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21〕33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市生態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的批復
市綠化市容局、市規劃資源局:
??滬綠容〔2021〕100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生態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具體批復如下:
??一、《上海市生態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作為落實《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的重要專項規劃,是上海建設生態之城的重要支撐,也是上海生態空間保護和建設的重要依據。到2035年,要建設“城在園中、林廊環繞、藍綠交織”的生態空間,打造一座令人向往的生態之城,促進各類生態要素保護與融合發展,進一步完善生態空間體系,優化提升生態品質,持續健全實施機制。
??二、要優化生態空間格局,構建“江海交匯、水綠交融、文韻相承”的區域生態網絡,維護好長江口及東海海域、環太湖及環淀山湖、環杭州灣等生態區域環境品質;構筑“雙環、九廊、十區”的生態網絡結構,加強森林資源提升、農田景觀指引等;優化主城區“一江、一河、一帶”藍綠空間網絡,統籌黃浦江、蘇州河等沿岸生態資源,構建生態綠廊,通過外環綠帶向內連接楔形綠地、向外連接生態間隔帶,打造環城生態公園帶。
??三、要通過“公園體系、森林體系、濕地體系”和“廊道網絡、綠道網絡”建設,保障城市生態安全,提升城市環境品質,滿足市民群眾的休閑需求。要以公園體系滿足市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完善由國家公園、郊野公園(區域公園)、城市公園、地區公園、社區公園、微型(口袋)公園為主體的多層次公園體系,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力爭達到13平方米以上;以森林體系塑造超大城市韌性生態基底,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森林覆蓋率達到23%左右;以濕地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并加強保護與利用;以廊道、綠道網絡促進城鄉生態空間的互聯互通,提升生態服務價值。
??請你們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和各區政府認真做好本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完善規劃的實施和保障機制,加快推動規劃落地,并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