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有關單位:
??《虹口區關于加快發展蘇州河以北現代商貿業的實施意見》已于2021年11月29日經區政府第1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虹口區關于加快發展蘇州河以北現代商貿業的實施意見》
??虹口區商務委員會
??2022年1月1日
??附件
虹口區關于加快發展蘇州河以北現代商貿業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上海市《關于提振消費信心強力釋放消費需求的若干措施》、《上海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實施方案》、《上海市全力打響“上海購物”品牌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全面對接打響“上海購物”品牌及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各項要求和工作任務,促進區域商貿業生態良性循環,重點推動北外灘世界級濱水商業商務區重點商業布局建設,助力虹口打造成為海派文化特色鮮明、商旅文體高度融合、集聚輻射能級較高的“蘇州河以北商業商貿中心”,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設立專項資金
??設立虹口區現代商貿業發展專項資金,按年度需要由區財政預算安排,納入本區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主要用于推進現代商貿業業態結構調整,優化完善主要商圈商貿環境,大力推進重大商業項目的轉型升級,提升區域現代商貿業整體形象。
??二、扶持對象
??本意見適用于設立在虹口,經區商務委認定,符合相關條件;守法經營,依法納稅,申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不良信用記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經營情況良好的現代商貿企業和功能性機構。
??三、扶持辦法
??(一)促進產業能級提升。
??1.支持現代商貿企業集聚。對新引進的現代商貿企業,經認定,按照不超過兩年內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一次性投資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在虹口購置自用辦公用房(商業)的,經認定,按照不超過實際購房房價的2%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租賃自用辦公和商業用房的,經認定,根據實際租賃面積,按照不超過年租金的2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年限不超過三年。
??2.支持現代商貿業功能性機構發展。對新引進的現代商貿業功能性機構,經認定,按照國際級、國家級、省部級及以下級別,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80萬元和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虹口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經認定,按照不超過實際購房房價的2%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經認定,根據實際租賃面積,按照不超過年租金的2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限不超過三年。
??(二)促進商貿環境提升。
??1.支持商貿載體建設。對虹口重點商街(圈)整體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物業整體運營商,以不分割產權的方式、統一經營管理的,根據運營管理商的知名程度、商業面積等,經認定,按照不超過裝修費用的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資金分三年撥付。
??2.支持數字化商圈建設。對虹口重點商街(圈)運用智能化終端技術設備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智慧商圈應用場景的,經認定,按照總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補貼,資金分三年撥付。
??3.支持商業網點建設。對虹口重點商街(圈)存量商業網點實施升級、商業網點改造的投資建設單位;對在本區重點商街(圈)內建設集生活便利、商業展示、在線營促銷、信息查詢、數據處理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的企業,經認定,根據項目規模和能級,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金額不超過200萬元,資金分三年撥付。
??4.支持優秀品牌落戶虹口。對知名商貿服務品牌在重點商街(圈)設立、改造旗艦店、形象店、體驗店、免稅店、進口商品國別店的,根據品牌知名度、店鋪面積等,經認定,按照不超過裝修費用的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資金分三年撥付。
??5.支持特色活動落戶虹口。對有一定影響力、有效宣傳推廣本區商業形象的各類主題活動(新品首發、節慶集市、時尚創意等)在虹口重點商街(圈)舉辦的,經認定,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三)促進商貿品牌發展。
??1.支持提升品牌影響力。鼓勵品牌制定品牌發展戰略,積極培育與建設引領性品牌,對市場占有率高、消費者知曉度領先、對行業及消費導向影響度大的引領性品牌企業,經認定,按其前兩個年度平均營業收入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支持提升品牌價值。對老品牌企業在本區創建“工匠創新工作室”“大師工作室”或與職業院校合作共建“工匠教學基地”等,經認定,按照實際建設成本,給予不超過總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資金分三年撥付。
??3.支持企業申報榮譽稱號。對新獲得國家或上海市級商圈建設、業態創新、品牌推廣等榮譽稱號(如“特色商街”“引領性品牌榜單”“新品發布平臺”)的運營方,經認定,分別給予50萬元和30萬元的獎勵。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但不重復原則獎勵。
??(四)促進在線新經濟發展。
??1.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對通過網絡交易年銷售額首次達到5億元的電子商務企業,經認定,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支持平臺經濟建設。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面向消費者的平臺企業年交易額超過25億元人民幣;面向企業(提供企業間交易)的平臺企業年交易額超過75億元人民幣,經認定,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3.支持模式創新和示范創建。對成功獲得國家級、上海市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并通過驗收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其他國家、上海市電子商務榮譽稱號的企業,經認定,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4.支持適銷對路的外貿產品開拓國內市場。外貿出口企業在國內知名電商平臺開設“出海優品”店鋪,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家“出海優品”店鋪補貼金額為1萬元。
??5.鼓勵區內企業打造“6+365”平臺(綜合服務平臺、跨境電商平臺、專業服務平臺),融入國家雙循環戰略發展。企業經市級認定為“6+365”平臺或“上海市雙循環示范企業”后,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資金支持,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
??(五)推動貿易高質量發展。
??1.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放大進博會溢出效應。
??支持企業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展品變為商品。在虹口商圈或樓宇開設進口商品特色店的,經認定,根據實際租賃面積,按照不超過年租金的20%給予補貼,年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年限不超過三年。
??2.推進全區貿易便利化,做好金融政策組合。
??鼓勵外貿進出口企業規范化管理,提升企業信用等級。支持區內企業AEO認證,對新通過的AEO高級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鼓勵區內企業提升外貿和內貿風險研判、風險抵御能力和參與保險創新試點。為積極落實“穩外資”“穩外貿”“保市場主體”和“保產業供應鏈穩定”等舉措,企業自行購買中國信保出口信用保險服務、國內信用保險服務或配套服務貿易信用保險產品的實際保費支出,經認定,給予最高30%的扶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六)促進民生工程建設。
??1.支持菜市場經營管理能級提升。對本區規劃布局的新建、改建菜市場;按要求設置并符合標準的生鮮超市等相關服務企業,對必要的硬件建設、食品安全追溯、農殘檢測、安全生產等相關設施進行標準化建設與改造,經認定,給予總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
??2.支持探索“菜籃子”發展新模式。對新建、改建智慧菜市場的企業,經認定,給予總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3.支持新建、改建“早餐工程”項目。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市級早餐示范點,經認定,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區級早餐示范點,經認定,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早餐網點改造提升項目,創新早餐供給方式,增設網訂柜取功能,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補貼。
??4.支持設立“白領午餐”示范點。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經認定,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5萬元,最多連續三年的獎勵。
??四、使用管理
??(一)區商務委負責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并按年度確定支持重點,對外發布年度申報通知,受理申報材料。經審核同意后,區財政按規定將扶持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企業。
??(二)區商務委負責扶持企業和項目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并會同區財政局對扶持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因弄虛作假、騙取財政專項資金的申請單位,由區商務委會同區財政局等部門追回已撥付資金,并取消申請單位3年內申報本區專項資金扶持的資格。
??五、附則
??本意見自2022年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區商務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