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于推動本市新型技師學院建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滬人社職〔2021〕489號)文件精神,為積極推進普陀區高質量發展,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培養,助力普陀人才強區建設,現就推動““十四五””期間普陀區新型技師學院的建設,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圍繞普陀區“創新發展活力區、美好生活品質區”建設,在本區技能人才培養方面制度完善、條件成熟、成效顯著的院校、企業等單位中,掛牌一批普陀區新型技師學院,探索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的新模式,充分發揮優質職業院校和行業龍頭企業在技能人才培養中的引領作用,加快推進普陀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帶動全區勞動者整體技能素質提升。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
??在普陀區注冊的,具備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優良傳統和鮮明特色的職業院校,以及重點行業龍頭企業。
??(二)申報條件
??1.院校類技師學院申報條件
??(1)重視高技能人才培養,以技術技能型、應用型人才為主要培養目標。申報專業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或區域經濟發展需要,特別是智能軟件、研發服務、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點產業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2)形成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新型技師學院高技能人才各項工作,在申報專業領域具有與企業開展合作辦學的經驗,與2家以上企業(至少包括1家普陀區企業)建立穩定的技能人才培養合作關系,校企合作各方均有穩定可持續的高技能人才培養投入。
??(3)配備規模合理、滿足需要的管理團隊和師資隊伍,遵循“考培分離”原則設置相對獨立的培訓實施部門、評價考核部門等管理組織架構。具備必要的培訓實訓場地、設施設備、課程資源、技術手段等。
??(4)申報專業每年有一定規模的高技能人才(包括在校生、在職職工和社會人員)培訓(評價)量或增量,且培養成效顯著。
??2.企業類技師學院申報條件
??(1)重視高技能人才培養,有明確的高技能人才培養發展規劃或相應的技能培訓、評價選拔、使用激勵等制度措施。申報的培養項目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或區域經濟發展需要,特別是智能軟件、研發服務、科技金融、生命健康四大重點產業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2)形成產教融合、企校合作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新型技師學院高技能人才各項工作,在申報的培養項目上具有與院校開展合作辦學的經驗,與3家以上院校(至少包括1家普陀區院校)建立穩定的技能人才合作關系,企校合作各方均有穩定可持續的高技能人才培養投入。
??(3)具備較大規模的企業培訓中心,并配備規模合理的管理團隊和師資隊伍,遵循“考培分離”原則設置相對獨立的培訓實施部門、評價考核部門等管理組織架構,具備必要的培訓實訓場地、設施設備、課程資源、技術手段等。
??(4)申報的培養項目每年有一定規模的高技能人才(包括在職職工和在校生)培訓(評價)量或增量,且培養成效顯著。
??三、工作任務
??普陀區新型技師學院是區內高技能人才培養的綜合平臺,應在優化培養制度、健全評價機制、開展競賽交流等方面積極開展創新探索,確實發揮技能人才培養的載體作用,主要承擔以下任務:
??1.高技能人才培訓實訓。聚焦區域四大重點產業技能人才培養需求,支持新型技師學院開展培養項目開發、線上平臺和課程開發、實訓基地和開放式實訓中心建設,加大面向各類勞動者的終身技能培訓資源供給。院校和企業要積極建立合作關系,通過定向培養、訂單培訓,為學生、職工開辦企業冠名班、技師班,共同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助力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十四五””期間,新型技師學院高級工以上技能人才年培訓量不少于100人次;企業新型學徒制年培訓人數不少于100人;普陀區重點產業技能培訓項目年開發數量不少于2個,每個項目的年培訓量不少于100人次。
??2.技能培訓師資孵化研修。支持承擔新型技師學院功能的院校與企業合作建設“雙師型”教師培養基地、培訓教師企業實踐基地、一體化師資研修平臺,落實教師到企業實踐、企業技術骨干到學校從教,推進固定崗與流動崗相結合、校企互聘兼職的教師隊伍建設改革。
??3.高技能人才評價示范。鼓勵新型技師學院探索多元技能人才評價模式,積極申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推進高技能人才自主評價。鼓勵新型技師學院申報成為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滿足各類勞動者的評價需求。深化落實職業技能證書與學歷證書“雙證融通”與“崗課賽證”改革,探索學習成果互認轉換。
??4.高技能人才激勵培育。鼓勵新型技師學院選樹高技能人才優秀典型,發揮其在解決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帶徒傳技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示范帶頭作用。鼓勵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積極參與申報高技能人才評選、認定項目,搭建技能人才成長成才平臺。承擔新型技師學院功能的企業要積極探索建立使用與培訓考核相結合、福利待遇與業績貢獻相聯系的激勵機制。““十四五””期間,新型技師學院年申報市、區級技能人才項目數量不少于2個。
??5.職業技能競賽交流。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鼓勵新型技師學院積極參與崗位練兵、技能比武、技能競賽;選拔優秀技能人才參加區級、市級、國家級和世界技能大賽;參與世賽選手培養與集訓,為世賽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十四五””期間,新型技師學院年承辦不少于2個項目的技能競賽,項目重點向新職業、區重點產業項目聚焦。
