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主要職能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是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執行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2.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協調民族關系;參與制定有關民族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參與來滬少數民族的管理工作。
3.配合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聯系少數民族代表人士,指導民族群眾團體工作。
4.參與本市與少數民族地區的對口支援及經濟技術協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供應;指導、協調、督促、檢查清真食品工作。
5.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依法管理外國人在滬宗教活動。
6.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法律的范圍內,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按照各教特點,做好自傳、自治、自養工作,走獨立自主、自辦教會道路。
7.推動民族、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及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民族關系,團結和動員廣大民族、宗教界的群眾自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8.研究分析國內外民族、宗教情況及宗教理論;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和對港、澳、臺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
9.配合有關部門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揭露和打擊利用民族、宗教進行破壞和犯罪活動;參與綜合治理封建迷信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10.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指導宗教院校加強自身建設;受國家宗教事務局委托,承擔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中華基督教女青年會全國協會的部分事務;承擔上海市基督教青年會、上海市基督教女青年會的業務主管單位職責。
11.組織、指導有關民族、宗教的政策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審核涉及有關民族、宗教問題內容的影視作品、書報刊等出版物和廣告。
12.指導各區(縣)民族、宗教事務工作;指導區(縣)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13.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4..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5年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預算是包括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本部以及下屬1家預算單位的綜合收支計劃。
本部門中,行政單位1家,事業單位1家。
2015年,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為5,42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預算4,816萬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3,135萬元;項目支出1,681萬元。財政撥款支出主要內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目3,990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及津補貼、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民族和宗教專項工作經費等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684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活動經費等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科目52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醫療保險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0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2015年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 | 單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48,160,000 |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45,660,361 |
1.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 48,160,000 |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7,001,895 |
2.政府性基金 |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591,576 | |
二、事業收入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991,920 | |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6,085,752 | ||
收入總計 | 54,245,752 | 支出總計 | 54,245,752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支出 | |||||
功能分類科目編碼 | 功能分類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類 | 款 | 項 | ||||
201 |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39,899,957 | 23,224,615 | 16,675,342 | ||
201 | 23 | 民族事務 | 24,817,720 | 15,902,200 | 8,915,520 | |
201 | 23 | 01 | 行政運行 | 24,017,720 | 15,902,200 | 8,115,520 |
201 | 23 | 04 | 民族工作專項 | 800,000 | 800,000 | |
201 | 24 | 宗教事務 | 15,082,237 | 7,322,415 | 7,759,822 | |
201 | 24 | 01 | 行政運行 | 5,564,000 | 5,564,000 | |
201 | 24 | 04 | 宗教工作專項 | 1,400,000 | 1,400,000 | |
201 | 24 | 50 | 事業運行 | 7,967,736 | 7,322,415 | 645,321 |
201 | 24 | 99 | 其他宗教事務支出 | 150,501 | 150,501 |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6,843,275 | 6,770,544 | 72,731 | ||
208 | 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6,843,275 | 6,770,544 | 72,731 | |
208 | 05 | 01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6,510,732 | 6,510,732 | |
208 | 05 | 02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259,812 | 259,812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 | 72,731 | 72,731 | |
210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515,880 | 455,880 | 60,000 | ||
210 | 05 | 醫療保障 | 455,880 | 455,880 | ||
210 | 05 | 01 | 行政單位醫療 | 363,672 | 363,672 | |
210 | 05 | 02 | 事業單位醫療 | 92,208 | 92,208 | |
210 | 99 |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60,000 | 60,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醫療衛生支出 | 60,000 | 6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00,888 | 900,888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00,888 | 900,88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積金 | 900,888 | 900,888 | |
合計 | 48,160,000 | 31,351,927 | 16,808,073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編碼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名稱 |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16,165,176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7,315,319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7,671,432 |
304 |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 |
305 | 轉移性支出 | |
307 | 債務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設支出 | |
310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200,0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計 | 31,351,927 |
2015年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126.9 | 56 | 48.1 | 22.8 |
2015年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合計為126.90萬元,包括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本級以及下屬1家與市級財政有經費領撥關系的預算單位2015年使用市級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56萬元,主要安排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國際合作交流、重大項目洽談、境外培訓研修等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48.1萬元,主要安排編制內公務車輛的報廢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內因公出差、公務文件交換、日常工作開展等所需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22.8萬元,主要安排全國性專業會議、國家重大政策調研、專項檢查以及外事團組接待交流等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所需住宿費、會場費、交通費、伙食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