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青少年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滬府發〔2012〕2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青少年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上海市青少年發展“十二五”規劃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人才資源,也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參與者和重要力量。青少年的發展,既是其自身成長的需求,也是家庭幸福、社會和諧、城市發展、國家強盛和民族崛起的基礎。為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青少年的根本利益,推動上海青少年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動員青少年為實現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宏偉目標作出貢獻,制定本規劃。
一、上海青少年的基本狀況及發展趨勢
(一)上海青少年基本情況
本規劃所稱“上海青少年”,為本市14-35周歲的常住人口。據2010年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本市14-35周歲的青少年常住人口為892萬,占全市常住人口總數的38.7%。常住青少年男女性別比為106∶100。其中,來滬青少年常住人口占青少年常住人口的56.5%,占來滬常住人口的56.1%。
以“80后”、“90后”為主體的新生代上海青少年不僅是未來的力量,也是現實的力量;不僅是傳承的力量,也是變革的力量。得益于改革開放的時代機遇和國際化大都市的浸潤孕育,上海青少年引領社會風氣之先,創新成為青少年的追求,公益成為青少年的時尚。但是,青年問題社會化、社會問題青年化的發展趨勢,也使青少年在就業方式、價值取向、利益訴求等方面日益呈現出多元化、多樣性、多層次的群體特征。為適應上海青少年群體的發展趨勢,更好地滿足不同青少年群體的多元需求,本規劃把青少年劃分為三類基本群體:
1.在校學生:就讀于本市各類全日制初中、高中、中專、中職、中技以及大專院校的青少年;
2.在職青年:年滿16周歲,從事一定的社會勞動并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青少年;
3.失業青年:年滿16周歲,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有勞動能力,無業而要求就業的青少年。
同時,為了推進工作的需要,將青少年群體細分為未成年人、來滬青少年、貧困青少年、殘疾青少年、社區青少年、罪錯青少年、外籍青少年等不同群體。
(二)“十一五”期間上海青少年發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間,本市在《上海青少年發展“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六大青少年發展優先領域,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是在青少年教育方面,努力保障青少年平等受教育權利和機會,免除農村、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鼓勵公辦學校增加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全市青年勞動力(16-35周歲)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4.1年。
二是在青年就業方面,實施積極的促進就業政策,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加強職業培訓和技能振興,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機制,擴大基本社會保障覆蓋面,本市高校畢業生總體就業率保持在900%以上。
三是在青少年參與方面,利用上海世博會契機,組織和引導廣大青少年全面參與城市建設和志愿服務,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貢獻青春智慧和力量,青少年每年參加公益服務的平均時間達到21.9小時。
四是在青少年健康方面,全面實施“青少年健康促進計劃”,深入開展學生常見病的監測和防治工作,積極推進“陽光體育”等青少年群眾體育活動,大力發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輔導服務,中學生體質健康的達標率為83.5%,青少年的心理系統測試平均分為96.43(滿分150),處于較好水平。
五是在青少年閑暇方面,大力扶植、發展青少年文化藝術事業,加強青少年的國際、國內文化交流。引導和培育各類青少年社團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青少年活動,有效提升青少年閑暇活動的時間與品質,推動80%的學校體育場地課余時間向青少年開放。
六是在青少年維權及犯罪預防方面,建立健全青少年維權網絡,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有效保障各類青少年群體合法權益。同時,積極探索社工聯校、涉罪未成年人社會觀護等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新機制,依托遍布全市的職業化、專業化青少年事務社工隊伍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25歲以下本市戶籍的青少年違法犯罪人數下降49.2%。
(三)“十二五”期間上海青少年發展的背景
“十二五”時期是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時期。 “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是上海在更高起點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它將全面提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并為青少年的學習教育、就業創業和社會參與提供更多機會和保障。同時,也對青少年的公民素養、身心健康發展水平和權益維護、犯罪預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總體來看,上海青少年的成長發展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如青少年公民素養還需進一步提升,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發展目標;青少年身心健康問題日益增多,需要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青少年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特別是來滬青少年的教育需要更加重視;青年就業形勢依然不容樂觀,而青年創業的能力和熱情有待提高;青少年參與融合的意愿日趨強烈,但途徑和方式還需要深化拓展;青少年維權及犯罪預防工作的復雜程度不斷增加,制定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地方性法規的呼聲日益高漲。
