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總則
??為進一步推動本區民營文藝表演團體(以下簡稱“民營院團”)健康發展,更好地繁榮與活躍閔行演藝產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消費需求,引導民營院團建立良性循環的造血機制,以期打造一批在全市范圍內具有示范性的優秀民營院團,扶持民營院團創作一批兼具思想性、藝術性與觀賞性的舞臺藝術佳作,積極構建國有院團與民營院團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特設立閔行區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發展扶持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并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凡在本區登記注冊并持有有效的《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且按時填報《民營院團演出情況表(半年度)》的民營院團均可申請專項資金補貼。同一項目一個年度內原則上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獲得本辦法扶持,已獲其它本市及本區財政同類支持的,原則上不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補貼內容
??本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推動民營院團增加演出場次、提高演出
??質量、提升藝術原創能力,扶持項目包括參加國內外重要演出補貼、演出場租補貼、創作孵化補貼、獲獎補貼等項目。
??第四條 操作辦法
??專項資金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每年開展一次(每年10月中旬開始申報),由閔行區文化和旅游局(簡稱“區文旅局”)負責開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及組織專家及相關職能部門,對民營院團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從思想性、藝術性與觀賞性相結合的角度進行評審,按照優先選擇新創劇目、重點考慮成熟劇目的原則,甄選優秀院團與優秀劇目進行扶持補貼。經專家集體審議,項目扶持金額可視當年度資金總額和項目申報情況作適當調整。
??第五條 補貼項目與標準
??本辦法以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為一個評審年度。一個年度內,每家民營院團申報以下各補貼項目,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5萬元。
??1.參加國內外重要演出補貼
??該項目是指對民營院團每一年度參加國內外知名藝術節展或重要賽事、重要商業演出以及在國內主要城市開展主題巡演活動進行部分資金補貼,以鼓勵民營院團拓展國內外演出市場,積極參與閔行區文化演出活動,不斷提升院團品牌影響力。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根據參加演出的重要性、知名度等性質進行評估給予一定獎勵。原則上每年度每家院團最高可獲補貼2萬元。
??2.專業劇場場租補貼
??該項目是指對民營院團每一年度內在本市專業演出場所(注冊并持有有效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證明》)進行商業性演
??出提供基本場租補貼,以鼓勵民營院團進入專業劇場演出,不斷提高演出質量。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按照演出門類、演出內容、演出規模、演出場地等方面綜合評估后,擇優予以場租補貼。原則上每年度每家民營院團最高可獲補貼2萬元。
??3.創作孵化補貼
??該項目是對民營院團在每一年度內創作并演出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謳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夢為主題的劇目予以補貼,鼓勵創作結合重大時間節點、重大社會熱點、重大事件亮點創作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統一的精品力作。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符合上述主題的新創劇目,在專業劇場演出場次達到2場且每場上座率達到70%以上的,由區文旅局從內容導向、演出質量等方面綜合評估后,擇優予以扶持。原則上每年度每家民營院團最高可獲補貼2萬元。
??4.院團獲獎補貼
??該項目是指對每一年度內獲得本市及以上獎項的民營院團進行獎勵,以鼓勵民營院團推出高質量的文藝作品。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根據民營院團所獲獎項權威性、重大性等性質進行評估并給予一定獎勵,獎項以所獲最高獎計。單個獎項所獲補貼最高不超過1萬元。
??第六條 申報要求
??各民營院團應按照本辦法要求,認真做好相關材料申報工作。初次申請資金扶持的民營院團,應在申請時同時遞交本年度院團發展情況總結及下年度發展計劃報告。獲得上一年度資金扶持的民營院團,還需同時遞交上一年度所獲資金使用情況。區文旅局將對各院團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進行核實,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組織年度評審。
??凡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存在問題的,將取消該院團本年度與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的申報資格。
??第七條 資金管理
??1.堅持規范管理。獲得補貼的民營院團應嚴格按照本辦法第三條,規范使用專項資金,確保專項資金切實用于提高民營院團演出、管理水平。同時,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應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對于騙取補貼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一經查實,將追回資金,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2.績效評估管理。民營院團在申請項目時,應向區文旅局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區文旅局做相應審核,并做好項目績效評估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八條 其他
??區文旅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實施和解釋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和運作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和檢查。
??本辦法自2022年10月16日起實施,《閔行區民營文藝表演 團體發展扶持資金補貼辦法(2018年版)》同時廢止。
??閔行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