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奉賢區創新產品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創新產品的市場化、產業化,強化高端產業引領功能,鼓勵企業開發和實施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新產品應用和產業化,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本區產業轉型和企業創新發展,根據《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奉經〔2023〕24 號)文件精神,特制訂《奉賢區創新產品項目實施細則》?,F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奉賢區創新產品項目實施細則》
上海市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2023年12月13日
奉賢區創新產品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奉賢區委、區政府“關于全力打造國家級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區”的總體要求,著力推進奉賢建設上海先進制造業重要承載區和上海美麗健康產業核心承載區,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及市場化,鼓勵企業開發和實施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新產品,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本區產業轉型和企業創新發展,根據《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奉經﹝2023﹞24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在本區依法注冊登記并納稅正常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業型企業。
第三條 奉賢區經濟委員會根據《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編制專項支持資金預算,確定資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發布年度項目申報通知,受理項目申報,組織項目評審,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估。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四條 申報奉賢區創新產品項目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企業經營業績及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2、符合國家、上海市和本區產業發展導向,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具有市場潛力的產品。
3、產品擁有自主核心專利技術,專利權利人為申請單位且權益狀況明確。
4、產品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及以上。
5、產品符合國家及本市有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6、近兩年內企業在環保、安監、市場監管、企業信用等方面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章 申報內容
第五條 申報單位應提供《奉賢區創新產品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申報書一式兩份,主要內容包括:
1、按要求填寫的“奉賢區創新產品申請表”;
2、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明文件;
3、有關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及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報表;
4、新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性說明書、產品的試制總結及技術總結、產品水平查新及咨詢報告、用戶使用(試用)報告、產品技術標準、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相關證書等情況證明材料;
5、其他榮譽證明及特殊行業的許可生產、銷售的批文等。
第四章 立項程序
第六條 奉賢區創新產品申報工作每年一次,具體按照年度申報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受理申請的主管部門應對企業的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出具項目推薦函,然后報送區經委。
第八條 收到申報材料后,區經委根據年度申報通知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項目,由區經委組織專家評審,擬定認定項目名單,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異議的項目,由區經委及時組織調查核實;無異議的立項、發文。
第五章 支持標準
第九條 對列為奉賢區創新產品項目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撥款支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條 被審核單位在申報認定或復審中,若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撤銷其認定資格,并在三年內不予受理其認定申請,同時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奉賢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本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奉賢區創新產品項目實施細則》〔奉經(2022)2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