二、“十二五”時期上海青少年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和建設“四個中心”的要求,堅持“青少年優先發展,增強大都市活力”的原則,立足青少年的群體多樣性和需求多元化現狀,結合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制定既符合社會發展規律和青少年全面發展要求,又具有鮮明時代特征與上海特點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青少年發展戰略。
(二)總體目標
圍繞“讓青少年生活有更好憧憬”的主題,根據上海“十二五”期間的總體發展目標和要求,依托“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切實明確黨政職能部門、各類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的角色責任,發揮共青團組織在本市青少年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加快形成整體合力,探索建立長效機制,激發青少年自身發展的能動性,增進青少年群體的社會融合,促進青少年在公民素養、身心健康、教育學習、就業創業、參與融合、維權和犯罪預防六個領域優先發展,力爭到2015年,使上海青少年發展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并達到與城市綜合實力相適應的國際一流水平。
(三)主要指標
序號 | 指標名稱 | 屬性 | 2015年 |
1 | 青少年科學素質達標率 | 預期性 | 30% |
2 | 中學生體質健康達標率 | 預期性 | 88% |
3 | 青少年心理健康評定(150分) | 預期性 | 102分 |
4 | 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預期性 | 14.7年 |
5 |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免費義務教育比例 | 約束性 | 100% |
6 | 高中階段毛入學率 | 預期性 | 97% |
7 | 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中留學生比例 | 預期性 | 11% |
8 | 青少年日均閑暇活動時間 | 預期性 | 2小時 |
9 |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青年的比例 | 預期性 | 28% |
10 | 青年創業活動率 | 預期性 | 10% |
11 | 每萬名青少年中注冊志愿者人數 | 預期性 | 800人 |
12 | 青少年年均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時間 | 預期性 | 2 6小時 |
13 | 每萬名未成年人中犯罪人數 | 預期性 | 15人 |
14 | “12355”青少年公共服務平臺年均服務人次 | 預期性 | 4萬 |
15 | 財政性教育投入占地方財政支出比重 | 約束性 | 15% |
16 | 注冊的青少年社會組織數 | 預期性 | 500個 |
17 | 每10萬青少年擁有青少年事務社工人數 | 預期性 | 80人 |
三、“十二五”期間上海青少年發展的優先領域及主要任務
(一)公民素養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全面提升青少年的公民素養,使上海青少年具備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匹配的思想道德、公民意識、文明習慣、科學人文素養和婚姻家庭觀念。
主要任務:
1.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養成融入到課堂教育、社會實踐、校園文化、家庭教養的各個環節,貫穿于青少年成長的各個階段。以重大節慶、重大活動、重大事件為契機,以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為載體,深化愛國主義教育,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培養青少年守法、明禮、誠信、正義、勤儉、自強、感恩、互助的道德品質。開展“今天我們怎樣成長”等系列活動,發揮優秀青少年的榜樣示范作用,通過實踐教育、同伴教育等多種手段,加強青少年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按學段、分層次、分模塊系統規劃大中小學德育內容,構建有效銜接、逐步深化的德育課程體系。以“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為抓手,深化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培育青少年公民意識。開展青少年公民教育主題實踐活動,加強青少年對世情、國情和市情的了解,培育“海納百川、追求卓越、開明睿智、大氣謙和”的上海城市精神。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設,普及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培育青少年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和獨立自主的人格品質。加強青少年國防教育,引導青少年積極履行兵役義務,鼓勵在校大學生積極參軍,鼓勵在職青年積極參加民兵預備役。加強青少年責任意識教育,樹立“關愛他人、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奉獻愛心”的社會責任意識,促進青少年實現個人、家庭和社會責任感的有機統一。
3.培養青少年文明習慣。以青少年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文明教育,促進廣大青少年形成理解人、尊重人、關心人、幫助人的文明風尚。通過普及升國旗儀式、成人儀式、尊師儀式等禮儀文化,有效提升青少年文明素養。鞏固上海世博會在提升城市文明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大“七不”規范的倡導力度,開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車、文明游園、文明用餐、文明用廁等專項活動,引導青少年形成自覺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習慣。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家庭教育指導模式,發揮家庭教育在培養青少年文明習慣方面的重要作用。
4.提高青少年科學文化素質。培養青少年的科學思維和科學精神,通過推進青少年科技人才培養計劃,實施青少年科技創新品牌活動,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學素質。依托免費開放的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完善校外素質教育體系。根據人口分布情況,統籌布局全市青少年活動基地,建設一批學生藝術實踐基地,充分發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在服務青少年方面的功能。辦好“新青年·新感受”藝術人文、教育頻道、哈哈少兒、炫動卡通等青少年喜愛的電視頻道和《青年報》、《上海中學生報》、上海青年公益門戶網站、東方網少年頻道等以青少年群體為主要對象的報刊、網站。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社區、企業、校園、樓宇、工地等組織文化建設,通過舉辦“校園文化藝術節”、“青年才藝大賽”等活動,綜合提升青少年人文素養。加強環保、低碳、生態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青少年增強節能減排意識、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逐步形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引導青年形成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觀念。將婚戀教育納入中、高等院校教育體系,發揮大眾傳媒節目的社會影響力,引導青年形成文明健康的擇偶觀、婚姻觀和家庭觀。確保青年新婚夫婦在辦理結婚登記時系統接受婚姻家庭教育。探索建設社會化的婚姻服務體系,為適齡青年提供婚姻登記、信息、指導、咨詢、介紹、調解和婚禮服務。發揮工青婦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舉辦以公益服務為內容的青年交友活動,為青年婚戀交友搭建平臺。
