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
??現將《青浦區全面實施失獨家庭“居家探訪”和“代理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2月10日
青浦區全面實施失獨家庭“居家探訪”和“代理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的有關要求,2021年起,青浦區衛生健康委積極落實市級要求,啟動開展失獨家庭“居家探訪”和“代理服務”項目試點,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根據《關于本市建立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滬衛人口〔2023〕2號)以及《關于本市全面實施失獨家庭“居家探訪”和“代理服務”項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全方位推進落實計生特殊家庭扶助關懷,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現制定本區全面實施失獨家庭“居家探訪”和“代理服務”項目工作方案。
??具體如下:
??一、服務對象
??具有本區戶籍,持有本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發放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證》的失獨特別扶助對象。
??二、項目內容(詳細服務內容見附件)
??(一)居家探訪
??按照自愿原則,根據失獨特別扶助對象的實際需求,居家探訪可提供以下服務:
??(1)幫助檢查日常居住安全,如:房屋安全、燃氣、水電安全等。
??(2)幫助檢查藥品、食品等有效期。
??(3)了解身體狀況、精神狀態等情況。
??(4)開展主動關愛,幫助反映困難和問題。居家探訪次數,原則上每2個月一次。具體探訪頻次、探訪時間,由指定的第三方服務機構與探訪對象約定。如失獨特別扶助對象入住養老院,按照自愿原則,由探訪人員到養老院進行探訪,原則上每2個月一次。具體探訪頻次、探訪時間,由指定的第三方服務機構與探訪對象約定。
??(二)代理服務
??按照自愿原則,根據失獨特別扶助對象的實際需求,代理服務可提供以下服務:
??(1)養老機構相關代理服務。包括幫助安排參觀養老院,本代理服務每人最多兩次;陪同辦理養老院出入院手續,本代理服務不限次數。
??(2)幫助辦理醫院入院、出院手續,本代理服務不限次數。
??三、組織實施
??青浦區衛生健康委負責本區項目的組織實施。各街鎮負責本地區項目的推進落實等工作,并落實項目實施所需經費,確保項目順利開展。根據項目和協議要求,由指定的第三方規范開展失獨家庭“居家探訪”和“代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