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靜安區關于落實〈2023年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任務分工》的通知
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社會信用建設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滬發改信用〔2023〕2號)有關要求,我辦制定了《靜安區關于落實〈2023年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任務分工》,請遵照執行。
??附件:《靜安區關于落實〈2023年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任務分工》
??上海市靜安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5月25日
靜安區關于落實《2023年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任務分工 | |||
工作任務 | 序號 | 工作內容 | 責任單位 |
助力強化科技創新策源功能 | 1 | 加強科技領域信用信息管理平臺應用,全面提升科技信用信息歸集管理、項目申報單位信用核查、“紅燈”事項管理等服務能級。 | 區科委 |
2 | 推進外國人來華工作審批實施信用告知承諾制,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適用容缺受理,為引進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 區科委 | |
3 | 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助力打造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 區市場監管局 | |
深化中小微企業融資信用服務創新試點 | 4 | 推進區中小微企業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與上海省級節點鏈接,融入全市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 | 區發展改革委 |
5 | 優化“一網通辦”“隨申辦”融資信用服務功能和設置,助力中小微企業更加便捷、精準獲取融資服務。 | 區發展改革委、區行政服務中心 | |
6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 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依法依規推動相關公共信用信息向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歸集共享。 | 區發展改革委、區人才辦、區商務委、區科委、區文化旅游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規劃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區金融辦、各街道、鎮、功能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開發信用便民惠企應用場景 | 7 | 落實《關于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的實施方案》,在全市41個主要執法領域分兩批推行市場主體以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實現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進一步便利企業上市融資、招投標等經營活動。 | 區司法局、區發展改革委、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
8 | 推動“信用就醫”全區公立醫療機構和醫保正常參保用戶全覆蓋,持續完善“信用就醫 無感支付”服務,進一步優化就醫體驗。 | 區衛生健康委、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9 | 在政務、商務、社會等領域,為各類守信主體在行政審批、融資貸款、住房租賃、交通出行、旅游購物等方面提供優惠便利。 | 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0 | 加快推進教育、養老、家政服務、食品餐飲、房屋買賣、勞動用工等重點民生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創新信用服務載體應用,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質量。 | 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房管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創新社會治理信用應用場景 | 11 | 加強信用數據在“一網統管”系統中的運用,聚焦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重點領域,推出一批新的信用應用場景,提高城市治理科學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 | 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 | 結合法治宣傳,推廣城管執法“信用承諾+契約管理”模式。 | 區發展改革委、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鎮 | |
13 | 鼓勵和支持基層社會治理信用應用,通過信用正向激勵,將信用管理融入基層治理體系,創新組織群眾工作機制,有效提升基層治理效率。 | 各街道、鎮 | |
積極推廣信用承諾制 | 14 | 推動審批服務事項和證明事項廣泛適用信用承諾制,深化信用承諾和承諾履行信息的應用,對做出信用承諾的守信主體實施減材料、減時限以及容缺辦理等便利政策。 | 區發展改革委、區審改辦、區司法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
15 | 健全完善告知承諾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機制,加大承諾履行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歸集力度,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健全信用承諾閉環管理機制。 |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綠化市容局、區衛生健康委、區體育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建設管理委、區規劃資源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支隊、區文化旅游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6 | 將承諾書作為宣傳法律法規政策、向市場主體說明利弊、引導市場主體自律的重要載體。根據業務需要,或聯合行業協會商會等自治組織,引導企業通過靜安“信服包”手機應用自主簽訂承諾書。 | 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
持續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 17 | 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分類監管落地見效,基本實現重點領域信用監管全覆蓋。 | 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18 | 結合綜合監管改革,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應用。 | 區發展改革委、區審改辦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19 | 依法依規開展信用獎懲,建立不當信用懲戒糾錯和通報機制。 |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0 | 依法依規開展“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 | 區綠化市容局、區市場監管局 | |
不斷完善信用修復機制 | 21 | 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信用修復審核工作。探索輕微處罰便利化修復舉措。 | 區發展改革委、區審改辦牽頭,區建設管理委、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應急局、區消防支隊、區生態環境局、區國動辦、區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推動信用數據資源有序共享應用 | 22 | 編制2023年靜安區公共信用信息數據、行為、應用清單,依法依規推進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應用。 |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23 | 推進行政管理、合同履行、信用承諾及履行情況等相關信用信息歸集共享。 |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4 | 鼓勵企業通過“自愿填報+信用承諾”等方式補充完善自身信息。 |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
支持信用服務機構發展 | 25 | 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參與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工作,協助開展信用評價、分類監管、信用惠民和專項治理等工作。 | 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加強誠信文化建設 | 26 | 深化信易貸服務,推動銀企對接合作。持續開展“信易貸”平臺宣傳工作,繼續落實《靜安區“信易貸”宣傳推廣方案》。 | 各街道、鎮、功能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
27 | 按照全市政務誠信評價要求,在政務公開、行政審批、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踐諾、建設工程招投標、統計等領域推動政務誠信建設,提升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 | 區發展改革委、區委組織部、區府辦、區商務委、區建設管理委、區司法局、區統計局、區信訪辦、區行政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8 | 落實各行業、各領域、各區域誠信宣傳工作安排,大力營造誠實守信社會氛圍,持續推進本市誠信計量示范創建工作,開展“512”防災減災日、“65”環境日、“715”城管公眾開放日、“119消防宣傳月”、食品安全宣傳周、信用交通宣傳月、誠信興商宣傳月、安全生產月、“誠信建設萬里行”、“誠信點亮中國”、“市民修身行動”等主題宣傳活動和誠信教育普及活動。 | 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
29 | 不斷加強對科研人員、律師、會計師、房地產經紀等重點職業人群的誠信教育。 | 區科委、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房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
30 | 強化青少年群體誠信教育,拓展大中小學校法治信用教育一體化的應用場景開發和實踐活動。 | 區教育局牽頭 | |
31 | 探索建立信用監督員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 | 區發展改革委牽頭 | |
32 | 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誠信自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誠信宣傳和輿論監督,大力挖掘誠實守信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積極引導參與誠信之星、誠實守信道德模范等榮譽評選。開展誠信企業、誠信商圈、誠信商戶、誠信街區、誠信樓組、誠信居民等選樹活動,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誠信建設活動,進一步引導廣大市民樹立誠信意識,踐行誠信要求。 | 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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