(二)身心健康
高度重視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發展,全面提高青少年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引導青少年合理使用閑暇時間,提升人際交往能力,養成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
主要任務:
1.增強青少年身體素質。加強街道(鄉鎮)、行政村公共體育健身場所的建設,提升公共體育場館對青少年的開放度和利用率。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組織的優勢和特色,大力發展青少年體育健身俱樂部等社會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課外體育鍛煉活動,保證青少年每周鍛煉時間不少于7小時,每個在校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進一步加強體教結合,在中小學體育課中普及足、籃、排等集體運動項目。逐步提升學生體質健康和體育鍛煉達標率。建立分層次、分年齡、分等級的青少年競賽制度,定期舉辦綜合性及專項性青少年運動會,廣泛開展陽光體育及大聯賽,激發青少年參與體育運動和戶外活動的熱情。大力扶持學校辦二線運動隊和高校辦高水平運動隊,青少年注冊運動員達到1.5萬名。
2.提高青少年生理健康水平。在各級各類學校開設健康教育課程,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健康觀念。優化配置衛生資源,增加新建大型居住區、來滬人口集聚地的青少年公共衛生服務投入,保障青少年均等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探索建立青少年體質監控體系,通過多種措施控制青少年吸煙、酗酒,倡導青少年形成良好的飲食、用眼和睡眠習慣,控制肥胖、近視、齲齒等常見病的發生率。推行衛生專家、專業兒童保健醫生進學校的模式,嚴格實施學生營養午餐標準,加強對學生飲用水安全的監督管理,全面提高學校衛生保健工作水平。在社區、學校、企事業單位普及健康知識,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健意識。開展職業病防治,減少在職青年職業病的發生。
3.重視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加大青春期性知識的普及教育力度,預防和減少不當性行為對青少年造成的傷害,減少意外妊娠的發生率;加大對適齡青年的婚育輔導力度,推進適齡女青年婚前檢查、孕前檢查和產前檢查的普及,為未婚先孕的女性青少年提供及時的心理和健康咨詢及后續服務。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網絡和干預措施,以“青春紅絲帶”、“守護花季”行動等項目為依托,重點預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在青少年群體中的傳播。
4.提升青少年心理素質。加強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務,重視青少年個人發展規劃,加強未成年人挫折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心理疏導能力和抗挫適應能力。提高市、區縣兩級醫療機構的心理保健服務水平,規范青少年心理和精神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治療;依托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場所、設施及專業力量,推動區縣青少年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建設;推動學校心理咨詢與健康教育機構全面達標,實現所有學校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持證上崗,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標準。推動社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中小學生學業壓力,緩解在職青年職場壓力,降低失業青年生活壓力。
5.增進青少年閑暇活動品質。鼓勵青少年發展興趣愛好,參與各類閑暇活動。依托共青團、學生會、少先隊和各類社會組織,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社區文化,加強學校和社區的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探索推行面向青少年的圖書和影視作品分級制度,扶持一批適合不同年齡段青少年的文藝、影視作品。推進青年人文經典讀書工程,培養青少年閱讀習慣,確保青少年每天不少于半小時的閱讀時間。引導青少年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科學、健康、合理使用網絡,掌握并提高學習、創造、傳播信息的知識和技巧。社區、家庭、學校聯手共同防止青少年沉迷網絡,加大對沉迷網絡的矯治力度。倡導企業、學校遵守法定工作時間、學生作息時間,保障青少年在工作、學習之余享有日均不少于2小時的閑暇時間。
6.增強青少年安全自護能力。普及推廣生命教育,幫助青少年了解生命現象,掌握生存技能,培養良好習慣,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熱愛生命,建立生命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和諧關系。加強學校、社區、企業、家庭的安全防范教育,利用國防教育日、防災減災日等時機,開展青少年民防知識和安全教育集中宣傳活動。定期組織青少年參與地鐵、樓宇、校園、商場、居民區等公共場所的安全演練,增強青少年在應對臺風、洪澇、地震、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防災避險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
(三)教育學習
促進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優化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保障青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權利和機會,提高青少年整體受教育水平。進一步提升教育國際化水平,推廣素質教育和終身教育,促進青少年多元發展。
主要任務:
