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調整本區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老年農民土地退養補助金、城鎮居民三類補貼的通知
滬松人社〔2023〕6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2023年調整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滬人社規〔2023〕10號)和《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調整本市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標準的通知》(滬人社規〔2023〕13號)以及松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完善本區老年農民土地退養補助金政策的實施辦法》( 滬松府規〔2019〕14號)等規定,現對2023年本區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老年農民土地退養補助金、城鎮居民三類補貼予以調整,具體如下:
??一、征地養老人員生活費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2023年1月在冊的征地養老人員。
??(二)調整標準
??1.女性60周歲以下、男性65周歲以下,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18元;
??2.女性60周歲、男性65周歲,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318元;
??3.女性61—69周歲,男性66—69周歲,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22元;
??4.男性、女性均為70周歲,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92元;
??5.男性、女性均為71-74周歲,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48元;
??6.男性、女性均為75周歲,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88元;
??7.男性、女性均為76-79周歲,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58元;
??8.男性、女性均為80周歲,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98元;
??9.男性、女性均為81周歲及以上,生活費每人每月增加169元。
??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三)資金列支渠道
??區級征地養老人員增加生活費所需資金,由區級財政承擔。鎮級征地養老人員增加生活費所需資金,按《關于對鎮級征地養老實行區級財政補貼的通知》(松財〔2013〕103號)規定比例由區、鎮兩級財政承擔。
??二、老年農民土地退養補助金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且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本區戶籍人員。
??(二)調整標準
??老年農民土地退養補助金標準由每人每月934元調整為每人每月984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所需資金按照《關于適當提高本區老年農民退養水平的實施意見》(松委〔2015〕133號)規定的比例,由區、鎮兩級財政承擔。
??三、本區城鎮居民三類補貼調整辦法
??(一)對象范圍
??1.生活補貼: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待遇且享受本區城鎮居民生活補貼的人員。
??2.工作補貼: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待遇且享受本區城鎮居民工作補貼的人員。
??3.高齡補貼: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待遇且享受本區城鎮居民高齡補貼的人員。
??(二)調整標準
??城鎮居民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470元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520元;城鎮居民工作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300元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350元;城鎮居民高齡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25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除岳陽、方松、九里亭和廣富林四個街道所需資金由區財政承擔外,其他街鎮仍按原定比例承擔,即區、街鎮兩級財政按1:1承擔。
??四、其他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松江區財政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