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危重孕產婦救治工作方案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危重孕產婦管理,通過危重孕產婦救治工作方案的建立,進一步提高我區各級醫療機構危重孕產婦救治能力與水平,明確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危重孕產婦應急救治中的職責,確保依法、依規、科學、有序、高效地救治危重孕產婦,保障母嬰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關于印發<上海市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的通知》(滬衛規(2020]5號文)、《關于下發<上海市危重孕產婦會診、轉診工作原則與處置流程>的通知》(滬衛疾婦(2008]1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結合本區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提高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對危重孕產婦搶救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發生孕產婦死亡事件的情況進行監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指揮各司其職
??區衛健委成立危重孕產婦搶救領導工作小組,負責危重孕產婦救治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區衛健委、婦幼保健所、血液管理辦公室、助產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危重孕產婦的救治和管理工作。
??3.快速反應規范救治
??不斷完善危重孕產婦搶救預案和流程,對危重孕產婦救治事件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醫療救治措施,盡最大努力避免孕產婦死亡事件的發生。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范圍內發生的危重孕產婦救治事件。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體系
??1.成立徐匯區危重孕產婦搶救領導小組、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由區衛健委主任擔任組長,分管婦幼保健和醫政醫管的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婦家科、醫政醫管科、區婦幼所和血液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組員。
??工作小組分危重孕產婦搶救管理評審組和危重孕產婦搶救醫療救治組。危重孕產婦搶救管理評審組由分管婦幼保健副主任擔任組長,婦家科科長和區婦幼所所長擔任組員。危重孕產婦搶救醫療救治組由分管醫政醫管的副主任擔任組長,醫政醫管科科長和血液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組員。
??2.成立徐匯區危重孕產婦搶救專家組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婦產科、ICU、麻醉、心血管等專業)中具有高級職稱和豐富工作經驗的專家組成。
??3.建立危重孕產婦搶救綠色通道醫療機構
??一旦發生危重孕產婦搶救事件,應立即開通危重孕產婦搶救綠色通道,確保相關人員、搶救設施設備(含車輛)、搶救用藥用血、相關檢查等第一時間到位。
??(二)領導小組、工作小組職責
??1.領導小組
??(1)負貴轄區內危重孕產婦搶救的指導性管理及組織協調保障工作。
??(2)組織開展轄區內危重孕產婦搶救的演練和評審,督查各助產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危重孕產婦應急救治情況及綠色通道實施情況等,并列入年度業務考核體系。
??(3)組建和完善高風險孕產婦救治體系建設,包括指揮決策、搶救小組、救治經費等。
??2.工作小組管理評審組:
??(1)對危重孕產婦進行現場調查,負責相關信息收集、監測、報告。
??(2)做好危重孕產婦搶救中心的聯絡協調工作。
??(3)做好危重孕產婦搶救評審工作,提出和實施防范措施。
??(4)負責對醫療機構相關人員進行孕產婦管理要求及規范化培訓。
??(5)開展轄區范圍內孕產期保健工作質量檢查,重點加強醫療薄弱時段母嬰安全的督導管理。
??醫療救治組:
??(1)進一步完善危重孕產婦應急救治體系。做好危重孕產婦現場搶救醫療救治工作。
??(2)負責危重孕產婦的轉運工作。
??(3)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用血儲備情況監測、用血流程規范,協調應急救治用血,確保危重孕產婦綠色通道暢通及用血及時到位。
