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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和規范金山區科技創新項目評審管理工作,提高項目評審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實現評審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現將制定的《金山區科技創新項目評審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予執行。
??附件:金山區科技創新項目評審管理辦法
??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金山區科技創新項目評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金山區科技創新項目評審管理工作,提高項目評審的科學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實現評審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專家咨詢費管理辦法》(財科教〔2017〕128號)、《關于印發<上海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滬科規〔2021〕6號)、《關于印發<金山區區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金財〔2017〕89號)、《關于印發<金山區區級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的通知》(金財〔2016〕45號)和《金山區區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金財〔2017〕90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區科技創新項目評審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金山區科委負責的科技創新項目評審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創新項目評審,是指區科委組織或者委托評審組織機構組織專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對本區科技創新項目進行的評價和審核的活動。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評審組織機構,是指受區科委委托具體承辦科技創新項目評審工作的組織機構。
??第五條 科技創新項目評審應科學設立評價目標、指標和方法,按照科學規范、客觀公正、廉潔高效的原則組織開展,并且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評審
??第六條 區科委秉承公平、專業、合理、擇優、回避的原則組織開展科技創新項目的評審工作,制定相應的評審評價指標體系、程序和工作規范。
??第七條 按照不同的項目類型,綜合考慮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評審程序和方法,同一輪次實行同一種評審方法,避免評審結果出現歧義。
??第八條 專家評審的科技創新項目包括項目類、獎項類、資質類等。
??(一)項目類專家評審指區科委邀請專家對項目的合規性、必要性、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成果效益等情況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
??(二)獎項類專家評審指區科委邀請專家按照評選辦法對參選單位(個人)的相關資料、成果、事跡等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
??(三)資質類專家評審指區科委邀請專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申請單位的申報資料合規性、技術水平、成果效益等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
??第九條 評審活動可根據項目特點與要求,選擇會議、現場訪談或者勘察、通訊等三種形式。專家評審意見作為項目管理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一)以會議形式組織的評審,是指通過召開現場評審會,由專家提出評審意見;
??(二)以現場訪談或者勘察形式組織的評審,是指專家在進行現場談話,或者查看實地、實物、原始業務資料等工作后提出評審意見;
??(三)以通訊形式組織的評審,是指專家通過信函、郵件、網絡、電話等方式提出評審意見。
??第十條 評審工作主要按照下列程序開展:
??(一)根據參評項目的類別、數量和專業領域等情況合理選取評審專家,確定評審項目相關安排;
??(二)評審前向專家介紹評審政策、強調評審紀律及相關注意事項,評審專家對參評項目定量打分、定性評價,并填寫專家評審表;
??(三)執行評審結果反饋、立項公示、異議處理等,實現評審過程的可申訴、可查詢、可追溯。
第三章 專家遴選及要求
??第十一條 評審專家組由若干名評審專家組成,一般總數為單數,專家數量按照項目具體情況而定。專家組結構應具有代表性和互補性,由相關領域技術專家、管理專家和財務專家組成。
??第十二條 評審專家遴選應當遵循科學性、公正性、專業性、組成合理性以及回避的原則,按不同類型項目及其特點,充分考慮專家的專業知識結構,專家現從事專業、能力和業績。具體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根據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和要求,原則上從上海市科技專家庫或相關職能部門中選取;
??(二)所從事工作領域與評審項目領域應當具有一致性,且在本領域內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
??(三)評審項目涉及交叉學科的,應當遴選所涉及各學科專業領域專家;
??(四)一個專家組內,同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只能安排一名。區科委工作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評審。
??(五)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參與單位的成員及與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組成員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作為評審專家。
??第十三條 評審專家應當嚴格依照項目評審工作有關規定和程序,遵循實事求是、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對項目做出評價或者提出意見,對提交的評審意見負責。
??第十四條 評審專家對被評審項目負有保密責任,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對外公開評審資料,不得泄露保密信息。
??第十五條 區科委定期對評審專家履行評審職責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實行動態信用管理。
第四章 評審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專家評審費執行以下標準: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小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小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小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評審費按照實際發生時間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小時計算。
??其他人員評審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不同形式組織的評審活動適用專家評審費標準如下:
??(一)以會議、現場訪談或者勘察形式組織的評審,專家評審費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所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以通訊形式組織的評審,專家評審費最高不超過100元/個項目,上級部門有規定的按上級部門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 不同領域、相同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評審費標準應當保持一致。
??第十九條 市內交通費由評審專家自理。聘請市區域外的專家,其往返城市間交通費、評審期間食宿費,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發放專家評審費原則上采用銀行轉賬方式。
??第二十一條 下列人員不得領取專家評審費:
??(一)組織評審活動的本單位工作人員;
??(二)具有行政職權的公職人員;
??(三)其他法律、法規和規定禁止領取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 建立專家評審費的支付審核機制,核實專家評審費發放的真實性、合規性,嚴禁虛報、超報、重報套取評審費。
??第二十三條 專家評審費發放,須據實填寫《金山區科委科技創新項目專家評審費申請表》,履行審批手續后報送科委財務。
??第二十四條 項目評審結束后,應當對專家評審費的開支做好財務記錄,及時歸檔,定期對專家評審費的支付情況進行檢查。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 月31日。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