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嘉定區生態環境局優化營商環境新十條舉措的通知
嘉環發〔2019〕35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嘉定新城、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和市 委市政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精神,依據環保法律法規 規定和區生態環境局工作職責,現就進一步優化區域營商環境制
??定新十條舉措:
??一、簡政為先,進一步優化環保手續審批流程
??1 、審批事項全面實施“ 一 網通辦”。 環評審批、排污許可 證核發等9個環保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開通網上一 口受理和辦理, 實現“一網通辦”;線下推進綜合窗口統一受理核發,做到“一窗通辦”;結合證照快遞服務,讓群眾和企業辦事像“網購”一樣便捷。
??2 、繼續簡化項目環評審批手續。 豁免一批環境影響輕微、 環境風險小的項目辦理環評手續。減少環評編制階段公示次數和 時間,通過取消入戶問卷調查、豐富公眾參與渠道等措施,優化 現有環評公眾參與模式。對各項總量指標均低于限值(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小于100kg/年,揮發性有機物小于50kg/年,氨氮小于25kg/年)的新建和改擴項目通過直接填報建設項目污染排放總量登記表的方式簡化審批流程。
??3 、推進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 在完成規劃環評且相關 措施落地的區域,推進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通過豁免、降 等、共享數據等措施,大力簡化具體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流程,推動項目盡快落地。
??4 、 支持優質企業改擴建項目環評工作。 符合市經濟信息化 委制定的產業區塊外(即“195區域”和“198區域”)改擴建正面清 單要求的規劃產業區塊外優質企業,不涉及廠房建設的,正常開 展項目環評相關工作;涉及廠房改擴建的,經區產促領導小組認定后,正常開展項目環評相關工作。
??二、 治理為主,進一步優化環保監管執法流程
??5 、 指導企業實施清單式自查。 梳理水、氣、聲、渣等監察 要點,針對企業關心的環保手續、臺賬管理、環保設施運行和危 廢管理等方面的監管要求形成并發布監察重點清單,指導企業根據監察清單進行自查和整改。
??6 、 實行重污染天氣差別化應急管控。 細化減排措施清單, 指導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避免 “ 一刀切”。對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實施少限產或者不予限產。
??7 、 規范執法監管流程。 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持貫徹“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避免選擇性執法。通過規范執法監管流程,把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和主動服務貫穿于執法全過程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氛圍。
??三、 服務為要,進一步優化環保宣傳培訓
??8 、推行環保管家模式。 積極發揮環保協會的行業指導服務 作用,鼓勵街鎮通過第三方服務,開展環保管家規范化培訓服務。 同時以點帶面帶動環保管家為企業“把脈就診”,為企業提供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有效提升企業自身的環境管理水平。
??9 、實施分類管理培訓。 針對不同企業需求開展分類管理培 訓,告知企業職責、環保要求和違法責任,使企業能自覺落實環 境保護主體責任。對重點監管企業開展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證核 發和監管要求等全過程培訓;對中小企業開展環保手續完善、環保設施運行和危廢管理等專業培訓。
??10 、提升環保法律知曉度。 進一步發揮微博公眾號和微信公 眾號“嘉定環境”的影響力,實時發布最新環保標準、環保要求、 環保動態和環保政策等企業關注的內容,通過案例分析、政策解讀等多樣的形式幫助企業加深對環保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
上海市嘉定區生態環境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