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4〕2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4〕1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4年普陀區義務教育階段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按要求在本區實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
??二、基本原則
??以“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和“統籌安排”相結合為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三、實施要求
??(一)實施對象
??實際居住地在普陀區的,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說明:“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是指以下情況:
??1.戶籍地動拆遷
??2.“空掛戶口(袋袋戶口)”
??3.租住廉租房(公租房)
??4.集體戶口
??5.監護人為旁系親屬
??6.市福利院收養(領養)
??7.其他情況
??(二)具體辦法
??需要辦理“人戶分離”手續的適齡兒童須在其居住地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回執)》;本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情況,按以下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的戶籍地址一致,且與其監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2.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3.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監護人、本人的房產證地址相一致;
??4.適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寄居的其他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5.適齡兒童的居住地為其監護人的租賃房屋;
??6.其他情況。
??以上6類情況中的每一類都要根據戶籍或實際居住的年限長短等實際情況按順序予以統籌安排。具體可查閱學校發布的招生公告。
??(三)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小學入學程序
??1.辦妥并提供以下證件
??(1)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口簿》
??(2)適齡兒童父母的《身份證》
??(3)適齡兒童《出生證明》
??(4)適齡兒童《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5)居住地《房地產權證》
??(6)《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回執)》或《動遷證明》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
??(7)適齡兒童與居住地產權人、戶主的關系證明
??(8)其他相關證件
??2.持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回執)》人員子女,4月15日-4月28日,在本市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在幼兒園進行信息登記,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
??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于4月28日上午十點前,下載“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空表)”,填寫并簽名確認,再將此表和相關材料掃描或拍照,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至ptqjjk@qq.com,郵件名稱為“幼升小未入園+兒童姓名”,壓縮包名稱同郵件名稱。詳細登記流程另見《2024年普陀區未入園(含非本市幼兒園)適齡兒童一年級入學信息登記、非本市學籍五年級學生回戶籍(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辦法》。
??3.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區、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學。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
??(四)注意事項
??1.2024年4月15日-4月28日為本市小學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家長務必在截止日期前辦妥《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回執)》,“隨申辦市民云”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家長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在“戶籍地就讀”或者“居住地就讀”欄內須做出一項選擇,一旦確認后,無法進行變更。
??3.選擇“居住地就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將接到《2024年普陀區小學一年級新生登記統籌安排告知書》,并須服從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4.適齡兒童《預防接種證》可在報到時提交。
??四、其他
??1.相關文件請至網站https://www.shpt.gov.cn/jyj/index.html查詢。
??2.為方便市民咨詢,今年繼續采用網絡咨詢和電話咨詢的方式,如市民確有困難和需求,無法進行網絡咨詢或電話咨詢的,可至北石路489號咨詢窗口進行線下咨詢。
??電話咨詢:13564789705,13564790184
??監督電話:52564588-7657、7677
??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1:3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