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為1.5元至30元,具體由省級政府確定。據此,本市按照六個納稅等級、分別適用每平方米1.5-30元不等的年稅額標準。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力支持本市民營經濟發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大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經市政府批準,自2019年1月1日起,降低本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第一至第五級納稅等級適用稅額標準,降幅為50%,具體是:一級區域由30元下調至15元、二級區域由20元下調至10元、三級區域由12元下調至6元、四級區域由6元下調至3元、五級區域由3元下調至1.5元,并與原六級區域合并,從而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實質性減輕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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