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03〕2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農林局、市工商局《關于本市嚴禁非法獵捕和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關于本市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意見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市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預防和控制疫病傳播,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林業局等12部門《關于適應形勢需要做好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工作的通知》(林護〔2003〕99號)精神,現就本市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利用野生動物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利用的野生動物范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以及《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嚴禁非法獵捕和經營利用下列野生動物(含人工馴養繁殖,下同):
(一)國務院頒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國家一、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二)我國參加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Ⅱ物種中,被核準為國家一、二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
(三)市政府頒布的《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二、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重點場所
(一)本市范圍內的自然保護區、農田、濕地、綠地、林帶以及其它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
(二)本市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戶以及野生動物加工、生產、貿易等經營利用單位。
(三)本市集貿市場、花鳥市場、大賣場(超市)。
(四)本市餐館、飯店、賓館、酒店以及熟食店等。
(五)本市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等客貨運輸或郵寄單位。
三、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重點
(一)農林部門
嚴格控制野生動物經營利用、馴養繁殖和進出口活動,搞好對馴養繁殖場所和經營利用單位的監管,從源頭上控制野生動物流入市場;強化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保護管理,會同有關區縣抓緊禁獵區的劃建,組織打擊違法獵捕及其它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犯罪活動,堵住亂捕濫獵鳥類、蛇類和蛙類等野生動物的源頭;繼續加強重點目標物種的監控,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科學研究,組織科學論證,定期公布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野生動物名錄;進行野生動物保護的執法、檢查,并做好物種鑒定、動物收容等支撐工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繼續加強集貿市場、花鳥市場、大賣場(超市)的清理整頓和日常監督檢查,嚴禁違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活動;做好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專營市場的限期關閉工作,并督促市場主辦單位健全自律管理制度;強化對餐館、飯店、酒店、賓館、熟食店等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禁止違法出售以野生動物為原料的食品;對專門經營野生動物或企業名稱中有“野味店”等字樣的,要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重點打擊無證無照從事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尤其是餐飲業中無證違法經營野生動物的行為。
(三)其他部門
1、各級公安機關要協助、配合農林、工商部門做好嚴厲打擊違法獵捕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犯罪活動和集中整治集貿市場的行動;司法機關要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要求,集中辦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強大的震懾聲勢。
2、海關要依法加強野生動物進出口管理,積極做好各關區野生動物出入境檢查,嚴厲打擊瀕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走私活動。
3、鐵路、公路、水運、民航和郵政等部門要依法加強管理,制止違法運輸野生動物的行為。因科研、文化交流、馴養繁殖等需要運輸野生動物的,各運輸單位要憑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核發的出省運輸證明,方可受理承運。
4、各級商業、旅游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組織要做好餐飲業、旅游景點的監督管理工作,要求各餐飲單位將規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從菜單、廚房中退出,不再從事野生動物的烹飪、買賣等活動;飯店、旅游、餐飲業和消費者等行業協會要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加強對從業者、消費者的宣傳教育,提倡科學文明飲食。
5、各級城管部門要按屬地化管理的原則,依法做好轄區內集貿市場、花鳥市場、大賣場(超市)等周邊地區、居民小區以及占路設攤等違法販賣野生動物的查處工作。
6、各級畜牧生產管理部門要積極規范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業管理,完善相關的檢疫防疫措施,協助農林部門做好馴養繁殖技術成熟野生動物的論證、審核、申報和公布工作。
7、各級衛生、檢驗檢疫部門要切實做好有關重點目標物種預防監控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
四、具體保障的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監管合力。
成立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為召集人,農林部門牽頭,工商、公安、海關、建設、商業、交通、外貿、旅游、衛生、環保、教育和宣傳等部門參加。其主要任務是推進、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執行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研究提出供市政府決策的重要工作方案,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協調各部門貫徹國家有關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執法行動。同時建立聯席會議聯絡員工作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指派一名聯絡員,并將聯絡員姓名、單位和聯系方式告知牽頭單位。其工作任務是:按照聯席會議部署,組織本系統貫徹落實工作任務;研究提出本系統工作計劃和方案;并向牽頭單位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為了密切聯系和互通情況,由牽頭單位不定期組織召開聯絡員會議。
(二)組織專業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保護野生動物的執法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農林部門要組織工商、公安、海關、城管、交通等部門的執法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物種鑒別和收容救護的培訓,提高一線管理人員的執法水平。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保護意識。
新聞單位要配合開展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報道;飲食、旅游、消費者和野生動物保護等協會團體,要組織賓館、飯店、熟食店和超市實施不收購、不出售、不加工以野生動物為原料的食品的承諾,并在經營場所公布,接受社會和市民的監督。有關管理部門要鼓勵市民群眾舉報,抵制各種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為。
(四)規范沒收的野生動物的收容救護工作。
對珍稀瀕危動物,由上海動物園、上海野生動物園負責救護和收容;對以經營利用為目的的蛇類、蛙類、鳥類等活體動物及其制品,由農林部門指定收容站點予以處理。
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工作方案,由市農林局制定并報市政府審批。
上海市農林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