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3號)《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政策法規,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4〕10號)有關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結合區域實際,特制定2024年靜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切實維護適齡兒童的合法入學權益為原則,依法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本區“十四五”期間教育布局調整、常住人口變化,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創建、公建配套學校建設、緊密型學區集團建設等要求,整體規劃教育事業發展,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和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強化服務意識,做好入學信息登記、報名驗證等環節的宣傳、培訓與指導。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記、驗證等線上服務和招生入學咨詢服務,為家長辦理子女入學手續提供便利。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提高社會知曉率。區教育局和學校通過網站、“校園開放日”、在社區發布《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及所需提供的證件,推廣應用“一網通辦”電子證照。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家長發放“錄取通知書”作為入學的憑證。
??(五)充分運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做好轄區內生源摸底預測工作,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班級規模,積極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讀創造條件。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則上班額控制在40人以內,有條件的學校,班額可以安排30人左右。個別地塊因資源緊缺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額的,須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行。
??(六)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范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各項要求,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實施均衡分班,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或變相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明確具體辦法,妥善安排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小學階段招生
??(一)入學信息登記。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網通辦”或“隨申辦”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查詢入學信息,進行在線報名。區教育局和學校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網絡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2024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履行備案手續后可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學申請。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就讀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訪問“上海靜安”門戶網站下載《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空表)》,填妥后將登記表及相關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x@ja.edu.sh.cn)的方式,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線上信息登記確有困難的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本區各指定信息登記點(見下表)登記兒童入學信息。具體情況參見《2024年靜安區小學報名入學流程》。
未入園適齡兒童區指定信息登記點
區指定信息登記點 |
地址 |
辦理日期 |
上海市愛國學校 |
北京西路919號 |
4月15日至4月28日 (工作日13:00-16:00) |
上海市靜安區中興路小學 |
中興路134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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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華靈學校 |
滬太路115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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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靜安區臨汾路小學 |
臨汾路1105弄19號 |
??(二)公民辦小學入學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進行入學報名,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8日至5月12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為5月8日至5月10日。
??(三)公辦小學驗證。本區主要通過集中調取“一網通辦”有關信息,對已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對。“隨申辦”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戶籍地入學。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常住人口分布情況,采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
??根據報名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戶主為兒童、父或母;房屋產權人/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執行上述政策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地塊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當出現學齡人口超出學校辦學規模時,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啟動預警。具體情況見學校《招生通告》。
??5月18日至5月21日,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屬地塊公辦小學進行第一批驗證。各公辦小學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網上核對;如需進一步校驗材料的,家長須提供全家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明、《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等材料。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5月25日至5月26日由戶籍所屬地塊公辦小學進行第二批驗證。
??本區戶籍聽力障礙適齡兒童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聽力測試證明及有關助聽器的驗配情況表,由上海市第一聾啞學校(景鳳路300號)進行網上報名驗證。
??本區戶籍智力障礙適齡兒童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智商測試證明,由啟慧學校(保德路1316弄106號)、南陽學校(長樂路672弄34號) 進行網上報名驗證。
??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截止日為4月28日)。
??5月18日至5月21日,選擇在居住地就讀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一批網上驗證;如需進一步校驗材料的,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等材料。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5月25日至5月26日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二批網上驗證。
??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具體情況見《2024年靜安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本區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在本區就讀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
??2024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5月18日至5月21日,對已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一批網上驗證;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如需進一步校驗材料的,家長須提供:
??1.全家戶口簿;
??2.適齡兒童的《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5月25日至5月26日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二批網上驗證。
??三、初中階段招生
??(一)小學畢業信息核對。4月15日至4月26日,本區各小學組織本校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中的學生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學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并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4月26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二)公辦初中學校招生采用相對就近小學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法,小學畢業生免試入學。公辦寄宿制學校(上海市回民中學除外)限在本區范圍內招生。
??(三)回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就讀。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核對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核對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截止日期為4月26日。
??(四)來滬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含港澳臺)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4月15日至4月26日,家長通過訪問“上海靜安”門戶網站下載《上海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空表)》,填妥后將登記表及相關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z@ja.edu.sh.cn)的方式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也可攜帶相關證件到區教育局指定信息登記點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具體情況見《2024年靜安區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五年級學生來滬就讀初中登記辦理須知》。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簡章。區教育局根據各民辦學校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上海靜安”門戶網站公布。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和范圍內招生。經區教育局審定,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按走讀、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及本校在職教職工子女等,可在學校招生計劃中分設。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由區教育局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二)實施網上報名。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5月8日至5月10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志愿。5月13日至5月15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并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志愿。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志愿。
??(三)規范錄取程序。如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5月20日至5月21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負責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5月22日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學校分設計劃驗證,5月23日安排調劑志愿錄取。
??(四)發放入學告知。5月22日起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學生按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本區學籍學生(申請回外區就讀的除外),根據公辦初中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對口生源優先、同類排序靠后(如同屬對口某公辦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類學生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局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申請回本區就讀并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的外區學籍學生,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五、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區教育局和學校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并負責招生政策問答。
??招生工作咨詢地址:和田路193號
??小學咨詢電話:56630990-8217
??初中咨詢電話:56630990-8215
??招生工作監督地址及電話:和田路193號 56630990-1005
??在線咨詢:上海市靜安區招生入學咨詢平臺
??(二)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4月13日至4月14日,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校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課程教學、課后服務、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的測試、測評、面試、面談或調查等,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三)發放入學通知。區教育局在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后,各學校于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8月31日前區教育局將學生入學信息對接到“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四)推進注冊制度。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區教育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五)加強監督管理。區教育局加大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決策機制,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要加強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和結果的監督與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六)開展督導檢查。區教育督導部門對區域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督。區教育局監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健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
??(七)完善監察機制。區教育局在開展招生入學工作中,要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監督工作機制,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于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解決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八)落實問責制度。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等,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區教育局將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招生違規情況記入校長和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掛鉤。區教育局將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納入對學校教育工作考核。
??(九)實施核減措施。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等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并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2025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和要求仍按市教委統一規定執行,各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及相關工作。
??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
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
日 期 |
內 容 |
4月7日 |
公布《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關于2024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及其他有關招生入學信息。 |
4月12日 |
“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開通。 |
4月13至14日 |
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 |
4月15日至26日 |
1.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 2.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 |
4月26日 |
1.本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 2.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截止日。 |
4月15日至28日 |
適齡兒童進行小學入學信息登記。 |
4月28日 |
幼升小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就讀手續截止日。 |
5月8日至12日 |
小學入學網上報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截止到5月12日)或報名民辦小學(截止到5月10日)。 |
5月13日至15日 |
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
5月18日至21日 |
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 |
5月20日至21日 |
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
5月22日 |
組織民辦學校分設計劃錄取驗證。 |
5月22日起 |
陸續發送公辦學校入學告知信息及民辦學校錄取告知信息。 |
5月23日 |
民辦學校調劑志愿錄取。 |
5月25日至26日 |
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
8月15日前 |
各學校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