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鎮、開發區(集團公司)、街道:
??為鼓勵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提高本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能力,加快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促進本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實施細則》,現印發于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實施細則
上海市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2022年6月28日
??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驅動,助推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區建設,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提高企業自主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能力,培育和發展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促進全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我區《關于加快建設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活力區的若干產業政策》(奉委辦[2016]16號)以及《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奉經[2022]4號)的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在本區注冊并納稅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業型企業。
??第三條 奉賢區經濟委員會根據《奉賢區產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編制專項支持資金預算,確定資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發布年度項目申報通知,受理項目申報,組織項目評審,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估,組織項目驗收。
??第二章 支持范圍與申報條件
??第四條 本項目支持重點鼓勵開展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創新活動,提升產品水平和附加值,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和標準,支持專利新產品和新技術的應用推廣等。
??第五條 申報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經營狀況良好、納稅較好,具備項目實施的資金實力和人才隊伍。
??2、符合國家、上海市及奉賢區產業導向。
??3、具有一定基礎的正在進行研發過程中的項目。
??4、技術含量高,通過引技、引智、協同攻關,攻克產業鏈關鍵技術難題,掌握核心知識產權,產生明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5、優先支持對所在行業、領域有重大推動和突破效應的新技術和新產品;重點支持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中開展技術攻關。
??6、近兩年內企業在環保、安監、市場監管、企業信用等方面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六條 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具體按照年度申報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 申報單位應填寫《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申報書一式兩份,主要內容包括:
??1、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申報表;
??2、項目已具備知識產權基礎的,需提供專利授權、受理、引進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包括說明書);
??3、證明項目研發的技術方案具有先進性、創新性的相關文獻查新及咨詢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等證書復印件(或者新版工商登記證復印件);
??5、企業納稅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情況及無涉稅不良記錄的證明。
??6、其他相關材料(如企業其他科技立項、獲獎證書、特殊行業許可證書等)。
??第八條 受理申請的主管部門應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并出具書面推薦函,然后報送區經委技術進步科。
??第四章 項目評審
??第九條 收到申報材料后,區經委根據本實施細則和年度項目申報通知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項目,由區經委組織專家評審,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經綜合評估編制擬支持項目計劃。
??擬給予專項支持的項目,由區經委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異議的項目,由區經委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的立項、發文。
??第五章 支持標準
??第十條 本項目支持資金采取定額無償資助方式。
??1、對列入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的,給予15萬元的技術開發經費補貼。分批次撥付,認定當年度先行撥付12萬元,驗收通過后再撥付3萬元;若驗收不達標的,即作項目結題處理,不予撥付剩余資金。
??2、凡獲得市級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的企業,經濟效益良好,區財政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配套撥款支持。
??第六章 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 經確定給予專項支持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計劃項目建設內容、實施期限、驗收考核指標、項目總投資、資金支持額度、資金支付方式、資金用途等實施項目。
??第十二條 項目完成后,由區經委發布驗收通知,統一組織驗收工作。驗收通過的,撥付項目剩余資助資金;未通過驗收的,作結題處理,3年內不得申報相關技術創新項目。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奉賢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原奉賢區引進技術的吸收與創新計劃項目實施細則(奉經[2017]1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