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來源: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是主管全市“三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擬訂涉農的財政扶持、農產品價格、農村金融保險、農業進出口等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體育、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推進農民持續增收,協調推進農村綜合幫扶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管理農村宅基地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按照分工,管理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蔬菜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指導農墾相關農業產業的發展。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貫徹執行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外來物種監督管理。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國家標準。指導現代種業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肥料有關監督管理,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監督管理。貫徹執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職權認定疫情并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研究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研究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有關農業的國內國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外事處)。
??1.負責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委領導相關公務活動的協調聯絡工作,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綜合事務。
??2.負責組織協調和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領導講話等工作。承擔日常信息報送工作。
??3.承擔機關公文辦理、機要文件收發、運轉及安全保密、文書檔案工作。指導、協調系統保密工作。
??4.負責委黨組會、主任辦公會及委領導議定、批辦事項的督辦工作。
??5.協助“新聞發言人”工作,組織本市農業農村重要工作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牽頭協調涉農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輿論引導等工作。承擔系統政務公開、公民依申請公開等工作。
??6.承擔市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市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和相關視察活動的聯絡協調工作。
??7.制定因公出國(境)計劃、外事方案,牽頭協調委領導的外事接待工作。
??8.負責機關后勤工作。承擔本委重要公務接待的協調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指導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安全及值班相關工作。承辦本委及系統的公務員住房補貼管理工作。
??9.承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辦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調配、維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系統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
??10.承擔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建設和維護保障管理。
??11.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秘書處(效能督查處、鄉村振興協調處)。
??1.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2.主持或參與起草重要會議、重要文件、主要領導的有關文稿。
??3.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本市“三農”工作政策,組織開展農業農村重大問題專題調研,研究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
??4.指導“三農”智庫建設,及時報送有關研究機構及專家對本市農業農村發展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的研究成果,提供政策建議。
??5.組織開展對涉農區鄉村振興、“三農”工作的調查調研和檢查督查,了解并及時反映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提出政策和工作建議。
??6.負責對涉農區“三農”工作考核。
??7.承擔農業農村部研究中心的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8.負責“大調研”常態化制度化工作。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干部人事處。
??1.負責做好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機關處級(含)以下及事業單位委管干部的培養、選拔任用、交流工作。
??2.負責做好系統干部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3.負責協調指導系統評選表彰工作。
??4.負責做好系統干部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和特定人員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工作。
??5.負責系統統戰工作,指導統戰人士培養、教育和管理。
??6.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干部人事檔案工作。
??7.承擔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研究、規劃制定、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市農業領軍人才的培養工作。
??8.開展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9.負責系統老干部工作,指導做好老干部黨建和服務管理工作。
??10.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發展規劃處(農墾聯絡處)。
??1.負責制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負責規劃編制、發布與實施過程中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2.協調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總體規劃等相關工作。
??3.組織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牽頭起草農業農村經濟形勢分析報告。
??4.組織推進本市都市現代綠色農業發展,指導本市農業可持續發展以及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等建設。
??5.研究制定農業資源區劃及農業資源保護開發利用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6.協調推動質量興農工作,監測評價農業農村現代化進展情況,提出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政策建議。
??7.組織編報委直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計劃,推進實施委直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
??8.指導農墾體制改革和農墾現代農業建設。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村鎮建設處。
??1.研究提出推進本市美麗鄉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的政策建議。
??2.牽頭開展鄉村振興示范村、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工作。研究制定建設標準,擬定年度建設計劃,組織申報、評審,加強部門協調,指導實施建設,開展驗收、考核。
??3.牽頭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編制整治方案,制定任務清單,協調推動項目實施,組織指導檢查、督導評估工作。牽頭組織實施村莊清潔行動。
??4.負責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和農村村莊改造項目,下達年度任務清單,指導項目建設,加強檢查、監督、考核。
??5.參與和協調農村道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6.參與制定相關政策,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工作。
??7.參與農村村莊布局規劃、郊野單元(村莊)規劃編制和落實工作。
??8.配合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9.參與郊區行政區劃調整、小城鎮建設及城鎮化相關工作。
??10.參與設施農用地相關管理工作。
??11.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法規處)。
??1.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
??2.指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范發展,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研究制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扶持政策。
??3.指導農村承包地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糾紛仲裁、集體所有耕地管理。
??4.指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濟轉型發展、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監督管理。
??5.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等有關工作。
??6.承擔本市農業農村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應訴、行政復議、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7.指導、督促和協調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農業綜合執法。組織開展涉農法律法規培訓、普法和宣傳工作。
