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修訂后的〈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22〕3號)及《浦東新區貫徹落實〈上海市被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的實施意見》(浦府規〔2022〕1號)有關規定,現申請外環運河(金海路-曹家溝)河道整治工程被征地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方案的公告確認,具體內容如下:
??根據《征收土地預公告》(滬浦預征地告〔2022〕第183、184號)及擬征地項目信息告知單,外環運河(金海路-曹家溝)河道整治工程項目擬征收浦東新區唐鎮新虹村3隊農用地11317平方米、4隊農用地3208.5平方米;新鎮村新東隊農用地286.5平方米;合計擬征收農用地14812平方米。按照本次涉及村隊現有農用地面積313625.4平方米,年滿16周歲以上農業人員共191人,實際申請辦理4名被征地人員納入落實就業和社會保障范圍。上述生產隊涉及原承包土地換保障12人已經在滬勞保征(2005)4098號中落實了社會保障。
??經協商,由唐鎮人民政府負責按照規定,為就業階段人員一次性繳納12年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以及相關生活補貼費。其中,男性年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再增加3年的一次性繳費。為養老階段人員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一次性繳納12年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再由個人繳納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繳費資金由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和區、鎮兩級政府補貼組成。對繼續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為其一次性繳納15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再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已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征地單位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其他特殊人群按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方案已于2024年5月14日以公告形式張榜公布,現公告期滿,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方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如無不妥,按規定向區政府申請保障方案的公告確認。并與征地責任單位簽訂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費用和生活補貼費支付協議,待征收土地依法批準后,由安置責任單位組織實施,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辦機構核定,并在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出具《備案通知》后次月內為被征地人員繳納社會保障費用、生活補貼費等和辦理戶籍信息變更登記手續。
??附件:
??1、征收土地預公告
??2、擬征地項目信息告知單
??3、外環運河(金海路-曹家溝)河道整治工程項目落實保障情況一覽表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