1.保障青少年教育平等。以促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保障青少年享有優質、多樣、公平的受教育機會。按常住人口分布優化配置基礎教育資源,改善薄弱學校的師資力量和硬件設施,取消高中階段“擇校生志愿”。繼續提高來滬從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質量,擴大來滬從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比例。在鞏固免費義務教育的基礎上,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全免費,加大高中階段貧困學生資助的力度,完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資助政策體系,保證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全面實施殘疾青少年免費義務教育,實行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兩免一補”。完善普通中小學殘障學生隨班就讀體制,促進殘障學生與正常學生的融合;推進新一輪特殊學校建設改造工程,實現特殊教育機構中殘障學生教育與康復的有機整合。
2.深化青少年素質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滿足青少年多樣化的個性需求。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培育青少年創新精神,讓每一個青少年快樂成長。促進教育與科研結合,健全職業生涯指導和服務體系,提升大學生就業和創業能力。推動高中教育特色化和多樣化,鼓勵開展青少年創新素質培育的實踐,在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探索拔尖創新人才培育模式,為激發每一個學生的發展潛能奠定堅實基礎。建立靈活的高校學習制度,全面推行學分制,實現校際資源共享,為學生提供更多的課程選擇。建立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深化課程教材和教學模式改革,推動學校和家庭聯動,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3.提高青少年教育國際化程度。創新中外合作辦學機制,吸引世界知名高校,合作創辦若干所招收中外學生的高水平國際性大學,提高上海教育的國際化水平。增加市政府外國留學生獎學金經費總額,加強留學生教育的專業和課程建設,改善留學生的教育和服務環境,提升對外國留學生的吸引力。加強外籍人員子女教育體系建設,為外籍人員子女提供可選擇、高質量的教育服務。實施學生海外學習、實習計劃,資助上海高校本專科學生赴世界知名大學、上海友好城市高校、世界著名企業交流、學習和實習,提高學生的國際交往和競爭能力。開展中學生國際理解教育,研究編制中學生國際化系列課程教材。加強中學多語種教學改革,鼓勵有條件的高中開設拓展性國際課程,提升學生的國際意識、國際交往和國際理解能力。
4.創造青少年終身學習的良好環境。引導青少年樹立和踐行終身學習理念,建立廣覆蓋、多形式、更便捷的社會教育體系。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堅持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發展融教、學、做為一體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支持各類職業院校面向社會開放教育培訓資源,鼓勵行業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參與職業教育。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建立現代開放大學和社區學院,建設全覆蓋、全領域的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為青少年提供個性化教育服務。有效整合各類學習資源,推動學校教育資源和社會教育資源的雙向開放。建立青少年培訓個人賬戶,建立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為青少年提供開放、便捷、多樣性、可選擇、銜接融通的終身學習體系。搭建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學習平臺,構建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并舉、職前職后貫通的繼續教育體系,為青少年的終身學習發展服務。完善培訓補貼政策,探索實施在職人員帶薪繼續教育假制度。
(四)就業創業
高度重視青年就業問題,增加青年就業崗位,增強青年就業能力,切實保障青年的勞動權益。大力鼓勵青年創業,積極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主要任務:
1.為青年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建立健全網絡化、全方位的就業形勢動態監控系統和就業政策效果評估機制,制定和完善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時的青年就業工作預案,完善青年失業預警體系。規范和完善人力資源市場,暢通失業青年獲得就業信息的渠道。將保障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放在首位,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農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以充分就業社區創建為抓手,增強對就業困難、“零就業家庭”的失業青年和未就業高校困難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的就業援助服務。建立針對殘疾青年的職業康復訓練基地,加大社會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力度,對殘疾青年實施就業托底。
2.為青年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創造公平、有序、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環境,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依托各區縣建立的公益性農民工就業服務機構以及街鎮、社區農民工就業服務站或服務窗口,使本市各類青年享有同等的公共就業服務。逐步完善來滬青年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辦法,將本市各類青年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完善勞動關系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掌握失業、裁員、欠薪欠保等信息,維護在職青年合法權益。進一步消除就業歧視特別是針對女性青年的就業歧視,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
3.提高青年的就業能力和職業素質。健全以需求為導向的政府補貼培訓機制,實施分類就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對在職青年,依托上海青年職業發展服務中心等機構,開展青年職業生涯導航活動,提高青年職業能力。深化實施上海青工技能振興行動,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結合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的運用,拓寬技能人才成長通道。對大專院校學生,繼續實施“雙證書”制度,結合所學專業開展一次就業前的技能培訓;進一步完善青年職業見習制度,加強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建設,暢通職業見習信息共享的渠道。幫助失業青年進行職業規劃,樹立積極的就業意愿和就業動機,并獲得崗位實踐機會。對在職的來滬務工青年,開展職業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相結合的職業培訓。加強對社區青少年、來滬青少年、貧困青少年、殘疾青少年等群體的就業援助,深化實施“陽光下展翅”、“共享陽光”、“曙光增輝”等就業培訓項目,提高“陽光之家”學員社會參與度和融合度。