??8.組織推進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制訂權責清單,組織落實“放管服”改革各項任務。
??9.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10.牽頭負責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11.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計劃財務處。
??1.研究提出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研究農業保險和農村金融等有關政策建議,制定本委財政支農資金中長期預算規劃。
??2.組織編報機關和事業單位部門預算和決算,組織部門預算執行并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改革相關工作。
??3.配合開展中央及市財政支農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牽頭做好中央及市財政支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
??4.牽頭組織開展都市現代綠色農業專項資金項目的前期評審、立項、批復等工作。
??5.承擔和指導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監督和會計核算工作,以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6.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及監督檢查、財政資金項目評審、預算績效管理等工作。
??7.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審計監督工作。
??8.參與研究制定涉農財政扶持、農產品價格、農村金融、農業保險、農業信貸、農業用電用水等政策。
??9.協調農口境外農業貸款項目管理。
??10.負責防汛防臺相關工作。
??11.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產業發展處(國際合作處)。
??1.統籌鄉村產業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村鎮企業發展。
??2.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3.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促進產銷一體化。組織開展農產品評優活動。
??4.負責農業國內合作交流、對口支援、扶貧協作的組織協調與推進工作。
??5.負責農業國際經貿的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走出去”和農業對外投資、農業利用外資、農產品貿易促進等工作。負責農業和農產品境外及對口支援地區展示展銷活動。
??6.承辦政府或部門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有關農業國際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負責指導和管理境外農業合作示范區和境內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建設。
??7.承擔涉及臺灣地區的有關農業事務。
??8.參與指導市農業旅游等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建設發展工作。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產業園區推進處。
??承擔擬訂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組織開展相關考核和績效評價,協調推進相關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
??(十)市場與信息化處。
??1.牽頭負責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規劃研究制定,負責農業農村信息化項目管理和實施指導工作。指導互聯網+數字農村、數字農業、智慧農業、農業物聯網等發展。
??2.牽頭負責農業領域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信息化及數字農業農村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一網通辦”相關工作。
??3.組織實施農業及農產品品牌戰略,建立農業及農產品品牌培育與推廣機制,構建品牌農產品營銷體系。負責農業和農產品國內(對口支援地區除外)展示展銷活動。
??4.負責本市“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工作聯絡、協調,組織推動“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工作。
??5.牽頭負責農產品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工作,健全農產品價格采集及首席分析師團隊,完善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體系。
??6.牽頭負責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7.牽頭負責農業統計工作。
??8.協同推進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
??9.協同推進本市農產品市場電子平臺和電商企業創新發展,協助指導農產品產銷對接工作。
??10.協助市社團管理局做好涉農社會組織的管理指導工作。
??11.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
??1.研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發展規劃、計劃,牽頭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建設,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并組織實施。
??2.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審查認可和監督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監督抽查和信息發布。
??4.牽頭農業標準化工作,指導執行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質量體系認證管理和綠色食品、有機農業發展,承擔培育地理標志農產品相關工作。
??5.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助市有關部門處理由食用農產品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6.指導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指導實施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有關工作。
??7.提出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重大科研、推廣項目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技術研究推廣、宣傳培訓。
??8.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科技教育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1.研究制定本市科技興農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
??2.負責本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科技創新、技術推廣和成果轉化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興農項目。
??3.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期刊管理、農業科普等工作。參與農業科技對外交流、合作與培訓。
??4.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承擔農業從業人員的技能和技術培訓工作。參與農業教育培訓。
??6.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工作。牽頭外來物種管理工作。
??7.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農業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減排工作。
??8.牽頭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
??1.開展農村社會事業重大問題研究,提出農村衛生健康、教育、養老、就業等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的政策建議。
??2.協調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3.協調推進農村綜合幫扶工作,培育經濟相對薄弱村自主發展能力,推動農民持續增收。
??4.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配合市相關部門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民主監督。
??5.指導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推進村干部培訓。
??6.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協調推動農村文化發展,開展農村優秀農耕文化挖掘,配合做好農村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
??7.指導市農民體育協會工作,推動農村農民體育事業發展。
??8.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種業管理處。
??1.研究制定本市農作物、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2.指導種業管理體系建設和種業產業發展,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
??3.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與畜禽遺傳資源保護、管理、開發和利用;承擔種子(種苗)、畜禽種質資源進出口的初審工作。
??4.負責種業品種管理,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初審、畜禽品種培育,指導開展種畜禽生產性能測定和良種登記工作。
??5.負責審查核發農作物種子、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6.負責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和種子檢驗機構考核管理。
??7.負責種業信息匯總分析,指導供種市場調控。組織抗災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
??8.負責良種育繁推一體化體系建設。參與種業重大科研項目設計。指導南繁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農田建設管理處。
??1.研究制定本市農田建設管理政策和規劃。
??2.組織開展本市農田建設計劃編制工作,提出本市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和建議。
