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新涇鎮政府:
??經2022年8月23日區政府第17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長寧區“十四五”期間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長寧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9日
長寧區租賃住房的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市政府關于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的決策部署,把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本區“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關于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情況,進一步推動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各項工作,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認真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為切實增加租賃住房供給,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階段性住房困難,通過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補齊租賃住房市場短板,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有效促進本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住房建設發展的重點任務,堅持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目標,在全區累計建設籌措15000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累計供應10170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中,2021年—2022年應建設籌措9048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新增供應1073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建設籌措的完成標準為證照齊全開工建設,供應的完成標準為達到供應入住條件投入使用。到“十四五”期末,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更加完善,多主體供給、多方位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更加突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得到有效緩解。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
??圍繞本區“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緊抓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發展機遇,突出東虹橋區域優勢,完善區域職住平衡,通過新建、改建、改造、納管等多種籌措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切實增加供給。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優化保障性租賃住房布局規劃,重點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布局,強化供需適配,促進產城融合、人房聯動。
??(二)引導多方參與
??進一步發揮政府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在土地、財稅、金融、水電氣等政策優勢,充分激活市場資源配置作用,引導央企、民企、外企等各類社會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充分發揮國資國企定艙石、穩定器的作用,利用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等資源積極參與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規范建設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要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需求,合理安排空間布局、土地使用、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等,推動租賃住房體系高質量、高水平建設發展。按照“戶型小”“配套齊”和“功能全”的要求,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中小戶型為主,且項目中小戶型的比例應占項目房源的70%以上。
??(四)嚴格監督管理
??不斷完善并提升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及相關納管工作,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將在建項目納入重大工程實施管理,保障項目開工和竣工進度;嚴格落實非居轉化類項目聯合會商、裝修管理和驗收工作流程,加強工程安全管理;項目投入使用后,應全面納入城市網格化管理和社區綜合治理,各街鎮要建立巡查制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對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實施監測評價。
??四、重點任務
??(一)制定年度重點推進項目清單
??區推進小組辦公室根據長寧區”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要求,進一步分解落實任務目標,制定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重點推進項目清單。加強統籌指導、協調推進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保質保量完成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各項任務目標。(主責部門:區推進小組辦公室、區房管局)
??(二)組織實施項目認定
??按照《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試行)》《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試行)》及《本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組織實施會商、驗收、認定、供應及監督考核等工作。(主責部門:區推進小組辦公室、區房管局) (三)加強規劃編制和土地管理
??在整體規劃上進一步考慮,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土地供應計劃,加快完善規劃編制和落圖工作。加大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政策支持力度,可結合評估情況,對容積率予以適當提高;結合我區“城市更新戰略”,充分利用好“征而不拆”“儲而不拆”項目存量資源;允許企事業單位利用閑置資源,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以繼續保留劃撥方式。根據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工作目標,加快完成規劃、土地相關手續,有序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主責部門:區規劃資源局) (四)發揮區屬國企的行業示范引領作用
??鼓勵區屬國企參與建設和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在行業中積極發揮“穩定器”“壓艙石”作用。根據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目標,按時完成項目認定申請和供應手續。對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區屬國企,應在國資考核中予以充分肯定,并賦分或適當減免當年度經營性指標。(主責部門:區國資委) (五)支持各類社會存量資源參與發展
??圍繞本區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發展契機,積極梳理和盤活存量資源,支持各類社會主體通過城市更新等方式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重點聚焦閑置辦公樓宇、低效低端酒店等房屋,結合老舊商業辦公更新改造、提升園區配套等工作,探索存量資源盤活利用的有效路徑,推動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完善區域職住平衡與產城融合。對享受本區人才公寓補貼的各類租賃住房項目,應全部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主責部門:區房管局、區商務委、區科委、區人社局、區文化旅游局、區投促辦、各街道(鎮))
??(六)加強項目建設管理
