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商服務〔2025〕115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根據《關于促進本市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滬商規〔2024〕8號)、《關于進一步優化上海餐飲企業發展環境的若干措施》(滬商服務〔2025〕107號)和《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商規〔2022〕4號),現將《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做好相關申報工作。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5年4月23日
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上海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商務部等九部門《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穩定和擴大我市餐飲消費,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促進本市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滬商規〔2024〕8號)、《關于進一步優化上海餐飲企業發展環境的若干措施》(滬商服務〔2025〕107號)和《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商規〔2022〕4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資金支持范圍
??(一)2024年支持項目
??1.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
??(1)支持在滬開設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
??(2)支持在等級景區、公共體育場館、演出場所、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內新開設的餐飲門店。
??2.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
??(1)支持對門店進行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級;
??(2)支持加大燃氣安全和油煙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
??3.支持餐飲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1)支持通過短期性經營貸款等相關舉措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
??(2)支持通過購買保險等相關舉措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
??(二)2025年上半年支持項目
??1.支持企業拓展新店
??(1)對經營門店數量較上年實現凈增長的企業給予獎勵;
??(2)支持在滬開設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
??(3)支持在等級景區、公共體育場館、演出場所、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內新開設的餐飲門店。
??2.支持餐飲門店裝修改造升級
??(1)支持對連續經營超過3年的餐飲門店進行裝修改造;
??(2)支持對門店進行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級;
??(3)支持加大燃氣安全和油煙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
??3.支持餐飲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1)支持通過短期性經營貸款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
??(2)支持通過購買保險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
??4.支持舉辦特色餐飲促消費活動
??支持特色餐飲集聚街區、商業綜合體等主體舉辦品質化、特色化、創新性的精致餐飲促消費主題活動。
??二、資金支持標準
??(一)2024年支持標準
??1.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
??(1)在滬開設的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超過50萬元;
??(2)在等級景區、公共體育場館、演出場所、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內新開設的餐飲門店,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超過50萬元。
??2.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
??(1)對門店進行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級的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獎勵,連鎖經營餐飲企業總部等進行改造視為一家門店;
??(2)對在燃氣安全或油煙污染治理等方面有實際投入的餐飲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萬元獎勵。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申報餐飲門店改造升級項目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3.加大餐飲業融資支持力度
??(1)通過短期性經營貸款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的餐飲企業,對2024年發生的短期經營性貸款給予50%但不超過20萬元的利息獎勵支持;
??(2)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相關保險產品的餐飲企業,對2024年發生的保費支出給予50%但不超過5萬元獎勵支持。
??已按照《2024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指南》(滬商服務〔2024〕170號)要求成功獲得獎勵資金的餐飲企業,在滿足本《申報指南》要求的前提下,只對2024年下半年實際發生的有關項目予以支持,且同一年度累計支持金額不超過本《申報指南》相關要求。
??(二)2025年上半年支持標準
??1.支持企業拓展新店
??(1)企業實際經營門店數量較2024年末實現凈增長的餐飲企業,按每個凈增長門店最高5萬元給予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高50萬元;
??(2)在滬開設的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每家門店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高50萬元;
??(3)在等級景區、公共體育場館、演出場所、交通樞紐等公共場所內新開設的餐飲門店,每家門店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高50萬元。
??2.支持餐飲企業裝修改造升級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對連續經營超過3年的餐飲門店進行裝修改造,給予每家門店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高50萬元;
