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日期:2022-11-16 發布日期:2022-11-22 滬府辦〔2022〕4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延長《關于推進本市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效期的通知
滬府辦〔2022〕4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評估,2018年2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本市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辦規〔2018〕9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