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2014〕73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13-2020年)》的批復
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
滬規土資總〔2014〕515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13-2020年)》,具體批復如下:
一、該專項規劃期限為2013年至2020年,其中近期至2015年,遠期至2020年。請做好該專項規劃與上海城市總體規劃的銜接工作。
二、該專項規劃要適度前瞻,著眼長遠發展;要集約節約,優化空間布局;要底線管控,實行差異引導;要整合資源,存量增量并舉。以構建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格局為目標,形成規模適度、布局合理、覆蓋城鄉、滿足多元需求的養老設施空間格局,為建設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提供支撐和保障。
三、到2020年,全市養老床位建設目標按照戶籍老年人口的3.75%(養老機構床位3%+醫療機構中老年護理床位0.75%)確定,共需建成約15.9萬張養老床位,規劃空間在此基礎上增加10%,全市養老床位建設目標按照17.8萬張進行用地底線管控。要在符合規劃和用地管制的條件下,鼓勵市場化養老設施發展,滿足多層次養老需求。
四、本市養老機構以區域內平衡為原則,中心城區各區養老機構床位數不低于區域內戶籍老年人口的2.5%,郊區各區縣養老機構床位數不低于區域內戶籍老年人口的3.5%,原則上不鼓勵跨區配置。每個街鎮原則上要有1處以上養老機構。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形成15分鐘服務圈,實現城鎮社區和農村社區全覆蓋。要根據規劃人口,確定設施規模,配置時應兼顧千人指標與空間覆蓋。其中,全市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專指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助餐服務點)建筑面積千人指標為40平方米/千人,城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服務半徑不宜大于1000米,農村社區每個行政村至少集中設置1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五、請市民政局會同各區縣根據該專項規劃,制定上海市養老設施年度建設計劃,確保養老床位建設項目落地。請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嚴格依法行政,指導全市養老設施建設發展。
六、該專項規劃經批準后,作為區縣城鄉總體規劃和區縣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編制的上位依據,請各區縣政府抓緊落實本區縣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報批事項。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