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區創業扶持政策舉措的通知
青人社規〔2023〕6號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創業扶持政策舉措的通知》(滬人社規〔2023〕1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創業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加大促進創業工作力度,現就進一步完善本區創業扶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業組織的補貼和獎勵
??(一)創業開辦費補貼
??本區戶籍人員經過參加青浦區人社部門組織的創業培訓或創業見習期滿結業后6個月內成功創業,注冊及經營在本區范圍內,且正常經營滿3個月的,給予創業組織一次性創業開辦費補貼2萬元。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創業開辦費補貼,須在注冊之日起的12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初創期創業組織帶動就業補貼
??202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區注冊并經營的創業組織,在注冊成立后三年內吸納本區戶籍人員就業,并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可按每人一次性3000元的標準,申請初創期創業組織帶動就業補貼;創業組織入駐在本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青浦眾創中心、青浦區留創園孵化基地(分基地)內的,除吸納上述人員就業外,吸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成員就業并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也可申請初創期創業組織帶動就業補貼。每個創業組織或每個法定代表人可申請的補貼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3萬元。已享受本區創業開辦費補貼的創業者不包含在帶動就業人員范圍內。吸納同一名就業人員的只能享受一次補貼。
??(三)創業貸款貼息
??入駐在本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青浦眾創中心、青浦區留創園孵化基地(分基地)且注冊五年內的創業組織,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部門備案,由所在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青浦眾創中心、青浦區留創園孵化基地(分基地)推薦獲得單筆300萬及以下、兩年內(含)的銀行貸款,用于創業組織生產經營,并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款)的可以申請利息補貼,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同一借款人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利息補貼累計不超過3次。符合條件的借款組織應自歸還貸款本息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貼息申請。創業組織申請貸款為市級創業擔保貸款的,按市級相關政策申請利息補貼,不在本通知補貼范圍之內。已享受本區留創企業貸款貼息的不得重復申請。
??二、創業孵化基地的補貼和獎勵
??對于獲評市A級、B級、C級、D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在獲得市級補貼的基礎上分別給予150萬元、90萬元、70萬元、50萬元的區級運作經費補貼。
??每年組織開展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考核和評估工作,按照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其中優秀不超過20%,良好不超過30%,對于獲評優秀、良好、合格的基地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運作經費補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經費補貼,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稱號。
??三、創業活動組織及獎勵
??(一)創業活動組織經費
??為激發本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社會活力,培育和塑造具有青浦特色的創業文化與創業精神,濃厚當地創業氛圍,鼓勵開展由政府主導的各類公共創業活動(含青浦區創業大賽等系列活動),每年投入創業活動組織經費推進我區創業工作深入開展。
??(二)優秀創業項目獎勵
??組織開展青浦區創業大賽、創想曬場等評選活動,對每個獲得區級優勝的創業團隊或個人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啟動金,對每個獲得區級優勝的創業組織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助力發展金。
??(三)優秀創業項目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獲得當年市、區人社部門主辦的創業評選活動優勝的創業組織、團隊或個人,次年入駐(含已入駐)在本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青浦眾創中心、青浦區留創園孵化基地(分基地)內的,在獲得優勝的下一自然年度內可獲得優秀創業項目創業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天1元/平方米(低于標準的按實際租金標準補貼),每個創業組織或團隊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符合市級創業場地房租補貼的,按就高享受。
??四、創業服務管理經費
??(一)青浦區眾創中心建設
??持續推進青浦區眾創中心建設,根據考評結果給予眾創中心運營團隊委托管理費用、場地租金費用和水電通訊費用。
??(二)創業服務及監管
??1.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進行工作成效評估,給予服務機構每年每家基地1萬元評估費用。
??2.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為本區創業組織提供政策咨詢、業務代辦、培訓指導等方面的服務,解決企業實際需求,給予服務機構每年每服務一家不高于3600元的服務費用。
??3.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對經我區扶持的創業組織進行跟蹤核查,對創業組織的經營情況和錄用從業人員的真實性進行實地上門了解和核實,給予服務機構每年每調查一家1200元調查費用。
??(三)高校創業指導站活動經費
??與本區高校創業指導站合作共同推進大學生創業指導工作,高校創業指導站在市級部門年度服務成效評估合格的,每年給予10萬元區級創業活動經費補貼。
??(四)專家志愿服務活動經費
??發揮上海市創業指導專家志愿服務團青浦分團在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中的作用,鼓勵創業指導專家為創業者開展市場分析、投資評估、能力培訓、信貸融資、經營診斷等服務,開展創業指導、創業展示、創業競賽、培訓交流、創業宣傳、拓展等提升創業指導專家志愿團隊伍能力建設活動,促進我區的“雙創”工作,每年投入專家志愿服務活動經費30萬元。
??(五)中國(上海)創業者公共實訓基地青浦分基地實訓項目補貼
??加大中國(上海)創業者公共實訓基地青浦分基地建設力度,推動開發、建設符合青浦產業特色的實訓項目,整合社會各方資源,形成具有創業能力實訓、創業產品試制、創業孵化、創業服務為一體的區域型創業服務集聚中心。經市級部門評審合格,每年給予每個中國(上海)創業者公共實訓基地青浦分基地實訓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經費補貼。
??五、資金來源
??本通知所涉及的資金,由區促進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六、其他
??(一)符合《關于進一步鼓勵創業帶動就業若干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規〔2018〕6號)中交通費補貼規定的,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首次申請,補貼期限按原規定執行。符合該規定的社保補貼、房租補貼的創業組織申請補貼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補貼申請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簽訂的貸款合同,按照原規定申請享受創業貸款貼息。
??(三)2022年度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與市級創業園區的考核評估,按原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區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青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浦區財政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