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落實非國有房產科技創新創業載體房租減免補貼相關支持舉措的實施細則
奉科﹝2022﹞12號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和《奉賢區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實施方案》精神,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全力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依照市科委《關于落實本市非國有房產科技創新創業載體房租減免補貼相關支持舉措的工作指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申報對象與申報條件
申報對象:
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均在本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創新基地,即:納入本市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培育體系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近兩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2、申報主體需為非國有企業或非國有控股企業,且在疫情期間實際為入駐載體內的小微企業減免租金;
3、小微企業認定標準為在載體內實際經營,且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微企業劃分標準;
4、申報主體與租金減免對象的房屋租賃關系應覆蓋2022年受疫情影響期間,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第三條 支持標準及申報材料
給予實際減免入駐小微企業房租總金額的30%作為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免租期按實際免租時間計算,最長不超過6個月)。實際減免租金總額為入駐載體的企業所獲得的減免房屋租金的合計,不包括停車位、物業費等費用減免,不涉及稅金。
申報材料:
非國有房屋租金減免補貼申請表(附件);
申請主體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獲房租減免小微企業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
非國有房屋產權證明;
獲房租減免小微企業與申請主體的租房協議、房租減免協議、減免情況匯總表、租金發票等證明文件(需加蓋雙方企業公章);
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的承諾書,必要時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如申請主體為載體經營方的,還需提供相關房產權利人的授權運營協議、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
其他相關材料。
第四條 申報及審批流程
申報主體按照申報材料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報所屬街鎮(開發區)經濟管理部門初審。街鎮(開發區)初審通過后蓋章確認,提交相關材料到區科委。區科委聯合區財政局等部門審核申報材料,視情況開展專項審計(相關審計費用由政府部門承擔),審核通過后擬定租金減免補貼方案。方案向社會公示無疑義后,報區政府審批。
第五條 附則
1、符合條件的非國有房屋業主或經營管理主體協商一致后,選擇一方申請,不得同時申請。
2、申報主體選擇向一個政府主管部門申報租金減免補貼,不得重復申報。
3、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材料存在偽造、虛報等情形,申報主體將被列入失信名單,并追究所有相關方法律責任。
4、扶持資金原則上由區、街鎮(開發區)分別承擔,具體比例待市級配套辦法出臺后再予以明確。本實施細則由區科委、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非國有房屋租金減免補貼申請表
上海市奉賢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奉賢區財政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
非國有房屋租金減免補貼申請表
申報主體(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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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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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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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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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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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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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對象類別 |
□眾創空間 □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 |
申請補貼金額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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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符合條件的承租方減免租金總額(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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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主體自行承擔部分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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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街鎮(開發區)審核意見:
經辦人: 分管領導: 年 月 日(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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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科委審核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
區財政局審核意見:
年 月 日(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