??(2)對門店進行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級的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獎勵,連鎖經營餐飲企業總部等進行改造視為一家門店;對在燃氣安全或油煙污染治理等方面有實際投入的餐飲企業,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合計不超過100萬元。
??3.加大餐飲業融資支持力度
??(1)通過短期性經營貸款提升經營和風險防范能力的餐飲企業,對2025年上半年發生的短期經營性貸款給予50%但同一年度不超過50萬元的利息獎勵支持;
??(2)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等相關保險產品的餐飲企業,對2025年上半年發生的保費支出給予50%但同一年度不超過5萬元獎勵支持。
??4.支持舉辦特色餐飲促消費活動
??對吸引餐飲品牌企業超過20個,并減免攤位費、水電費等支出且市場效應顯著的活動,給予舉辦活動的主體一次性最高30萬元獎勵。活動實現統一收銀且收銀單位對本市消費市場具有帶動效應的,再給予活動舉辦主體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主體與條件
??(一)在本市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證照齊全;
??(二)在“國家統計局統計云聯網直報系統”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屬于“餐飲業(H62)”(申報“支持舉辦特色餐飲促消費活動”非統一收銀獎勵的經營主體除外);
??(三)政策實施期間,三年內無違法行為且在“信用中國”上無不良信用記錄;
??(四)政策實施期間,營業額增速高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或新開業并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云聯網直報系統”,具體以官方統計數據為準;
??(五)申報“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支持企業拓展新店”的餐飲企業,開設門店取得的營業執照或食品經營許可證,任意一張日期須在政策實施期間(全國及以上級別品牌首店按照門店開業時間,應符合上海市《首發經濟評價通則》標準,經營業績平穩且未出現連續或大幅度下滑情形);
??(六)申報“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支持餐飲企業裝修改造升級”的餐飲企業,相關裝修改造升級行為應在政策實施期間發生并完成;
??(七)申報“加大餐飲業融資支持力度”的餐飲企業,開展短期經營性貸款、購買相關保險的合同有效期,須覆蓋政策期間;
??(八)申報“支持舉辦特色餐飲促消費活動”的經營主體,舉辦的餐飲促消費活動舉辦期限須在2025年上半年。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三)在“國家統計局統計云聯網直報系統”上報的住宿和餐飲業經營情況表(表號:S204-1表),并加蓋企業公章(申報“支持舉辦特色餐飲促消費活動”的經營主體除外);
??(四)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2024年度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并加蓋企業公章;
??(五)申報“支持餐飲企業增加網點布局”“支持企業拓展新店”的企業,需提交門店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門店清單等材料(開設首店的餐飲企業還需提交第三方評估報告);
??(六)申報“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支持餐飲企業裝修改造升級”的企業,需提交購買相關設施設備硬件或系統軟件的合同與發票等單據復印件,支付憑證日期須在政策實施期間;
??(七)申報“加大餐飲業融資支持力度”的企業,需提交短期經營性貸款、購買保險等行為的合同與發票等單據復印件,支付憑證日期須在政策實施期間;
??(八)申報“支持舉辦特色餐飲促消費活動”的經營主體,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活動方案、費用支出明細及憑證、活動效果評估報告等材料。
??申報材料紙質版請用A4紙按順序打印裝訂,一式兩份并加蓋企業公章,掃描電子版后一并提交。各申報主體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應如實提供本單位信用狀況,作出承諾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五、申報時間
??(一)申報2024年項目支持的企業,于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申報材料至經營地區級商務主管部門。
??(二)申報2025年上半年項目支持的企業,于2025年8月20日前提交申報材料至經營地區級商務主管部門。
??六、審核流程及要求
??(一)各區初審。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企業報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主要審核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完整性和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條件和要求。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符合要求的企業出具初審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至市商務委。
??(二)材料審核。市商務委匯總各區初審后的企業材料,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項目進行審計,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三)公示公布。就審計確認入圍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四)申請撥付。市商務委按照最終入圍企業名單,對照支持標準,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和流程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
??七、績效評價與監督檢查
??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對補貼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編制、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等工作。已獲國家及其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獲得本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應自覺接受商務和財政部門對資金的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聯系人:浦東新區商務委?58901361
??????黃浦區商務委??33134800-21051
??????靜安區商務委??64178237
??????徐匯區商務委??64872222-1268
??????長寧區商務委??22050883
??????普陀區商務委??52564588-7042
??????虹口區商務委??25658345
??????楊浦區商務委??25032847
??????寶山區商務委??56572201
??????閔行區商務委??64131790
??????嘉定區商務委??69989880
??????金山區經委???57921185
??????松江區經委???37737131
??????青浦區商務委??59732890-10328
??????奉賢區經委???67181156
??????崇明區經委???59623330
??????市商務委????23110650
??附件: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餐飲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