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黃浦區關于優化和加強投資促進工作 推動文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黃浦區文化和旅游局
??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黃浦區投資促進辦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黃浦區關于優化和加強投資促進工作 推動文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本市文化創意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上海旅游高品質發展加快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推進《黃浦區關于優化和加強投資促進工作 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 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政策落地,引育更多具有引領性、創新性、前瞻性的優質企業、優質項目,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旅游產業體系,推動各類文旅市場主體發展壯大,培育新型文旅新業態和文旅消費模式,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以更高水平的政策供給和服務,推動市場主體長期健康發展,促進黃浦區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傾力打造習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實踐地核心示范區,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在黃浦區的企業及其他機構。相關主體須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規范,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狀況良好、無違法和嚴重失信行為。
??二、主要舉措
??(一)促進文旅產業能級提升
??1、強化企業引領帶動效應。支持企業在文旅產業鏈上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上下游企業集聚,提升區域相應文旅產業能級和規模。經綜合評估,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2、支持文旅企業做大做強。支持企業進行國際國內市場拓展,擴大企業經營規模和交易規模,實現企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效增長。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資金支持。
??3、支持文旅企業品牌化發展。支持企業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價值,參與行業標準制定,提高企業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4、支持文旅新質生產力發展。支持企業以科技為支撐,創新為驅動,以文化創意為核心內容,實現企業文化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有效提升。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資金支持。
??5、鼓勵文旅領域社會組織發揮作用。支持國內外文旅領域知名社會組織發揮行業促進和橋梁紐帶作用,開展各類具有影響力的行業活動和服務。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200萬元項目補貼。
??(二)激發文旅產業發展動能
??6、支持數字文旅產業發展。支持企業創新推出數字文旅項目,賦能傳統文旅領域,提升傳統文旅場館、行業資源的利用效率和價值。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補貼。
??7、支持產業融合創新發展。支持企業開展商旅文體展融合發展,創新融合方式和路徑;支持企業開展文旅與金融和科技的融合發展,創新商業模式和業態。經綜合評估,給于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補貼。
??8、支持文旅吸引擴大消費。支持企業開展高品質文藝演出、音樂節、高流量文博美術大展,有影響力的重大體育賽事,以及商旅文體展聯合促銷活動,有效帶動其他消費增長。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
??9、支持重點產業服務平臺和要素市場平臺打造。支持企業開展重點產業領域的產融對接、資源整合、人才培育、內容創作等服務平臺建設以及知識產權、資本等要素市場平臺建設,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萬元項目補貼。
??10、加大對優質文旅項目的配套資金支持。支持企業積極申報國家、上海市支持的文旅產業項目。經綜合評估,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區級配套資助。
??(三)支持重點文旅產業發展
??11、支持旅游會展產業發展。支持企業舉辦符合區域產業發展方向,且引領帶動作用強的優質展會和會獎商旅項目;支持企業應用新媒體、新技術開展境外營銷推廣;支持企業參加海外旅游展覽和推廣活動。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12、支持演藝、影視和音樂產業發展。支持企業開展國內外精品演藝劇目的首演、首秀及駐場演出;支持開展首演并進行國內外巡演項目;支持有影響力的演藝項目活動實施‘出海’計劃;支持開展原創劇目的孵化、制作、演出;支持與演藝活動相關的專業節展、品牌推介以及主題論壇等;支持建設專業劇場。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補貼。
??支持影視產業發展。鼓勵企業參加影視節展并獲得主要獎項;支持企業在電視臺或主要視頻網絡平臺進行首播;鼓勵企業影視項目立項;支持企業制作出品內容精良、形式創新的綜藝、網劇、微短劇等作品。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支持音樂產業發展。支持企業舉辦國內外知名及原創音樂節、音樂賽事等音樂類活動。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補貼。
??13、支持藝術產業發展。支持企業建設集藝術創作交易、展覽展示、鑒定評估、藝術培訓、金融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藝術產業空間綜合體,并支持運營管理和功能打造;支持企業舉辦國內外知名及原創藝術產業活動項目。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補貼。
??14、支持電競產業發展。鼓勵電競俱樂部參加國內外電競職業聯賽;支持企業投資建設或改建專業電競場館;支持企業舉辦國內外品牌電競賽事活動及原創品牌電競賽事項目。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補貼。
??15、支持IP授權產業發展。支持企業開展IP授權的多元化渠道經濟變現;支持企業開展原創IP的孵化和市場推廣;支持企業開展IP運營方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老字號的合作;支持企業進行知名IP線下空間的打造和運營;支持企業借助IP授權媒介將優秀本土企業引入全球市場。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補貼。
??16、支持廣告產業發展。鼓勵企業參加國內外知名廣告獎項評選;支持企業舉辦國際和其他市級及以上的重大廣告活動;鼓勵企業積極探索廣告經營新模式,有效創新傳播渠道與營銷模式;支持企業打造數字化城市戶外廣告地標。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項目補貼。
??(四)加強文旅產業服務保障
??17、加強文旅人才培養和集聚。支持取得顯著貢獻的文旅人才進一步發展;支持緊缺的專業型、管理型人才的培養、引進;鼓勵企業引才,鼓勵人才創業;支持開展各類文旅人才主題活動;支持開展文化藝術人才孵化項目。經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500萬元項目補貼。
??18、營造優質產業發展生態。整合區域行業優質資源,為企業提供品牌宣推、數字化轉型等高品質服務;推進上海自貿試驗區黃浦聯動創新區改革創新舉措落地,在區域內探索保稅展示狀態下的藝術品等先銷售后直接辦理集中申報手續,增強保稅展示業務模式的體驗感和便捷性;實施藝術機構分級分類管理,在海關信用評價基礎上,對區域內藝術機構在特定時段或特定額度內的入境展覽展示藝術品免予繳納保證金。
??三、保障措施
??一是設立專項資金管理機構。明確產業資金管理職責,加強政策資金撥付管理,由區文化旅游局負責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監督和評估等工作,確保資金管理的專業性和高效性。
??二是優化資金分配與使用機制。建立科學的項目評估機制,探索產業生態評估認定。對申報項目進行嚴格評審,確保資金投向符合黃浦區文旅服務業發展方向和重點支持領域。根據項目特點和需求,靈活采取資金獎勵、項目補貼、配套資助等多種支持方式,根據項目功能定位、服務方式及開展情況給予支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加強資金監管與風險防范。建立健全資金監管體系,加強風險防范,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預判和防范,確保資金安全。同時,加強對支持項目的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四、附則
??(一)本辦法由黃浦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