4.有效激發青年創業熱情。加強市青年創業就業促進會建設,支持青年在經濟領域的創新創業和社會領域的公益創業。開展上海青年創業先鋒評選,大力宣傳青年創業典型。強化“上海青年創業廣場”等各類創業園區的創業孵化功能,發揮青年創業專家導師團作用,舉辦“青年就業創業大講堂”,加強青年創業培訓及創業項目推薦服務。在高校普及開展創業教育,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和實訓。加大扶持創業的資金投入力度,深化實施中國青年創業國際計劃(YBC),優化運作青年創業小額貸款項目,做大做強市青年創業就業基金會、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對青年創業和初創期創業給予針對性扶持。完善創業融資、補貼、場地等扶持政策體系,優化政府服務,簡化注冊程序,降低青年創業成本。
(五)參與融合
尊重青少年主體地位,大力培育各類青年人才,激發青少年參與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和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的熱情,倡導青少年發揚公益精神,參與志愿服務。通過參與,增進來滬青少年等不同青少年群體的社會融合,促進青少年與城市的協調發展。
主要任務:
1.鼓勵青年人才參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圍繞國家發展戰略和上海經濟結構調整需要,在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和社會發展等重點領域,培養各類優秀青年人才。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領域,發現、培養、扶持一批與上海發展目標相適應的青年領軍人才。促進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相銜接,在金融貿易、物流航運、工程技術、醫療衛生、文化教育、體育等專業領域,培育一大批知識型、專業型技能人才。以實施“上海青年英才培養計劃”為抓手,依托市青年聯合會、市青年企業家協會、市信息化青年人才協會、市金融青年聯合會、市社會建設青年人才協會等社會組織,建立完善“上海市青年人才庫”。實施“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和“雛鷹歸巢計劃”,大力引進海外青年高端人才。實施“上海青年科技啟明星計劃”、“曙光計劃”、“上海青年高端創意人才促進計劃” 、“上海市優秀青年醫學人才培養計劃”,在科教文衛各行業重點培養青年創新人才。通過創建共青團號(青年文明號)、青年崗位能手活動、青年突擊隊、青年工程立功競賽活動,充分發揮青年在上海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中的生力軍作用。有效銜接少先隊員“雛鷹爭章”活動、中學生學習生涯導航行動、大學生人生發展導航行動、青年職業生涯導航活動,促進青少年成長成才。
2.支持青少年有序參與政治建設。為青少年提供政治參與的平臺,發揮各級共青團、青聯、學聯和少先隊組織的作用,開展“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等活動,拓寬青少年政治參與的領域,支持青少年積極參與學校、企事業單位、社區的建設和民主管理,保證青少年依法行使表達權、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提高青少年政治參與的層次,發揮青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參政議政中的作用,在有關青少年的地方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注重聽取和吸納青少年組織、青少年代表的意見與建議。進一步加大青年干部的選拔、培養力度,提高黨政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中的青年比例,提升青年干部參與決策和執行的能力、水平。組織、引導青少年有序參與社會重大決策的討論和各類基層民主實踐活動。為來滬青少年等群體提供合適的政治參與途徑,鼓勵他們為上海發展獻計獻策,共享城市改革發展成果。
3.倡導青少年積極參與社會公益實踐。大力發展公益組織孵化基地,大幅加大公益創投資助力度,吸引和鼓勵青少年參與扶貧、濟困、救孤、助學、助老、助殘、賑災、緊急救助、社會援助、慈善捐贈等各類公益事業。高度重視大眾媒體對青少年的影響力,有效運用公眾人物和文體明星的示范效應,開展“青年影響社會”上海十大公益項目評選,傳播慈善理念和公益精神。深化實施“希望工程”、“保護母親河”等品牌項目。加強學校和社區的工作對接,引導青少年每年參加累計不少于26小時的公益活動。
4.鼓勵青少年參與志愿服務活動。傳承上海世博會志愿者工作的經驗、機制,深化實施青年志愿者行動,在青少年群體中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推進青少年志愿服務的社會化發展,推廣青年志愿者注冊制度,方便青少年根據自己的意愿和特長參與志愿服務。在公益活動領域,創設一批符合社會需求、青少年樂于參與的志愿服務項目。依托社區和行業組織,大力發展青少年志愿者隊伍,提高青少年中注冊志愿者的比例。建立青年志愿服務人才庫,吸納更多法律、心理、醫療、教育方面的專業人士加入志愿者行列,提升青年志愿服務水平。做好重大活動和賽會的青年志愿者工作,探索成立重大賽會志愿服務咨詢機構。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上海青年志愿者赴滇扶貧接力計劃”等合作交流項目,積極推進青年志愿者赴新疆志愿服務接力項目和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務計劃。
5.增進青少年的交流與融合。支持和倡導青少年文化的多樣性和包容性,在全社會營造不同青少年群體間相互尊重、理解的良好氛圍。大力開展不同青少年群體間的交流項目,鼓勵青少年參與交流活動以增進溝通與理解。依托學校、社區和單位,通過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和專業化的社會工作,促進不同青少年群體的社會融合。提升來滬青少年、外籍青少年等群體的文化認同度,幫助他們建立和鞏固良好的社會關系。增進貧困青少年、殘疾青少年、社區青少年、罪錯青少年等群體的社會參與度,增強他們的社會歸屬感。大力加強在校學生、在職青年的國際、國內交流,培養他們的國際化視野和理念。
(六)維權及犯罪預防
通過完善政策法規和司法制度,充分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為青少年提供基本保障,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努力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
主要任務:
1.推進完善青少年權益保護與犯罪預防的政策法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并完善符合上海青少年權益保護實際情況的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動出臺《上海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
