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人社發〔2024〕3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修訂后的〈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3〕18號)、《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滬人社規〔2024〕5號)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現就鞏固拓展本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扶貧成果,做好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本區戶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16-59周歲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貧困人員(以下簡稱“貧困參保人員”)。
??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仍按原政策執行。
??二、補貼標準
??參保補貼采用先繳后補的方式。貧困參保人員按自然年度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進行繳費,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后,由街鎮財政補貼55元。
??三、操作流程
??1.市民政部門提供貧困人員名單。
??2.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將人員名單導入城鄉居保系統。
??3.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通知名單內符合參保條件的貧困人員做參保登記。
??4.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操作貧困參保人員繳費核定。
??5.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在當年12月繳費期結束后匯總貧困參保人員核定繳費成功名單,并下發補貼人員名單。
??6.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在次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補貼通過銀行匯入參保人員指定的個人銀行卡內。
??在一個自然年度中認定的貧困參保人員均作為補貼對象。
??四、資金渠道
??補貼資金由鎮級財政全額承擔,列入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年度部門預算。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今后國家和本市有新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上海市嘉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區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區財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