??3.組織開展農田建設項目的申報、批復等工作,指導項目實施,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加強項目監督檢查,組織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4.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根據農業生產需求,配套建設農田水利相關基礎設施,保障農業生產能力。
??5.指導開展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及其配套設施的管理養護工作。
??6.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工作,編制本市耕地質量建設和保護規劃。指導開展耕地質量監測、評價和等級評定工作。指導開展農用地、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監測管理工作。
??7.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8.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種植業管理處(農藥管理處)。
??1.研究制定本市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2.承擔種植業(糧食、棉花、油料、糖料、水果、花卉、中藥材等)行業監督管理,推動種植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生產工作。
??3.負責種植業農情調度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指導種植業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及災后生產恢復。
??4.負責農藥生產、經營、使用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
??5.負責肥料監督管理,承擔商品有機肥登記工作,指導肥料科學合理使用。
??6.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相關工作,指導國內和出入境內植物檢疫工作。
??7.指導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回收工作。
??8.組織運用農藝、生物、工程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協助種植業設施農業發展。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蔬菜辦公室。
??1.負責蔬菜(含食用菌、草莓等)行業管理工作。
??2.起草有關蔬菜產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研究制定蔬菜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
??3.負責蔬菜綠色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導做好蔬菜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優化及重點項目實施。
??4.指導制定蔬菜產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提出蔬菜產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指導蔬菜技術推廣和技術培訓工作。
??5.承擔蔬菜產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蔬菜災情,指導蔬菜產業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6.組織開展蔬菜生產信息監測、生產成本調查和產銷統計等。
??7.指導開展蔬菜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科學防治以及蔬菜生產領域農業投入品廢棄物的管理。
??8.協助蔬菜設施裝備建設,承擔設施菜田資產管理和農業領域“菜籃子”工程專用車管理工作,參與蔬菜市場流通體系建設。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畜牧獸醫管理處。
??1.負責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的行業管理。研究制定上述行業的發展規劃、政策、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起草上述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
??2.指導畜牧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實施畜禽規模化養殖和標準化生產。指導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推動畜牧業綠色發展。
??3.負責動物診療、動物防疫條件、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行政許可的審批和管理。負責飼料、獸藥、獸醫器械的生產、經營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4.負責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奶牛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和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
??5.負責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擬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政策和控制撲滅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動物疫病的免疫、監測、流調和風險評估。參與動物防疫應急管理工作。
??6.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指導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7.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8.負責行業生產數據和產品價格的統計分析。提出行業基建項目、科研項目、標準規范的意見建議并參與實施。參與行業的三產融合和品牌創建等工作。參與畜禽產品綠色認證等工作。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漁業管理處。
??1.研究制定本市漁業行業發展規劃、計劃與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2.依法履行漁業行業管理,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3.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養護,控制捕撈強度,監督管理遠洋漁業。
??4.指導水產養殖健康養殖,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和苗種生產管理,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治。
??5.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指導水生生物資源增殖。
??6.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指導漁業行政執法。
??7.指導漁業行業安全生產。負責漁業統計工作。依法履行漁業無線電管理工作。
??8.負責水產苗種、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漁業捕撈、水生野生動物獵捕、人工繁育、經營利用等涉及漁業的行政許可工作。
??9.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1.研究制定本市有關農機化、設施農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和規劃,指導農機化技術推廣應用和設施農業發展。
??2.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指導新農機的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引導農民使用新型適用農機化產品。
??3.提出農機裝備需求、研發和技術推廣建議,組織重大項目實施。指導農機化、設施農業標準、大綱、作業規范、技術路線的起草、修訂和實施。
??4.組織農機質量監管、維修和報廢回收更新管理,開展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機產品的調查,統籌指導農機試驗鑒定和安全監理。
??5.指導本市農機化生產,協調推進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監督指導農機駕駛員培訓,組織農機實用人才培訓。
??7.負責農機化統計、信息工作。
??8.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安全和信訪辦公室。
??1.負責辦理涉及本市“三農”工作的意見、建議、訴求的來信、來訪、來電和電子郵件,負責辦理主任信箱來件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
??2.負責系統信訪事項的受理、運轉、督辦、協調、上報處理結果等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委領導交辦、轉辦、督辦的信訪事項。
??3.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和各區農業農村委妥善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維護信訪工作秩序。
??4.牽頭協調農業行業和系統事業單位安全生產、消防工作指導、監管及督查工作。
??5.承接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禁毒委部署的相關任務,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工作。
??6.指導三峽庫區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和社會穩定工作。
??7.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直屬機關黨委
??1.負責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系統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發展、服務和管理。
??2.負責系統紀律檢查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廉政教育和風險防控,抓好“四責協同”機制建設及責任分解、落實和檢查。
??3.負責系統黨的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主題宣傳、文明創建和文化建設。
??4.負責系統黨史工作。
??5.負責系統工會工作,制定系統工會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基層工會開展思想、組織、制度建設。
??6.負責系統共青團工作,制定系統團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基層團組織開展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
??7.承辦市農業農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大沽路100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總機電話:021-23111111
??負責人:馮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