2.構建全方位的青少年權益保護體系。創新上海市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的管理和服務體制,構建社區、學校、家庭、媒體和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青少年維權網絡,并建立完善預警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和過渡安置機制。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在青少年權益保護中的主導作用,依托“12355”青少年公共服務平臺,為各類青少年群體提供專業化維權服務。大力推進“上海共青團牽手行動”,促進來滬青少年的社會融入。發展完善面向學校、社區和家庭的青少年權益保護和社會工作。著力提升青少年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重點預防和減少學校及家庭暴力。加強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探索建立反家暴庇護救助服務中心。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的網吧,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經營性網吧。防范和減少暴力、色情、賭博等不良信息通過網絡、手機等新型媒體對青少年的危害。
3.為青少年提供基本的民生保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在職青年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覆蓋范圍,并逐步提高保障力度。完善住房保障體系,通過新增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有效緩解青年職工、青年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青年等群體的階段性居住困難。依托家庭支出型貧困預警和綜合幫扶機制,完善“支出型”貧困青少年家庭的分類施保措施。幫助非全日制就業、個體就業、靈活就業的殘疾青少年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逐步建立對無勞動能力殘疾青少年機構托養、日間照料、居家養護和護理的政府補貼機制。
4.完善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體系。按照“政府主導推動、社團自主運作、社會多方參與”的總體思路,依托市綜治委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建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核心指標評估體系,健全青少年違法犯罪信息的數據共享機制,形成有效的超前預防、臨界預防和再犯預防機制。堅持“工作專業化、專業項目化、項目品牌化、品牌社會化”的思路,發揮社會工作在青少年犯罪預防中的積極作用,并向在校學生和來滬青少年等重點群體延伸。建立學校、家庭、社區共同參與的青少年犯罪預防合作機制,重點預防和控制因生活困難、藥物濫用和網絡結社引發的青少年犯罪。
5.探索上海特色的青少年司法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推動公安、檢察、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設立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專門機構并配備專業人員,依托“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深化發展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綜合審判模式。加強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機關的協調與配合,在批捕、起訴、審判、教育改造等司法環節,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證人的基本合法權益,重點完善未成年人緩處考察、訴前考察和判前考察等考察教育制度,加強和改善工讀學校的教育管理模式,探索試行違法犯罪青少年信息限制公開制度。
四、實事項目
“十二五”期間,本市將在公民素養、身心健康、教育學習、就業創業、社會參與、維權及犯罪預防六大青少年優先發展領域,著重落實推進一批青少年發展實事項目。
(一)研究推進上海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擴建項目
在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原址基礎上,研究推進擴建一座以培育和提高青少年創新意識,挖掘創新人才為重點和特色,國內一流、亞洲領先、有世界影響的青少年活動中心。擴建的市青少年中心功能定位是多元化的創意培育中心、專業化的成長體驗中心和國際化的互動交流中心。中心空間布局主要有主題場館、創智天地、探索課堂、互動舞臺、體驗中心等。
(二)出臺《上海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
做好立法調研工作,明確立法對象、立法內容、立法程序,形成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上海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條例》按照法定程序頒布實施后,以學習培訓、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和普及。
(三)實施上海青年英才培養計劃
抓緊培養造就青年英才,采取特殊政策措施,使一批青年英才不斷脫穎而出。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重點學科領域,每年重點培養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科研院所的優勢基礎學科建設一批國家青年英才培養基地,按照“嚴入口、小規模、重特色、高水平”的原則,每年選拔一批拔尖大學生進行專門培養;以“《中國100》青年英才培養計劃”為抓手,每年在全市16-25周歲的優秀青年招收100-200名學員進行培訓,提升他們的社會責任心和領導力,并以優秀學員為基礎,組建青年英才俱樂部。
(四)建設青年就業創業綜合服務平臺
在5年內建成“一門式、全天候、個性化”的青年就業創業綜合服務平臺,每年注冊服務創業青年突破1萬人,全市線下創業咨詢點達到100個,咨詢服務超過5萬人次,培訓各類創業服務專業人才300名,幫扶1000名青年成功創業。推進“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建設,見習基地規模力爭達到2000個,每年參與見習青年不少于4000名,五年不少于2萬人。
(五)推進青少年科學素質提升計劃
繼續推進《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養計劃》,實施青少年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實踐平臺建設工程和上海市未成年人科學素質行動科學教育推廣項目,促進科普教育與中小學課程改革相結合,參與中小學課程改革的科普教育基地不低于60個。培育100所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學校,建設上海市科技藝術教育中心,聯建上海市青少年科學研究院。建設和完善15個青少年創新實踐工作站。新建和完善20個大學生科學商店。建設若干個區域性中小學生創新實驗室和20所高中專題創新實驗室。繼續推進“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百萬青少年爭創明日科技之星”、“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品牌活動。推進國際科普交流平臺建設,繼續辦好“國際青少年科技博覽會”、“上海國際未成年人科學素質發展論壇”等活動。
