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對市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593號提案的答復 2018-06-21 來源:市政府建議提案處
對市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593號提案的答復
解決或采納
張琦、陳向峰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庫建設和應用的建議”提案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意見答復如下:
建立電子證照庫,是實現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次辦成”的關鍵舉措,是解決企業群眾辦事堵點、痛點問題的必然途徑,是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的必要手段。2016年9月,本市召開政務公開與“互聯網+政務服務”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提出建立全市集中、統一的電子證照庫,并要加強立法支撐,確立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中的法律地位。根據會議精神,本市及時制定電子證照庫設計方案,啟動電子證照庫建設。2018年3月,信息系統初步建成,已開展試點應用。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市電子證照庫總體目標
本市電子證照庫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實現各類證件、執照、牌照及相關批文、鑒定報告、辦事結果等文件材料的電子化,由發證機關進行可靠的數字簽名后進行統一的存儲、管理和共享利用。合法有效的電子證照與傳統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證照可由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授權,通過相關平臺及時調取驗證,并作為相對人辦事要件,原則上不再要求相對人出具相應的紙質材料;也可由行政相對人自行保管,依法依規使用。
二、本市電子證照庫設計方案主要特色
本市電子證照庫設計方案的主要特色體現在與優化營商環境的結合點上。一是開放性。各社會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電子證照庫開放的對外服務渠道,對政府機關出具的電子證照進行社會化應用。二是多元化。本市電子證照庫可以與銀行、公證機構等社會第三方服務行業進行信息化對接,獲取并應用社會第三方電子證照信息。三是智能化。針對外省市來滬營商、辦事的企業和個人持有的實體證照(如身份證、營業執照),以及早期無信息化支撐的實體證照(如早期結婚證)等,采用關聯數據比對等智能手段進行電子化存儲與管理,提升電子證照庫對各地、各類辦事人員的服務能力。
三、本市電子證照庫建設推進模式
本市電子證照庫建設采用“市級大集中”原則,由市政府建立統一平臺,市、區兩級部門向平臺歸集證照信息。各部門可選擇以下模式進行對接。模式一:云端集中制發證。制證系統部署在電子政務云上,制證機關統一使用云端制證系統,集中開展電子證照的制作、存儲和管理。模式二:統一標準分散制發證。市政府統一提供制證模塊,制證機關將該模塊嵌入審批系統中,電子證照分散在各部門審批系統內生成,并及時歸集至電子證照庫進行統一管理。模式三:兼容標準自行制發證。對采用國家部委標準且已被廣泛應用的電子證照類型(如工商營業執照),通過采取標準兼容手段后,制證機關直接將現有電子證照歸集至平臺。
四、本市電子證照試點情況
當前,各試點單位納入的證照類型共計22個,涵蓋證件(16個)、執照(1個)、批文(3個)、證明(2個);自然人證照6個,法人或其他組織證照15個,涵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證照1個。總計采集入庫的電子證照218萬余張。
五、制度規范建設情況
電子證照建設與應用,重在管理制度保障和技術標準制定。本市在系統建設與試點工作推進過程中,同步開展《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辦法》編制,現已形成初稿。管理辦法主要對目的依據、適用范圍、效力地位、納入原則以及證照制發、應用和管理要求進行詳細規定。此外,對照國家標準,結合本市特色,制訂《上海市電子證照庫建設技術標準V1.0》《上海市電子證照庫證照目錄編碼規則》標準規范,為后續電子證照庫的全面推進與證照跨區域互認打下基礎。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出臺管理辦法。待《上海市電子證照管理辦法》基本成熟后,擬向各機關單位、社會有關方面等廣泛征詢意見,完善后公開印發。
二是推進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根據電子證照管理辦法,結合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設情況,抓緊研究電子證照應用場景,在應用前期,實現電子證照在政府系統內的互認共享,簡化企業群眾辦事材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三是完善系統功能、加強數據同步。根據試點情況,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尤其是引導試點單位優化對接模式,落實證照實時更新機制,確保市電子證照庫數據時效性、完整性、準確性。
四是擴大電子證照覆蓋范圍。一方面,推動所有機關單位證照歸集至電子證照庫;另一方面,加強與社會業界溝通合作,豐富電子證照庫內涵,拓展應用外延,進一步發揮電子證照惠企利民作用。
市政府辦公廳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