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商會、各律師事務所:
??根據《司法部 全國工商聯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關于建立“萬所聯萬會”機制的意見》(司發通〔2021〕30號)及《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 上海市律師協會 關于建立“百所聯百會”機制的實施意見》(滬司發〔2021〕45號),區司法局、工商聯、律工委聯合制定了《關于建立律師事務所與商會聯系合作機制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區司法局
上海市崇明區工商業聯合會
??上海市律師協會崇明律師工作委員會
??2021年7月14日
關于建立律師事務所與商會聯系合作機制的實施意見
??為深化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司法部 全國工商聯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關于建立“萬所聯萬會”機制的意見》(司發通〔2021〕30號)及《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 上海市律師協會 關于建立“百所聯百會”機制的實施意見》(滬司發〔2021〕45號),現就建立本區律師事務所與工商聯所屬商會聯系合作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關于積極探索群團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增強自律能力有效途徑的部署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組織動員本區律師事務所與工商聯所屬商會建立聯系合作機制,搭建律師服務民營企業新平臺,深化“法治體檢”和“法律三進”活動,助力法治民企建設,加快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和堅實法治保障。
??二、主要內容
??堅持面向基層、服務基層、建設基層,在推進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常態化基礎上,推動本區律師事務所與區工商聯所屬商會開展工作對接,建立聯系合作機制,增進信息溝通、人員融通、業務聯通,共同深化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
??(一)律師事務所與工商聯、商會加強日常聯絡和信息交流,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開展聯合調研和情況會商,積極參與涉民營企業政策咨詢、決策論證等活動,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民營企業訴求,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建言獻策。
??(二)律師事務所支持工商聯、商會成立律師志愿服務團,或者在工商聯、商會設立律師值班服務崗、法律服務工作站、律師調解工作室等,派員協助工商聯、商會做好會員企業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權益維護、糾紛調解等工作。
??(三)深入開展法治民企建設,組織律師事務所與商會合作舉辦法律講堂、法務培訓、座談交流等活動,幫助民營企業培養法律專業人才,加強專職法務團隊建設,提升民營企業家和經營管理人員法商素養,提高企業守法合規經營能力。
??(四)加強工商聯和商會網上法律服務專欄或板塊建設,定期發布法律資訊、專業論文、研究成果和相關案例評析等,為民營企業提供網上普法等公益法律服務。
??(五)工商聯、商會根據需要聘請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服務工商聯依法決策、依法履職,協助商會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和內部管理制度,制定修訂行規行約和團體標準,做好律師行業自律和會員服務工作,提高依法依章辦會水平。
??(六)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與工商聯、商會及會員企業黨組織開展結對共建,深化黨建工作交流,結合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聯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等活動,相互學習借鑒黨建工作經驗,共同提高黨的建設質量,引領促進事業發展。
??(七)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組織律師事務所、律師深入民營企業,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和制度管理情況,分析企業法律風險點,幫助企業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環節,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預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機制,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民營企業發展。
??三、實施步驟
??(一)區司法局、律工委結合工商聯及所屬商會、民營企業法律服務需求,篩選推薦政治可靠、業務過硬、作風扎實、熱心公益的律師事務所編制參考名錄,提供區工商聯及所屬商會參考。
??(二)區工商聯組織所屬商會與律師事務所對接聯系,推動商會與律師事務所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志愿服務或其他靈活多樣、務實管用的聯系合作機制。
??(三)區司法局、工商聯、律工委加強對接協調,根據律師事務所與工商聯所屬商會建立聯系合作機制情況,結合本區實際和特色,組織律師事務所為商會、民營企業提供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同時探索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四)區司法局、工商聯、律工委及時總結、提煉和推廣活動中的亮點成效、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
??四、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司法局、工商聯、律工委要從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切實增強服務民營企業的責任感、緊迫感,把建立律所和商會聯系合作機制擺在重要位置抓緊抓實。因地制宜采取其他靈活多樣、務實管用的聯系合作方式,統籌發揮律師事務所的法律專業優勢和工商聯、商會的聯絡協調優勢,形成法律服務整體合力。要加強信息溝通、業務交流和力量統籌,科學謀劃、周密安排,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聯系合作機制順利建立。
??(二)務求工作實效。區司法局、工商聯、律工委要密切配合,積極為律師事務所與商會建立聯系合作機制牽線搭橋,實現需求精準匹配、工作有序對接。要把建立律所和商會聯系合作機制作為服務民營企業的有力抓手,結合開展“法治體檢”“法律三進”“我為群眾辦實事”“法治鄉村建設”等活動,為民營企業提供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要加強分類指導,適應各類商會、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法律服務需求,提高法律服務針對性、實效性,力戒形式主義。要突出崇明特色、行業特色,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提煉和推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
??(三)強化工作保障。區司法局、工商聯、律工委要積極為參與“百所聯百會”機制建設的律師事務所提供工作便利條件和其他必要支持,充分調動律師參與的積極性。對工作表現突出、服務效果顯著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可以采取通報表揚等形式進行鼓勵,并在評優表彰等工作中優先考慮。要及時通過各類媒體跟蹤報道活動開展情況、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為活動開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擴大活動社會知曉度、參與度和影響力。律師參與律所與商會聯系合作機制為工商聯及所屬商會、民營企業提供的法律服務納入公益法律服務統計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