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鎮:
??為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農業灌溉取水證核發工作,確保“十四五”用水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對全區“十四五”農業灌溉用水水量進行了分配。
??一、分配依據
??農業灌溉用水計算采用定額法,即農作物乘以灌溉面積。其中,定額根據《上海市農業用水定額》(試行)確定;灌溉面積根據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提供的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確定。本次農業灌溉用水水量分配以2021年為基準年,合理確定各鎮“十四五”農業灌溉用水總量。
??二、分配方案
??本次水量分配范圍為月浦鎮、楊行鎮、羅店鎮、羅涇鎮、顧村鎮等5個鎮,具體指標見附表。
??三、管理要求
??(一)各涉農鎮督促農業供水單位,嚴格執行農業用水總量控制要求,并及時辦理取水許可證。
??(二)做好農業灌溉用水管理,落實年度取水計劃上報工作,做好本企業取用水臺賬記錄工作,確保農業取用水計量設施的完好并合規運行。
??(三)配合區水務局完成年度用水統計調查直報系統填報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寶山區涉農鎮“十四五”農業灌溉水量分配方案
??上海市寶山區水務局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寶山區涉農鎮“十四五”農業灌溉水量分配方案
序號 |
鎮 |
分配水量 (萬立方米) |
1 |
月浦 |
125 |
2 |
楊行 |
55 |
3 |
羅店 |
367 |
4 |
羅涇 |
609 |
5 |
顧村 |
44 |
合計 |
1200 |
??注:“十四五”期間分配水量以平水年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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