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區關于支持企業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辦法
??為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扎實做好“穩就業”工作,認真落實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確保靜安就業大局穩定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根據《靜安區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實施方案》,按照區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實施就業補貼項目。
??一、實施困難行業企業穩就業補貼項目
??對餐飲、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交通運輸、文體娛樂、住宿、會展等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困難行業,不裁員少裁員的,按照企業申請時上月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人數計算,給予每人600元一次性穩崗補貼,每戶企業補貼上限300萬元,鼓勵企業穩崗留崗。
??二、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補貼項目
??對區內招錄在本市登記失業三個月及以上人員或本市2022屆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按每人20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區內招錄本區戶籍的2022屆高校畢業生或登記失業三個月及以上人員的用人單位,按每人3000元的標準,再給予區級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三、應對疫情影響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補貼項目
??本區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通過提供免費服務,成功推薦靜安區戶籍2022屆高等院校畢業生,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可申請一次性推薦就業補貼。每成功推薦一人補貼1000元。
??四、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補貼項目
??符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創業組織創業擔保借款人,在享受市級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的基礎上,可等額申請享受區級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以實際發生的銀行利息為限。
??五、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項目
??本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除外)吸納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的標準為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以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的50%。
??困難行業企業穩就業補貼和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補貼項目資金從市級財政轉移支付本區的中央就業補助資金和區就業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項目資金從市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其他補貼項目資金從區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附件:
??1.靜安區困難行業企業穩就業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2.靜安區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3.靜安區應對疫情影響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4.靜安區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5.靜安區鼓勵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靜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