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3-12-30
滬府辦發〔2013〕76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管理和房地產登記的若干規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制訂的《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管理和房地產登記的若干規定》(滬府辦發〔2011〕46號)經評估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