??新建類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應納入重大工程項目清單,對項目施工、竣工驗收等手續納入審批綠色通道。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緊盯年度建設目標,加強統籌協調,保障項目施工進度和供應目標。改建類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應根據項目特色及定位,嚴格按照本市非居轉化工作流程,符合建筑設計、消防、安全等相關技術標準及規范,強化各職能部門檢查監督機制,嚴守安全底線。持續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夯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和完善定期通報及考核機制。(主責部門:區建設管理委)
??(七)強化服務人才安居
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以結合實際情況細化供應方案,優先或定向供應本園區、本單位、本系統符合條件的職工。經區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的重點企業、重點人才,可優先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對享受本區人才公寓補貼政策的租賃住房項目,應全部納入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不斷推進我區人才安居保障,增強城區吸引力,助力建設創新人才高地,成就長寧魅力城區。(主責部門:區人才辦、區房管局)
??(八)完善租賃經營管理
??嚴格落實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對運營項目供應方案及租金價格實施備案管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圍繞本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逐步實現房源發布、查詢、申請、審核、簽約全程網上辦理。建立本區租賃住房租金監測機制,定期對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進行檢查,不斷完善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供后管理體系。(主責部門:區房管局)
??(九)落實屬地社會化管理
??各街鎮應對轄區內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實施城市網格化管理和社會綜合治理,建立使用管理的巡查制度。完善社區事務管理,各街鎮要協調和處理轄區內保障性租賃租房事務和糾紛,做好各項目合同網簽備案、“群租”綜合治理、房屋安全檢查、住房租賃糾紛調解、政策宣傳等工作。結合本區規模化租賃住房排查和管理工作,鼓勵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可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統一管理;對存在各類隱患的項目應會同相關部門及時予以清理整頓。(主責部門:各街道(鎮)、區房管局、區地區辦)
??(十)給予支持政策
??對于有意向新建、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企事業及產業園區等,持續給予規劃土地政策支持。按照中央資金補貼及金融財稅相關政策要求,對符合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予以資金補助。對完成納管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有線電視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在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資產安全和規范運行的前提下,鼓勵企業參與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基礎資產的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REITs)試點工作。(主責部門:區規劃資源局、區房管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建設管理委、區稅務局)
??五、推進計劃安排
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根據目標任務及區域發展實際情況,將分為三個階段推進。
??1、第一階段為2021-2022年,計劃聚焦于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管理機制、學習培訓各項配套政策,明確“十四五”建設項目清單,完成所有國資國企新建及轉化類項目籌措及認定工作。計劃在前期完成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9048套(間),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1073套(間)。
??2、第二階段為2023-2024年,計劃實現所有新建類項目開工,推進各項目建設、竣工及供應工作。初步形成房源合理布局,鼓勵各類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中央企業等)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管理,租賃住房企業數量初具規模,大力推進已籌措認定的項目盡快上市供應,分層分級實現安居。計劃在中期完成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13000套(間),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7000套(間)。
??3、第三階段為2025年,計劃基本構建本區“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穩”的租賃市場新局面、新發展,有效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帶動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助力“穩房價”得到有效落實,基本解決本區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問題。計劃在后期完成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15000套(間),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10170套(間),并持續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進行優化補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快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成立長寧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推進小組(以下簡稱“推進小組”),由區分管副區長擔任組長,區房管局、區規劃資源局及區國資委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推進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房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房管局主要領導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房管局、區規劃資源局及區國資委分管領導擔任。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人才辦、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文化旅游局、區地區辦、各街道(鎮)等相關部門作為推進小組成員單位共同推進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各項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
??建立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推進小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指導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各單位應凝心聚力,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分工,加快各項目建設和房源供給進度。為完成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保駕護航。各部門和單位要按各自職責分工,及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要求,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在開展日常工作的同時,注重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問題協調機制、信息通報專項制度、組織協調推進、開展檢查督導,確保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并及時匯總推進小組的各項意見建議。
??(三)強化跟蹤督促
??嚴格按照任務目標及年度重點項目清單,建立工作臺賬,跟蹤各項目推進進度,推進一項標注一項,完成一項歸檔一項。針對進度遲緩或停滯的項目,應做好預警提醒工作,對主責部門單位落實跟蹤督促,上報具體原因,并落實后續推進計劃及節點。推進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按各自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指導力度。同時,推進辦公室將定期對跟蹤督促工作進行匯總、整理,確保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