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黃浦區關于把握科創回歸都市趨勢 加快提升科創發展能級的扶持辦法》 已經2023年9月4日區委書記專題會議、9月12日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黃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黃浦區財政局
2023年9月26日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快科技回歸中心城區,不斷集聚科技創新企業,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科技創新發展,依據《黃浦區深化對接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登記在本區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二)在本區擁有科技創新成果的個人和團隊。
二、資金來源
本辦法資金來源由區財政在科技類專項資金、人才發展資金等預算內安排。
三、扶持措施
(一)集聚科技創新主體,提升科創企業密集度
1、鼓勵各類科技企業集聚發展。 集聚一批在金融科技、生物醫藥、綠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業領域具有先進性、創新性、突破性或顛覆性技術,且具有產業引領帶動作用的企業,經認定,給予企業一次性科研啟動扶持 最高 200萬元。吸引一批在區塊鏈、機器人、芯片半導體、醫藥外包服務(CXO)、腦科學、元宇宙、新材料等細分賽道技術優勢明顯 且已獲得一定股權投資的企業,經認定, 給予企業一次性科研啟動扶持 最高 100萬元。培育一批符合黃浦區科創產業發展導向,且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潛力、成長發展速度快的企業,經認定,給予企業一次性科研啟動扶持 最高 50萬元。
2、 支持科技研發機構建設。 聚焦金融科技、生物醫藥、綠色低碳、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瓶頸,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設國家、上海市研發與轉化功能型平臺、重點實驗室、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新型研發機構等多層級的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對經主管部門認定的機構,支持并給予一定的配套資助。 對建設院士(專家)工作站(服務中心)的,經績效評估,給予建設主體 5-20 萬元的建站支持。
3、 吸引全球科技社會組織。 支持引進國際科技組織、國際頂級科技研究學會、雜志、期刊、科技協會等,對科技類社會組織吸引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科研人才、科技成果、科技企業集聚黃浦的,經認定,給予社會組織一定的運營支持。
(二)打造創新人才高地,夯實國際人才凝聚力
4、 加大引進國際頂尖創新人才力度。 聚焦科技細分賽道,面向處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國際頂尖水平,對新引進的符合上海和黃浦科創戰略發展需求,能夠為黃浦科技創新發展帶來優秀技術和先進成果,具備自主創新力、國際影響力與產業引領力的緊缺急需科學家、技術人員和管理者,經認定,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5、 鼓勵高水平科技人才創業。 鼓勵優秀科創人才和團隊來黃浦創業,對經認定的科創人才或團隊在黃浦創業初期,具有科技先進性和市場前景的項目,且獲得市級以上科創賽事名次的,推薦入駐區內科創載體,享受載體扶持待遇,并給予科創人才或團隊 核心成員(每個團隊限1名) 一次性 獎勵 10萬元。同時,發揮黃浦區專業服務優勢,為科創人才或團隊提供企業登記注冊、項目申請、創業輔導、財稅服務、法律服務、融資上市輔導等全方位創業服務。
6、 加強科技創新人才服務保障。 營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發展環境 , 依法為科技創新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人才落戶、醫療綠色通道、子女教育等各項服務保障,并 在 戶籍審批、獎勵補貼申報、政務服務咨詢、融資對接、出入境、停居留、工作許可等方面給予便利。
(三)釋放場景要素潛力,打造科技創新合力
7、 支持應用場景資源供需對接。 依托產業優勢,充分釋放應用場景供給。組建全區統一的科技成果應用場景服務平臺,在智慧城市、醫療、教育、金融、商貿、文旅、城區建設、政務服務等領域,每年發布科技成果應用場景,面向國內外征集解決方案。科技成果應用場景符合黃浦區產業導向且具備一定影響力的,經綜合評估,給予一定比例補貼,單個項目不超過10萬元。
8、 鼓勵企業建設“場景展示廳”。 鼓勵企業進行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融合創新的應用場景展示,推廣宣傳科技創新成果,對建設“場景展示廳”項目的企業,經綜合評估,可推薦參評區科普基地,并給予不超過場地租賃、設備和裝修成本20%的補貼,單項場景不超過20萬元。
9、支持科技企業創新。 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服務和成果轉化,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年累計成交額達5000萬元(含)以上,按實際交易額的5?予以一次性資助,最高50 萬元。對獲得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資助的,按資助金額給予1:1配套支持。對獲得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資助的,按資助金額給予1:1配套支持。對由區政府提名 且獲得市級科學技術獎的“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由多個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和個人,按照市獎勵金額給予1:1配套獎勵 , 每家單位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四)增強創新軟硬件實力 ,提升科技創新活力
10、探索市場化發展的新機制。 鼓勵科創市場主體探索建立推動科創服務業發展新機制,按照撥投結合、適度收益和適時退出的原則,采用股權投資、業績對賭、項目合作等方式,吸引有前瞻性、引領性和顛覆性技術創新項目落戶黃浦。
11、支持高端創新品牌活動。 鼓勵企業、社會組織與黃浦區合作舉辦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 科技類 主題論壇、行業峰會、競技大賽、創客交流等主題活動。對于開展相關活動的主體,經認定,給予活動費用支出總額30%的補貼,每次最高不超過10萬元,每年同一機構補貼不超過30萬元。
12、支持科創載體提質增效。 支持建設高質量孵化器,發揮孵化器在全過程創新、全要素集聚、全鏈條加速等方面的作用,培育硬科技企業。鼓勵各類主體通過對存量樓宇、廠房等空間資源進行改造的方式,建設符合黃浦科創產業導向的“國際化、品牌化、專業化”科技園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孵化平臺。對各科創載體運營主體經績效評估,給予分級資助,每年最高不超過80萬元。
四、申報受理
(一)每年由區科委 、 區 相關部門 適時發布扶持項目申報通知及申報指南,明確申報要求、申報時間、受理地點等具體信息。申報單位、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區科委 、 區 相關部門 負責扶持項目申報受理,并組成由區相關部門參加的評審小組,共同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認定,報區政府批準。
五、附則
(一)本辦法由區科委 、 區 相關部門 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