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日期:2018-6-29 發布日期:2018-07-03
滬府規〔2018〕11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上海市電網建設若干規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3年6月21日市政府印發的《上海市電網建設若干規定》(滬府發〔2013〕42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