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日期:2019-09-17 發布日期:2019-09-25
滬府規〔2019〕38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定》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1年11月市政府印發的《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暫行規定》(滬府發〔2011〕75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