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12-31
滬府辦發〔2014〕67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工作的實施意見》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工作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1〕57號)經評估需要繼續實施,經市政府同意,有效期延長至201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