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長寧區支持“菜籃子”工程建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長商務規〔2024〕1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新涇鎮政府,九華集團:
??《長寧區支持“菜籃子”工程建設的實施辦法》已經8月20日區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2024年8月26日
長寧區支持“菜籃子”工程建設的實施辦法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強“菜籃子”工程建設及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的總體要求,為加快推進長寧區民生保障規劃目標,進一步完善長寧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管理,加快標準化菜市場迭代更新步伐,落實“菜籃子”區長負責制,更好實現主副食品供應量足價穩、優質安全、便利惠民,根據《上海市標準化菜市場管理辦法》《上海市“菜籃子”區長負責制考核辦法》文件精神,結合長寧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在本區域從事標準化菜市場經營管理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第三條(扶持方式)
??政策補貼資金采用分類扶持的方式,根據不同內容和標準要求,給予相應財政資金支持。
??第四條(資金來源)
??本實施辦法涉及的補貼資金由區級財政預算安排,在區商務委補貼資金專項中列支。
??第五條(支持內容和標準)
??(一)標準化菜市場建設與局部改造補貼
??1.鼓勵新建/整體改建標準化菜市場。對新建和完成整體改建的標準化菜市場給予資金補貼。按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投入資金總額的5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鼓勵標準化菜市場局部改造。對標準化菜市場硬件設施局部改造給予資金補貼,主要包括標準化菜市場內用電線路、廁所、消防設施、門頭店招、地面瓷磚、通風給排水系統、無障礙設施、適老化設施等設施設備的整修更新,按局部改造投資總額的50%給予補貼,每個標準化菜市場每年申報項目總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不含2年內新建或整體改建的標準化菜市場)。
??(二)標準化菜市場主副食品價格穩定資金補貼
??3.支持平價蔬菜攤位建設。在每個標準化菜市場中至少設立1家平價蔬菜攤位,穩定和平抑蔬菜價格。對每個平價蔬菜攤位根據具體銷售情況進行補貼,補貼金額每月不超過5000元。
??4.支持平價豬肉攤位建設。根據豬肉價格走勢、供需、進貨渠道等情況,按照市級部門總體部署要求,適時啟動平價豬肉保障措施,在每個標準化菜市場中至少設立1家平價豬肉攤位,持續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根據具體銷售情況進行補貼,每個平價豬肉攤位每天補貼金額不超過300元。
??5.應急保障機制。建立標準化菜市場等零售網點應急保供、突發事件處置等應急保障機制,做到應急狀態下快速處置,并按要求保障市場運行平穩有序。針對極端自然天氣、病蟲害等情況而引發重要產品供應緊張、價格異常波動或持續上升,根據市級相關會議、文件精神,啟動應急保障供應機制,加大平價蔬菜供應,確保本區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保障居民正常生活不受重大影響。
??(三)標準化菜場智慧化建設資金補貼
??6.標準化菜市場智慧化建設。對標準化菜場智慧化建設所需信息化設施設備、配套軟件及服務,標準化菜市場主副食品信息追溯系統,按照建設資金總額的5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標準化菜市場智慧信息及追溯系統運維。對標準化菜市場智慧信息及追溯系統進行定期運維,按每年每個標準化菜市場1.5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支持。
??(四)標準化菜市場考核
??8.標準化菜市場考核獎勵。鼓勵標準化菜市場加強績效管理,扎實做好民生服務保障工作,對在標準化菜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的單位定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年度考核為優秀的標準化菜市場獎勵5萬元,對年度考核為良好的標準化菜市場獎勵3萬元。鼓勵各標準化菜市場對經營服務好、自我管理規范、居民滿意度高的入駐商戶給予獎勵。對表現突出的先進典型,通過多種渠道,給予宣揚表彰和推薦。
??第六條 (附則)
??(一)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二)同一單位不得因同一事項重復享受政策。在享受本實施辦法相關政策期間,如同時可享受本區其他同類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實施。
??(三)凡年度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在市級及以上媒體有嚴重負面報道的標準化菜市場,當年不得享受建設及考核相關扶持獎勵。
??(四)本辦法中涉及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專項資金的使用應根據相關規定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五)本實施辦法由區商務委負責解釋。
??(六)本實施辦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