??6.產技教融合培養。支持承擔新型技師學院功能的院校依托區職教聯盟,搭建科研創新、成果轉化、信息對接平臺,并吸引中小企業參與。鼓勵企業、院校與科研院所圍繞產業關鍵技術、核心工藝和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鼓勵企業與區內院校加強產技產教融合,依托院校設立企業工作室、校企合作基地,面向院校開放培訓中心,組織技師研修、開展職工雙元制繼續教育,聯合培養高技能人才。
??7.區域合作共建。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以及鄉村振興戰略,鼓勵新型技師學院將技能人才培養輻射至長三角及對口勞務協作區域,通過開展技師學院互學互訪、職業技能競賽長三角聯賽、技能人才聯動培養等模式,建立跨區域的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聯動機制,促進技能培訓的資源共享、人才共育,服務長三角區域乃至全國技能人才發展。
??四、政策支持
??1.支持開展重點產業職業技能培訓。面向新型技師學院征集重點產業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經認定后納入“普陀區重點產業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目錄”。對于新型技師學院組織本區企業職工或本區戶籍重點就業群體開展“普陀區重點產業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目錄”內培訓項目,考核合格后,按1000—3000元/人的標準給予新型技師學院培訓補貼,原則上每個項目每年補貼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2.鼓勵申報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鼓勵企業類新型技師學院申報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對于備案成功的企業,在完成首批高級及以上技能評價認定后,按2萬/家的標準給予企業類新型技師學院補貼。
??3.鼓勵申報高技能人才項目。鼓勵新型技師學院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首席技師、技術能手等技能人才項目,對獲評區級、市級、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或首席技師資助的,給予新型技師學院3-10萬元/家的資助;對獲得市級、國家級技能榮譽稱號的,給予獲評個人5000元-1萬元/人的扶持補貼;對經評審符合區技術能手認定條件的,給予個人3000元/人的扶持補貼。
??4.積極參加職業技能競賽。鼓勵新型技師學院積極代表普陀區參加各級職業技能大賽,對于參加國家級及以上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選手,參照市獎勵標準給予1:1配套獎勵;對參加市級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選手,參照市獎勵標準50%的比例配套獎勵,最高不高于5萬元/人的獎勵;對參加區級綜合性職業技能競賽獲獎的選手,給予600—1000元/人的獎勵。鼓勵新型技師學院積極參與承辦普陀區職業技能競賽,按3萬元/項目的標準給予新型技師學院承辦扶持補貼。
??5.鼓勵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鼓勵新型技師學院積極推進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發揮與企業、院校建立的技能人才合作關系,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對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類新型技師學院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市、區級相關文件執行。
??五、申報認定流程
??1.申報受理。申報普陀區新型技師學院的院校、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向區人社局提出申報申請。
??2.專家評審。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評審。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加掛“普陀區新型技師學院”牌子。
??3.跟蹤評估。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組織專家定期對已掛牌的新型技師學院開展高技能人才工作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對經評估認為未達到相應培養目標的,督促整改,對整改仍不達標的予以摘牌。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保障。區人社部門、區教育部門共同開展普陀區新型技師學院的認定、評估、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新型技師學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2.落實培養任務。承擔新型技師學院功能的院校、企業要將高技能人才發展規劃納入本單位總體發展規劃,作為一把手工程統籌推進;制訂新型技師學院年度計劃,建立任務清單,落實專人做好組織發動、方案制訂、協調推進等;加大場地、設施、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培訓條件,規范運作管理,提高培養質量;按規定接受相關部門管理、評估、督導。
??3.強化宣傳引導。積極宣傳推廣新型技師學院的有益做法、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提高新型技師學院的影響力和吸引力,營造院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高技能人才培養的社會氛圍,讓更多學生和勞動者走上技能成才之路,讓社會各方投身技能人才培養事業。
??七、其他
??本實施辦法自2022年12月16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區教育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