??(4)負責對危重孕產婦醫療救治等相關人員進行醫療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5)每季度組織開展轄區內危重孕產婦搶救的演練工作。
??(三)醫療機構職責
??1.助產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
??(1)各助產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要建立產科安全辦公室(以下簡稱“產安辦"),原則上掛靠在醫務科(處),由分管醫療副院長任辦公室主任,組成人員應包括醫務科(處)科長(處長)、婦產科(產科)主任、新生兒科主任以及重癥監護科、麻醉科和護理部、信息科等相關科室(部門)的負責人。根據醫院產科業務量須配備1-2名專職人員。完善危重孕產婦搶救工作預案,明確產科安全辦公室、婦產科、血庫、檢驗科、ICU、麻醉科、心內科、信息科等的職責,確保救治措施迅速到位,信息上傳準確及時,以及急診、入院、會診、手術、轉院等各環節“綠色通道”的暢通。對危重孕產婦不得借故推嘍、延誤救治或發生讓孕產婦自行轉診的現象。
??(2)建立健全院內危重孕產婦搶救小組,建立危重孕產婦搶救工作預案和搶救綠色通道,一旦發生危重孕產婦搶救,“產安辦“主任及當班產科最高職稱的醫師、產科主任應當立即到達搶救現場負責組織全力搶救。其中“產安辦“負責對本院發生的危重孕產婦及時組織各方力量進行搶救并在救治過程中做好醫患溝通,婦產科主任負責臨床救治;同時,參加院內危重孕產婦搶救會診的醫師,須具有豐富臨床經驗、副高以上職稱。
??(3)發生危重孕產婦搶救應立即上報并規范轉會診。
??(4)各助產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應充分發揮產安辦的職能,從組織保障、制度落實、流程優化、崗位職責等方面確保危重孕產婦救治全過程規范化管理。
??(5)負責做好本單位相關醫務人員的危重孕產婦搶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和演練(每季度一次),認真組織開展危重孕產婦院級評審工作;同時切實落實孕產婦風險預警評估、管埋制度,及時發現妊娠風險因素并及早于預,盡最大可能減少孕產婦危急重癥的發生,切實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優先。
??(6)切實做好孕產期風險預警動態評估,加強高風險孕產婦管理。橙色標識原則上應在二級或三級綜合性醫院進行產前監護及隨訪,直至分挽;紅色標識原則上應在三級綜合性醫院進行診治;不宜繼續妊娠須有三級醫療機構副主任及以上醫師進行多學科會診、評估和確診,并按照《上海市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的要求做好后續診治和隨訪管理,同時將“不宜繼續妊娠”及時于預有效率納入醫療機構考核指標。
??(7)各助產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加強信息管理,明確婦幼信息統計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填寫相關規定要求的衛生統計報表。按照要求及時有效完成各模塊的錄入上傳,”出生一件事”及時有效錄入率要求達到100%,并將此項指標納入醫療機構考核指標。
??(8)配合做好危重孕產婦的情況調查及隨訪。
??2.危重孕產婦會診搶救中心
??(1)危重孕產婦會診搶救中心應當按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求加強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充實母嬰安全多學科救治專冢庫,負責對口區域危重孕產婦的規范轉會診,確保搶救綠色通道暢通,提高危重孕產婦救治能力。
??(2)在接到會診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孕產婦的病情需要,制定救治方案,必要時可請本市相關優勢??茣\,參與危重現場會診搶救醫師資質必須是副高及以上職稱。
??(3)做好會診、轉診和搶救的各項記錄、報告和管理。
??(4)危重中心原則上不再轉出危重孕產婦。危重未解除必須住院嚴密監護直至危重解除或離滬。
??(5)配合做好危重孕產婦的情況調查及隨訪。
??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開展孕前保健健康教育和指導、孕情監測、早孕建冊、妊娠風險預警初篩、孕婦隨訪和產后家庭訪視等工作;及時收集、記錄、上報相關信息,掌握婦女孕情底數,重點強化對外來人口、高齡、二孩婦女等特殊人群的孕情監測,并及時納入本市孕產婦保健管理體系。
??(2)加強妊娠風險預警初篩、報告、轉診工作。落實風險孕產婦的隨訪管理,督促風險孕婦及時住院治療與分挽。
??(3)建立冢庭醫生高風險孕產婦管理制度,由具有臨床執業醫師的家庭醫生負責高風險孕產婦管理。產后訪視包配備血壓計、血氧飽和度、血糖檢測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