(六)開展上海共青團牽手行動
以社會化合作為基本工作方法,幫助來滬青少年融入上海城市發展,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并在上海各青年群體中形成“共同發展、相互支持、攜手進步”的良性成長和發展模式。“牽手行動”將針對來滬青少年群體健康成長、融入上海、融入社會等現實需求,開展“融匯”、“成長”、“樂業”、“護航”、“平安”、“共進”等六大工作計劃,影響數百萬來滬青少年,并為其中數十萬人(次)提供直接服務。
(七)完善“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務平臺
積極推動成立民辦非企業——“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務中心,以信息化為基礎,以青少年需求為導向,以社會化合作為手段,大力整合黨政、社會和團內資源,將其建設成為上海共青團為青少年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綜合化服務的一站式平臺,并充分運用移動互聯網技術,研發青年綜合服務手機卡,為青年提供更加便捷、有效、多樣的公共服務。在5年內,將其建設成“四個中心”,即為上海青少年提供一站式服務的維權服務中心,調查分析青少年權益狀況的研究咨詢中心,動態監控、及時反映青少年問題的信息預警中心,推動青年政策制定和完善的政策研究中心。預計5年內,“12355”熱線和網站訪問量突破2000萬人次,“一對一”服務突破20萬人次。
(八)建立青年社會組織樞紐式服務管理體系
加大對青年社會組織的培育孵化、人才舉薦、榮譽激勵力度,重點扶持公共服務類、慈善事業類青年社會組織,在有條件的區縣有序建立“青年公益服務支持中心”、“社區青年家園”,鼓勵青年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各級團的代表大會可吸納社會組織領域的團代表,青聯組織探索設立社會組織界別。加強對青年社會組織的聯系和指導,對活動場所相對固定、組織成員相對固定、工作項目相對固定的青年社會組織探索開展備案服務。對有意向登記注冊并符合一定條件和要求的青年社會組織,主動加強指導,積極創造注冊條件。做好青年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評估和團建工作,引導青年社會組織規范健康有序發展。
(九)實施“扶殘助學春雨行動”
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多方社會資源,加大對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就學資助力度,進一步做實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各類勵志獎學金、助學金要優先資助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學校按照規定提取的助學經費也要向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傾斜。進一步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按照高于普通學校的標準,撥付特殊教育學校學生生均公用經費。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優化青少年發展的法制政策環境。加快推進有關青少年發展的政策制訂和立法工作,形成具有時代特征、上海特色、青年特點的較為完備的青少年工作政策和法制體系。
2.制定青少年發展專項政策。建立與人大、政協有關專委會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定期溝通協調機制,探索建立青少年問題快速反映通道,推動專項政策出臺。
3.完善支持青少年發展的相關財政政策。優化公共財政的投入和使用,鼓勵社會資源參與各類青少年事業。為青少年工作向來滬青少年覆蓋、延伸提供公共財政保障。
4.加快制定青少年權益保障政策。針對不同青少年群體的需求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分類政策,形成較完善的青少年發展保障體系。
5.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政策決策咨詢制度。加強黨政、高校、科研院所的青少年研究機構力量和資源的整合,建立青少年輿情信息反饋機制,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廣泛聽取青少年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合理、長效的青少年政策制定機制。
(二)組織建設
1.加強市青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設。發揮市青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統籌、協調和指導作用,進一步創新和理順本市政府青年事務的管理體制,探索共青團組織協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務的有效機制。
2.加強共青團組織建設。充分依托共青團“創先爭優”活動,加強各級共青團的組織建設和能力建設。鞏固傳統領域團的建設,夯實團的基層建設,鼓勵和引導基層團組織直接參與青少年服務。擴大新領域、新組織的團建試點,不斷增強團組織對青少年的凝聚力和影響力。
3.發展壯大青年社團。加強對青聯、學聯、少先隊工作的指導,辦好青企協、青年文聯、青年信息化人才協會、青年社會建設人才協會等青年社團,拓展聯系各界青年的橋梁和紐帶。
4.大力發展青少年事務服務機構。加強上海市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上海市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等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在青少年服務方面的能力建設,繼續培育和發展專業化的青少年事務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機構,推出一批品牌社工師事務所。
5.服務和培育青少年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在凝聚、引領和培育青少年社會組織方面的樞紐作用,通過上海青年家園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等機構,支持和服務青年社會組織的發展。
(三)服務完善
1.優化社會環境。加強輿論引導和媒體宣傳,積極制作、刊播有關于青少年發展的公益廣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合作機制,著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青少年發展的濃厚氛圍。
2.完善公共服務。明確政府相關部門在青少年發展中的角色與責任,有效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圍繞青年民生問題和青少年優先發展領域,為青少年提供優質、完善的公共服務。
