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1-03
滬府辦發〔2017〕8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長《上海市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暫行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3年12月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原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訂的《上海市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暫行辦法》(滬府辦發〔2013〕68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