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各鄉鎮司法所:
??現將《區司法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區司法局
??2023年5月16日
區司法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若干舉措
??為貫徹落實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大會和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精神,助力本區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特制定如下舉措。
??一、著力推進執法監管效能化
??(一)加強重點領域執法指導。加強對公用事業、教育、醫療衛生、交通運輸、工程建設、政府采購、招投標、知識產權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執法指導,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組織參與行政執法案件“十大案例”及“指導案例”征評工作,選樹一批涉企執法典型案例,充分發揮示范、指導作用,引領推動行政執法部門樹立有利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執法導向。
??(二)持續深化包容審慎監管。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問題。指導行政執法單位落實市級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不予強制清單,提升執法精細化水平。推動創新執法監管模式,積極運用非現場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提升執法監管的效能和精度。
??(三)推動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應用全市統一綜合執法系統行政檢查模塊,以行政處罰案件全過程數據監管為重點,防止多頭檢查、重復檢查,提升行政檢查的規范化、精準化水平,盡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持續優化區、鄉鎮執法評價監督考核機制,健全完善區、鄉鎮兩級執法監督體系。
??(四)依法復議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通過強化類案指導、開展復議聽證、試點“簡案快審”、試行抄告制度、加大合理性審查力度等方式,進一步提升涉市場主體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質效,及時糾正妨礙公平競爭、影響營商環境的行政行為。
??二、著力推進政務行為規范化
??(五)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發揮區級工作協調機制作用,深化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方便市場主體和群眾辦事創業。
??(六)減輕企業開具證明負擔。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加快落地實施市場主體“合規一碼通”模式,以“市場主體亮碼,索證單位掃碼查看專用信用報告”替代市場主體提交有無違法記錄證明。
??(七)開展行政復議便民利企活動。加強和區工商聯以及商會、行業協會對接,提高行政復議的觸達率。引導用好網上申請、“掌上復議”小程序服務平臺,實現市場主體復議申請“零跑腿”。加大社保、公積金等領域小微企業行政爭議調解力度,提升爭議解決效率和效果。
??(八)深化涉企領域法治觀察工作。用好基層法治觀察工作平臺,依托“優化營商環境類”基層法治觀察點,面向企業收集關于法治工作的意見建議,推動解決企業法治難題。
??三、著力推進法律服務多元化
??(九)開展針對性法治宣傳。充分發揮區法宣辦職能作用,指導各職能部門在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過程中開展實時普法,打造嵌入式、融入式、無感式普法。依托本區“八五”普法講師團、民法典宣講團等專業資源,聯合律師、公證、“法治明白人”“法律帶頭人”、人民調解員等法治隊伍,深入開展“法律進園區、進企業”活動,更加精準地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法治需求。組織發動企業參與市級企業法務技能大賽,推動企業增強依法治企理念,提高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合規發展水平。
??(十)做優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加強實體、熱線、網絡“三臺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著力提升“12348”熱線涉企服務專線服務質量。動態化開展法治體檢服務,幫助企業查找經營中的法律風險,提出預防風險、解決糾紛的專業意見建議。建立法治體檢服務反饋機制,通過回訪企業、開展滿意度測評等方式檢驗法治體檢服務成效。深化“律所與商會聯系合作機制”,加強日常聯絡和信息交流,開展聯合調研和情況會商,提升企業依法經營能力水平。
??(十一)提升公證服務質量。緊跟行業收費辦法的修訂,及時調整公證收費標準。用好“智慧公證”監管平臺,對辦理、收費、出證等實行全環節、全流程監管。開設“綠色通道”,加速辦理涉企股東繼承、營業執照真實性等涉企公證。推行微信小程序網辦、上門公證辦等便民措施,持續提升群眾和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
??(十二)強化司法鑒定服務指引。持續強化司法鑒定服務指引工作,通過線上線下多模式進行司法鑒定服務指引宣傳,提升司法鑒定咨詢工作人員專業服務水平。嚴格落實司法鑒定機構及司法鑒定人準入審核工作,確保司法鑒定專業水平,以專業服務助力維護司法公正、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方便市場主體就近獲取鑒定服務,進一步推進司法鑒定好辦、快辦。
??(十三)加快調解工作創新發展。深化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提升民商事矛盾糾紛化解效能。加強聯動協作,促進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多種爭議解決機制的相互協調,積極引導各類民商事主體自愿選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發揮好區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職能作用,推動知識產權糾紛依法、及時、有效化解。積極推進解紛“一件事”工作,不斷提高調解各類涉企糾紛的質量和效率。
??附件
責任分工表
一、著力推進執法監管效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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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加強重點領域執法指導 |
綜合協調科 |
(二) |
持續深化包容審慎監管 |
綜合協調科 |
(三) |
推動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
綜合協調科 |
(四) |
依法復議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 |
行政復議科 |
二、著力推進政務行為規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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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 |
綜合協調科 |
(六) |
減輕企業開具證明負擔 |
綜合協調科 |
(七) |
開展行政復議便民利企活動 |
行政復議科、行政應訴科 |
(八) |
深化涉企領域法治觀察工作 |
依法治區秘書科 |
三、著力推進法律服務多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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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開展針對性法治宣傳 |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
(十) |
做優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法律援助中心 |
(十一) |
提升公證服務質量 |
公證處 |
(十二) |
強化司法鑒定服務指引 |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
(十三) |
加快調解工作創新發展 |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