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2013〕6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本市確保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
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市確保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0月10日
本市確保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保障以綠葉菜為主的地產蔬菜的穩定供應,進一步落實“菜籃子”區縣長負責制,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閔行區、嘉定區、寶山區、浦東新區、奉賢區、松江區、金山區、青浦區、崇明縣等9個區縣(以下簡稱“9個區縣”)及光明食品集團、上實集團(以下簡稱“兩個企業”)。
二、考核內容
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9個區縣及兩個企業確保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實行考核:
(一)蔬菜種植面積。全市種植蔬菜面積50萬畝。9個區縣及兩個企業要完成與市政府簽訂的種植蔬菜面積,包括逐級落實蔬菜種植面積,形成到種植主體的蔬菜生產面積基本情況表。
(二)綠葉菜種植面積。全市“夏淡”期間種植綠葉菜面積21萬畝。9個區縣及兩個企業要完成與市政府簽訂的綠葉菜種植面積,包括逐級落實綠葉菜種植面積基本情況,確保綠葉菜種植面積落實到田和種植主體。
(三)綠葉菜年上市量。9個區縣及兩個企業要完成年度綠葉菜上市量,并加強與市場銜接,做好綠葉菜上市量各種渠道的記錄,做到綠葉菜上市量可追溯。
(四)蔬菜質量安全。9個區縣及兩個企業要加強蔬菜生產安全監管,確保上市蔬菜質量合格。
三、考核辦法
(一)采取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定量考核,由市農委制定具體表格,每月進行統計匯總。凡種植蔬菜的村、鄉鎮,要每月逐級將考核內容和數據上報至區縣農委,并做好上報數據的檔案,以備檢查。區縣農委對上報數據審核后,每月報送至市農委。兩個企業參照執行。市農委不定期地對上報數據進行抽查。
(二)市農委對9個區縣和兩個企業的工作實行計分制量化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蔬菜種植面積10分,綠葉菜種植面積20分,綠葉菜年上市量50分,蔬菜質量安全20分。
加分方面,具體為:(1)創造先進經驗并得到推廣的,給予加分,最高值為5分。(2)完成臨時性應急工作(抗災害促生產保供應等),給予加分,最高值為5分。
減分方面,具體為:市對9個區縣的蔬菜質量安全檢查或例行監測中發現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對完不成綠葉菜年度上市量的,按照比例扣分。
四、獎懲
依照考核內容,根據得分確定等次,分別定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對發生因食用不合格蔬菜而造成群體性中毒事件,或者上報數據嚴重弄虛作假的,在確定等次時下降一個等次,同時對相關單位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考核結果納入市對9個區縣和兩個企業工作績效考核體系。綠葉菜的上市量與市級主副食品價格穩定基金的獎勵掛鉤。
五、組織實施
由市農委會同市商務委、市財政局等部門進行考核,每年底將考核結果上報市政府。考核要做到客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