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虹口區教育局關于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虹教〔2024〕10號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現將《虹口區教育局關于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虹口區教育局關于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虹口區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
虹口區教育局關于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3號)、《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4〕10號)等政策法規,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切實維護適齡兒童的合法入學權益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根據“十四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常住人口的變化,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創建、公建配套學校建設、緊密型學區集團建設等要求,對本區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做出整體規劃。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通過區教育局和學校網站公告、“校園開放日”、在校門口和社區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
??(四)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實施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各校應按市教委及本區規定的時間節點開展招生入學工作,嚴禁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招生。
??(五)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根據生源、學校分布情況,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范圍與招生計劃,確保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各項要求,實施均衡分班,嚴禁學校舉辦或變相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妥善安排入學。各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六)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4月13日至4月14日,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活動主要展示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課程教學、課后服務、辦學特色等情況,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七)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工作。教育局根據區域和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教育局網站公布。嚴禁民辦學校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政策規定,承接聯合辦學單位以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生源,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
??學校的招生簡章須向教育局備案,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電腦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將根據市教委統一要求進行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
??(八)推進學生學年注冊制度。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二、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一)招生入學對象
??2024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
??(二)入學信息登記
??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進行在線報名。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區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
??(三)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8日至5月12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8日至5月10日。
??(四)公辦小學驗證
??1.5月18日至5月21日開展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5月25日至5月26日開展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2.各驗證點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隨申辦”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戶籍的兒童,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等;除上述材料,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提供《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相關房產證、租用公房憑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本區集體戶籍或居住本區廉租房的,還須提供集體戶口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本區戶籍的殘障兒童家長還須提供相關殘障證明。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2024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本市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驗證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他非本市戶籍的兒童,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父母一方和適齡兒童本人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居住地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公辦小學入學安排
??1.學校應按區教育局確定的相對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招收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2.本區“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3.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4.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居住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就近入學。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年限等先后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六)民辦小學招生入學
??1.5月8日至5月10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2.5月20日至5月21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22日,組織民辦小學錄取驗證。
??3.5月22日起,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5月23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4.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七)招生日程安排
??4月7日,公布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和招生入學工作具體事項。公辦小學完成《招生告示》的張貼工作。
??4月13日至14日,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
??4月15日至28日,適齡兒童進行小學入學信息登記。4月28日,幼升小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就讀手續截止日。
??5月8日至12日,小學入學網上報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截止到5月12日)或報名民辦小學(截止到5月10日)。
??5月18日至21日,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
??5月20日至21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5月22日,組織開展民辦小學錄取驗證。
??5月22日起,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民辦小學錄取告知信息。
??5月23日,民辦小學調劑志愿錄取。
??5月25日至26日,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三、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一)小學畢業信息核對
??4月15日至4月26日,各小學有序組織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26日為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二)公辦初中入學安排
??1.公辦初中的招生繼續執行一所或幾所小學對口一所中學的統配辦法。本區小學就讀的五年級學生按對口統配原則升入相應的公辦初中就讀,九年一貫制學校的五年級學生原則上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小學學籍材料的學生。
??2.跨區就讀或本區跨聯合招生地塊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申請跨區就讀的學生家長需在網上進行填報),經核對符合條件的,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為4月26日。
??3.對已在本區小學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畢業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4.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學生、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須向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提供相關證件(參照一年級新生入學所需證件),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核對通過的,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三)民辦初中招生入學
??1.2024年,初中階段繼續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學生將統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初中就讀。
??2.5月13日至5月15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3.5月20日至5月21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22日,組織民辦初中錄取驗證。
??4.5月22日起,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5月23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5.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四)招生日程安排
??4月7日,公布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和招生入學工作具體事項。
??4月13日至14日,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
??4月15日至26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4月26日,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和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
??5月10日,小學完成初中入學告知書發放工作。
??5月13日至15日,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5月20日至21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5月22日,組織開展民辦初中錄取驗證。
??5月22日起,陸續發放民辦初中錄取告知信息。
??5月23日,民辦初中調劑志愿錄取。
??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四、管理與監督
??(一)加強招生過程管理與督查力度
??區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決策機制,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要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管理。嚴格執行市教委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在開展招生入學工作中,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監督工作機制,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于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解決本區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督,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健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督機制。
??(二)落實招生違規問責與核減措施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等,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的,區教育局查實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掛鉤。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對報名的學生家長組織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三)招生政策咨詢與監督
??虹口區教育局:http://www.shhk.gov.cn/hkjy
??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地址:祥德路141號
??信訪接待部門地址:歐陽路502號
??咨詢電話:65210617、65758572
??政策咨詢二維碼:
??監督電話:65758513
??虹口區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