3.構建社會服務體系。完善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機制,逐步形成政府職能部門授權委托、共青團組織承接管理、專業社會組織運作實施,專業社會機構評估考核的項目運行方式。
4.加強青少年工作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和數量,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加大團干部、少先隊輔導員培養力度,加強團干部作風建設。推進青少年事務社工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廣泛吸納各類志愿者參與青少年工作。
5.加強青少年活動陣地建設。在與青少年發展密切相關的科教、文化、體育、衛生、休閑等領域,加快公共場所和設施的均衡配置。加快建設和普及各級青少年活動中心,促成青少年服務的多中心供給機制。
6.重視信息化對青少年的影響。建立有效覆蓋、深入聯系、廣泛影響的網絡服務平臺,為青少年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引導青少年科學、正確使用網絡,為青少年提供適合其身心特點的網絡文化產品。在本規劃的宣傳、實施和監測過程中,充分運用信息化媒體擴大覆蓋面和影響力。
六、組織實施和監測評估
(一)規劃實施
1.本規劃由市青年工作聯席會議負責領導、協調、組織、監督本規劃的實施。
2.市青年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根據本規劃的總體要求,結合各自的職責和分工,提出年度實施方案,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在建立政府青年事務機構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本市政府青年事務管理新機制和新模式。
4.逐步加大對青少年事業的投入力度,完善促進青少年發展的財政投入機制。
(二)監測評估
1.由市青年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開展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在監測過程中,逐步建立完善第三方評估機制。
2.完善青少年發展指標體系,將相關指標納入政府統計序列,定期進行統計和分析。
3.市青年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每年的監測評估報告,定期編撰上海青少年發展報告,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附件:部分指標和名詞解釋
附件
部分指標和名詞解釋
一、部分指標解釋
(一)青少年心理健康評定:由自測健康評定量表(SRHMS)測定的青少年心理健康狀況總得分。
(二)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率(每萬人):反映中小學生由外部作用導致死亡的情況。
(三)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反映新進入勞動力市場就業人員的受教育程度;“新增勞動力”是指16到35周歲,有勞動能力的初次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勞動力人口。
(四)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反映高中階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即高中階段在校學生數與高中學齡人口數的比重。
(五)青年創業活動率:指每100名16-35周歲的青年中,參與創業活動的比例,以此直觀反映本市青年自主創業情況。
(六)每萬名未成年人中犯罪人數:反映未成年人犯罪情況,即每一萬名未成年人中由法院判決的未成年罪犯人數。
(七)來滬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反映當年來滬未成年人犯罪情況,即當年由法院判決的未成年罪犯人數中來滬未成年罪犯人數所占比重。
(八)注冊的青少年社會組織數:反映經合法登記的、從事青少年服務的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總體發展水平。
(九)每10萬青少年配備的注冊青少年事務社工人數:反映專業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發展狀況;“注冊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是指在上海市社工協會注冊、獲得國家或地方資格認定、全職從事青少年服務的社會工作者。
二、部分名詞解釋
(一)社區青少年:16-25周歲、具有本市戶籍、未能進一步就學或就業的青少年。
(二)罪錯青少年:有刑事犯罪行為、違法行為或者其他不良行為的青少年。
(三)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由共青團中央發起,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團委實施的項目,旨在通過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斷提高大學生骨干、團干部、青年知識分子等青年群體的思想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四)青春紅絲帶:由團市委、市教委、市衛生局、市紅十字會共同實施的工作項目,旨在通過開展一系列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活動,增強青少年防范艾滋病的意識,幫助他們掌握預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促進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
(五)守護花季:由團市委實施的以女性青少年為對象的工作項目。該項目以中職學校為主要陣地,探索通過講座、體驗式培訓、心理輔導活動課、同伴輔導、個別咨詢、社會援助等方式,開展青少年預防艾滋病和性健康教育。
(六)陽光下展翅:由市慈善基金會、團市委和市教委共同推出的社會公益項目,專門針對具有上海戶籍、年齡為16-25周歲、初中學歷、家庭經濟困難、身體健康的無業或失業青年開展學歷、技能培訓。
(七)共享陽光:市慈善基金會和團市委、市社區青少年事務辦共同主辦的社會公益項目,針對非上海戶籍的青年開展學歷、技能培訓。
(八)青年就業創業大講堂:由團市委、市文明辦、市教衛黨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共同舉辦,面向外來務工人員的系列講座,幫助外來務工青年更好地自主創業。
(九)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團市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相關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的志愿服務項目。通過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3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務工作。
(十)保護母親河:由團市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上海青基會等單位共同實施,以保護上海的母親河——黃浦江、蘇州河以及中小河道的生態環境,參與上海綠化建設為重點的工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