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金山區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規范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實施,特制定《金山區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實施細則(試行)》,現予印發。
??特此通知。
??附件:金山區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實施細則(試行)
??上海市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2年5月13日
金山區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實施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金山區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規范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實施,根據《金山區加快打造上??萍紕撔轮行闹匾休d區的實施意見》《金山區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健康金山2030”規劃綱要》文件精神,結合《金山區科技創新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實施目標)
??面向多維度的基礎研究、臨床診療和產業化需要,不斷提高我區醫學科學技術水平,解決防病、治病關鍵性科學技術問題,加速醫學科技人才的培養,促進我區醫藥衛生事業發展。
??第三條(支持范圍)
??本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衛生系統內的事業單位等。
??第四條(支持類別)
??金山區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重點項目支持金額3萬元,一般項目支持金額1萬元或立項無資助金額。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五條(支持方向)
??1.支持圍繞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臨床研究中存在的共性技術問題開展科研項目。
??2.支持以疾病預防控制、早期篩查、健康與慢性病管理、診斷、治療、康復等為主的應用研究項目。
??3.支持以產業化為目標的自主臨床研究,支持開展創新藥物、高端醫療器械的臨床試驗和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區內科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
??第六條(基本要求)
??1.項目負責人須為實際主持和從事該項目研究工作的醫學科技人員。
??2.原則上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至申報當年1月1日年齡不超過56周歲。
??第七條(資格審查)
??1.原則上同一年度每位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
??2.同一個項目已獲同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經費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3.已承擔金山區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且未完成驗收者,不能于項目執行期申報新項目。
第三章 實施與管理
??第八條(申報程序)
??采取個人自愿申報、單位擇優推薦、專家評審、區科委審定的方式進行遴選,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1.發布通知。原則上區科委每年上半年發布申報通知。
??2.項目申報。經單位同意推薦后,項目負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絡申報系統向區科委進行申報,具體要求以發布的通知為準。
??3.評審立項。由區科委集中受理,組織專家現場評審,擬定入圍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正式辦理立項手續。對于存在重大異議的項目,按程序進行復核。
??第九條(項目執行)
??項目研究期限一般為2年,項目負責人應確保時間和精力從事項目研究,并合理安排研究進度和經費。
??第十條(項目合同)
??項目立項后,區科委與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簽訂合同,明確項目內容、實施周期、資金撥付額度、資金撥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
??項目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認真履行合同,科學、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資金,保證??顚S?,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中期檢查)
??項目執行1年后,區科委負責對區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開展中期檢查,項目負責人需對項目中期實施情況進行報告。
??第十二條(驗收管理)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合同要求,在項目到期后6個月內向區科委提交書面的驗收申請、總結報告與相關附件材料,區科委組織專家或委托相關專業機構進行驗收。項目執行中若有特殊情況,可申請一次延期驗收,延期時間不超過1年。
??如已完成或基本完成考核指標,驗收結論為“通過”;如未完成主要考核指標,驗收結論為“不通過”。
??第十三條(項目變更和違約責任)
??若發生重大事項變更的,項目單位應當及時說明變更事項和理由,報請區科委審核。
??項目未能實現預期目標,驗收結論為“不通過”的,但項目負責人在執行項目過程中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不追究前期科技投入經費,但需退回尚未使用的剩余資助資金;項目負責人在執行項目過程中,如有無故中止合同、拒不配合驗收的,區科委可采取追回已撥資金、階段性或永久取消項目申報資格等措施。
??第十四條(信用管理)
??項目申報實施信用管理。對于項目驗收結論為“不通過”的,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報區科委醫藥衛生科技創新資金項目。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