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上海創業投資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解讀材料 2019-07-30 來源:市政府辦公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人民銀行等八部委《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關于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總體部署,進一步營造上海創業投資發展良好環境,加強創業投資服務上海“四大品牌”建設,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聯動發展,近期市政府制定下發《關于促進上海創業投資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
一、制定《若干意見》的主要背景
創業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融資方式,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資本力量,是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助推器,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創業投資行業發展。2014年市政府發布《關于加快上海創業投資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4]43號,以下簡稱43號文),成為近幾年指導上海創業投資行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文件發布以來,上海創業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引導基金為引領,各項行業發展政策為支撐,各類市場化投資基金均衡發展的格局。
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對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加快發展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產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過加快科技創新,實現高質量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完善以創業投資為代表的科創投融資模式,對原有的政策框架進一步調整和升級。
二、制定《若干意見》的主要考慮
為進一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上海發展的重要指示,結合中央交給上海的三項重大任務和建設“五個中心”的總體要求,持續打響“四大品牌”,加快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在文件制定時主要考慮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14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對上海做出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指示。2018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屆中國進口博覽會上發表主旨演講,進一步指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要加強創新引領、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帶來的機遇,打造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習近平總書記圍繞金融工作的重要講話再次強調了科技創新的重要性,要求金融服務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科技創新提供持續推動力。同時,《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人民銀行等八部委《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也明確提出,鼓勵和支持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發展,充分發揮對創新創業的支持作用。
二是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要求。李強書記指出,要深入推進創新驅動戰略,聚焦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重點產業,抓住科創板設立契機,推動資本市場與科技創新深度融合。圍繞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突出重點聚焦中小企業和科創企業需要,在科技金融、創業投資等方面探索新的工作機制。應勇市長表示,創新是城市發展的不竭動力,要加強金融中心和科創中心的結合,不斷增強金融服務科創企業的水平。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意見》、《關于全面提升民營企業活力大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明確,進一步擴大政府引導基金規模,創新國資創投管理機制,不斷壯大創業投資基金實力,推動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
三是回應社會各界對行業發展的呼聲。近年來,隨著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科創中心建設不斷深入,社會各界對創業投資發展凝聚了更高的期待。近階段,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知名學者和政府智庫圍繞本市政府投資基金布局較散,體制機制市場化程度不足,各項政策措施合力不夠等問題,提出了很好的對策建議。同時在大調研工作中,業界對政府出臺相關政策的呼聲很高,很多知名投資人都提出了相關訴求。
三、制定《若干意見》的主要過程
2018年市發改委啟動了《若干意見》的起草工作。2019年3月,市發改委書面征求了本市和中央在滬單位共20個部門的意見,對文件進行了修改完善。
結合新形勢、新要求,2019年4月,文件進一步修改完善,強調了打通從天使投資到并購投資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推動投、貸、保聯動發展,形成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系統化的科創投資服務平臺和服務體系。
5月20日,《若干意見》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市發改委按照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了加快創投機構集聚等相關內容。
四、《若干意見》主要內容
《若干意見》在43號文基礎上,進一步突出了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進一步加強了金融和科技的結合,進一步加快了國有科創投資平臺改革。通過管理體制改革,形成市區聯動、相互銜接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體系;通過政策組合拳,打造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盡快形成創新鏈和投資鏈閉環;借助科創板設立契機,廣納海內外優秀人才,吸引各類資金參與創業投資,推進上海創業投資行業發展更上新的臺階。
具體政策措施分四大類,二十條內容:
(一)充分發揮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加強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的統籌協調。建立本市政府投資基金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對各類基金的功能定位、區域布局以及行業發展中的重大政策問題進行協調;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基金持續投入機制,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作用;持續優化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和服務模式,充分發揮各類投資平臺的功能作用,形成權責明晰,相互銜接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體系。加快推動引導基金向更加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國際化方向轉變。建立完善國資創業投資企業市場化運作機制,進一步釋放國資創投活力。
(二)推動創業投資與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體系聯動發展。加強創業投資與科創板等市場板塊的聯動,建立聯通科技創新項目、各類基金,以及科創板等市場板塊的紐帶;加強創業投資與各類金融機構的聯動,積極推動投、貸、保聯動;豐富創業投資企業的募資渠道,鼓勵各類有風險承受能力的主體開展天使投資;鼓勵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領域并購;加強長三角創業投資行業聯動發展,定期舉辦論壇和宣講、推介活動;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用好QFLP、QDLP等工具,推動創業投資引進來和走出去。
(三)推動創業投資和產業發展、區域發展形成合力。加強種子項目的培育孵化,用好上海高校、科研院所、產業集團的優勢資源,聚焦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示范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張江科學城、各類科技園區等載體,通過科技投資服務平臺與相關區域合作,打通創新資源和創業投資之間的通道;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的專項對接機制,進一步開放項目資源,推動市區兩級產業部門加大與創業投資行業的產融對接合作力度;打造上海創業投資和孵化器集聚區,建立完善早期投資讓利等激勵機制。
(四)加強人才和政策保障。加快創業投資機構集聚以及人才隊伍的引進和培養,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人才,可以直接落戶,或縮短居轉戶時間;對創業投資行業高級人才,予以適當的獎勵;優化創業投資企業信用環境建設,實現創業投資領域信用信息全覆蓋,推動信用信息的使用;加強創業投資行業自律和協會建設,加強行業協會在政策對接、會員服務、人才培養、國際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健全創業投資服務體系,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在盡職調查、財務審計、專業咨詢、事中事后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