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各有關單位:
《普陀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2023年2月3日區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普陀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滬府規〔2023〕1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開好局起好步,營造搶開局、拼經濟、抓發展的強烈氛圍,持續鞏固經濟回穩向好勢頭,為實現全年經濟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打下扎實基礎,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繼續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繼續按照50%幅度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六稅兩費”。全面落實國家和上海市新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二、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貼費。2023 年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按 0.5%收取擔保費,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獲得貸款并按時還貸后,擔保500萬元以下的貸款,給予擔保費100%資助;擔保500萬元及以上的貸款,給予擔保費50%資助。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并按時還貸后,按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按簽訂貸款合同月為準)的上浮部分給予50%的貸款貼息資助,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以下部分給予100個基點(即1%)的貸款貼息資助。(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三、支持行業企業穩崗擴崗。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錄登記失業三個月以上人員或我市2023 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按每人2000 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四、促進消費擴容升級。對具有市場引領性的創新業態、模式及創意活動以及對消費市場增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適當予以支持,對于獲得市有關消費市場創新發展支持政策的企業,可按一定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對積極參與、支持普陀區購物節、新品首發、首秀首展、節慶集市等系列活動,助力打造“普陀購物”特色活動品牌,取得良好成效的商業企業,可按實際情況,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金補貼。鼓勵國有企業所屬的商業設施和自有品牌帶頭開展讓利促銷活動,發揮引流導入作用。(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國資委)
五、全面激活文旅市場。用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旅游發展、體育發展等專項資金,促進文創產業、旅游產業和體育產業加快恢復。市區聯動發放文旅、體育、餐飲、零售等專項消費券,廣泛動員電商平臺和各類商戶參加,支持生活性服務業加快恢復。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2023 年一季度繼續按 100%比例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責任單位:區文旅局、區商務委、區體育局)
六、支持創新型企業加快成長。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給予 50 萬元獎勵。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5%的一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加大區產業創新引導基金和“半馬蘇河”科創基金對科技創新的引導支持作用,形成科學家敢干、資本敢投、企業敢闖、政府敢支持的創新創業環境。(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科委、區金融辦)
七、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落實各類人才計劃和政策,優化人才直接落戶、居轉戶、購房等條件,完善教育、醫療等服務,大力吸引和留住各類人才。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本區中小企業,繼續提供短期租房資助,補貼標準為800元/人/月,補貼期限為三個月,幫助中小企業留住核心人才。(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
八、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人靠譜(普),事辦妥(陀)”營商環境建設。對標世行營商環境新測評體系,聚焦市場主體集中訴求,推出區營商環境方案6.0版。積極推廣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全程網辦。探索企業全生命周期在市場監管領域的“證照聯辦”,實現聯辦業務全環節一人受理。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健全信用修復機制,為重點企業提供公共信用修復主動提醒服務。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為被拖欠賬款中小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上海市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