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5〕11號)和《2025年黃浦區初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黃教基〔2025〕1號)精神,結合黃浦區區情及相關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登記適用對象
??非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小學五年級在籍學生。
??二、登記所需材料
??1.學生為黃浦區戶口
序號 | 五年制小學應屆畢業學生 | 六年制小學五年級在讀學生 |
1 |
學生戶口簿(地址頁、戶主頁、學生本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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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生出生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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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監護人戶口簿(地址頁、監護人本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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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產證或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1)該地址與學生戶籍地址一致 (2)如為產證或憑證須提供產證編號頁、登記日頁、產權人頁。 (3)如產權人與學生是三代直系關系的,請另提供佐證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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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學畢業證書(或注明全國學籍號的學籍信息表) |
轉學信息表(注明:全國學籍號) |
6 |
小學畢業生檔案(含: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國學籍號) |
成績報告單(蓋學校公章) |
7 |
紙質學籍卡(蓋有學校公章的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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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預防接種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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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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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材料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2)小學六年學制中的五年級學生7-9項材料,待入學報到時交至初中學校。 |
??2.學生為本市戶口,居住在黃浦區
序號 | 五年制小學應屆畢業學生 | 六年制小學五年級在讀學生 |
1 |
學生戶口簿(地址頁、戶主頁、學生本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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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生出生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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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監護人戶口簿(地址頁、監護人本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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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生《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審核時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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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產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 (1)該地址與學生人戶分離地址一致 (2)如為產證或憑證須提供產證編號頁、登記 日頁、產權人頁。 (3)如產權人與學生是三代直系關系的,請另提供佐證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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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學畢業證書(或注明全國學籍號的學籍信息表) |
轉學信息表(注明:全國學籍號) |
7 |
小學畢業生檔案(含: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國學籍號) |
成績報告單(蓋學校公章) |
8 |
紙質學籍卡(蓋有學校公章的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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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預防接種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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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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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材料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2)小學六年學制中的五年級學生8-10項材料,待入學報到時交至初中學校。 |
??3.學生為外省市戶口,居住在黃浦區
序號 | 五年制小學應屆畢業學生 | 六年制小學五年級在讀學生 |
1 |
學生戶口簿(地址頁、戶主頁、學生本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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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生出生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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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監護人戶口簿(地址頁、監護人本人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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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生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父母一方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學生和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證》、《居住登記憑證》等證件憑證的居住地址必須一致,居住地址在黃浦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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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一方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記錄或靈活就業登記: 父母一方在一年內(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家長須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參保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完整顯示家長姓名、證件號碼、已繳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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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產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 (1)該地址與學生人戶分離地址一致 (2)如為產證或憑證須提供產證編號頁、登記 日頁、產權人頁。 (3)如產權人與學生是三代直系關系的,請另提供佐證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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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學畢業證書(或注明全國學籍號的學籍信息表) |
轉學信息表(注明:全國學籍號) |
8 |
小學畢業生檔案(含: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健康卡等,并注明全國學籍號) |
成績報告單(蓋學校公章) |
9 |
紙質學籍卡(蓋有學校公章的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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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預防接種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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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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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材料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2)必要時還需提供認定撫養關系的證明或文件。 (3)小學六年學制中的五年級學生9-11項材料,待入學報到時交至初中學校。 |
??4.學生為港澳臺地區居民、外籍,居住在黃浦區
序號 | 所需材料 | 具體要求 |
1 |
學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通行證和《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
居住證或通行證需有效期內; 住宿登記表:2025年內出具 |
2 |
學生外國護照和《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
有效期內的護照和居留許可 |
3 |
監護人相關證明 |
上海戶口:戶口簿地址頁、本人頁 戶口簿地址頁(與學生證件或住宿登記表地址一致;如不一致的,監護人還應持有與學生證件或住宿登記單地址一致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 |
外省市戶口:須符合外省市學生父母證件要求。 居住證地址與學生證件材料地址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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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外籍: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通行證和《境外人 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持有效居留許可的外國護照和《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監護人所持證件或《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地址應與學生證件材料地址一致,住宿登記表為2025年內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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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產證、租用(居?。┕繎{證或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 |
(1)該地址與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所持材料地址一致 (2)如為產證或憑證須提供產證編號頁、登記日頁、產權人頁。 (3)如產權人與學生是三代直系關系的,請另提供佐證證明 |
5 |
學生出生證明 |
如是外文,需提供有營業執照的翻譯公司的翻譯件。 |
6 |
小學就讀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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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學生在校成績及評語證明 |
??三、流程
??1.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由黃浦區教育考試中心現場將信息錄入市“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打印《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后,由家長簽字確認。
??2.黃浦區教育考試中心將按照相關政策安排學生入學,學生最遲在開學前一天接到初中學校通知,并按學校要求到學校辦理入讀手續。
??3.外省市小學六年學制中的五年級學生及家長須承擔無小學畢(結)業證書可能對將來產生的影響及后果。
??四、提醒
??1. 民辦初中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報名時間為5月12—14日。有意向報名民辦初中學校的學生家長,建議在5月9日前,完成信息登記、材料審核、確認各類事項,否則可能錯過民辦初中學校報名時間。
??2. 學生持《上海市居住證》(含家長)、《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登記在本區入學的,以上憑證在開學時仍需在有效期內。家長請注意時效,做好續簽。
??五、受理時限
??即日起接受咨詢,受理登記時間2025年4月14日-8月15日間工作日。
??六、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黃浦區教育考試中心
??網址:https://zhaoban.hpe.cn/
??地址:鳳陽路152號
??電話:55369819
??時間:周一—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5—3:45
?????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5—2:45
??黃浦區教育局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