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廣應用電子證照的通知
滬藥監綜〔2021〕196號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機關各處、稽查局、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電子證照是“一網通辦”平臺的重要組成,是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的基礎工具。根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促進和保障“一網通辦”改革的決定》要求,本市拓展電子證照在各領域的應用,提升企業活動和群眾生活便利性。為推進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業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現就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業推廣應用電子證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啟用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相關電子證照。目前,市級、區級藥品監督部門核發的行業電子證照包括藥品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等47項(見附件1)。相應電子證照可以通過“隨申辦”移動端以及本市授權的其它服務渠道使用。
??2.政務服務領域優先使用電子證照。嚴格落實本市“兩個免于提交”有關要求,在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過程中,可以通過市電子證照庫獲取業務辦理所需電子證照的,用證單位不得要求辦事人提供實體證照。具體市級電子證照制發證清單可通過“一網通辦”總門戶查詢(https://zwdt.sh.gov.cn/zwdtSW/certificationList/index.jsp)。
??3.在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場景普及“不帶實體證”。在本市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等公共服務場所,加快推廣應用相關電子證照。已制定相關電子證照社會化應用場景清單(附件2),推進電子證照在與群眾生產生活關系密切的社會化場景中應用。相關應用場景包括:全市藥品零售經營企業市民購買含麻黃堿類藥品或發熱藥時需進行實名登記,登記時應支持使用隨申碼、電子身份證等電子證照進行登記,各運營主體應將市民通過合規渠道提供的電子證照視為合法有效證件,不得再要求提供實體證件;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或經營企業在接受藥品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監督抽樣、行政處罰時,市級、區級藥品監督部門應認可企業出示的電子營業執照、許可證、身份證等電子證照。
??4.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局、各直屬單位應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服務窗口等線上線下渠道,加大電子證照應用宣傳推廣力度。對區域內已形成的電子證照應用場景加大宣傳,營造全民使用電子證照的良好氛圍。
??5.做好技術對接及配套資金保障工作。各單位尚未與本市電子證照庫進行技術對接的單位,應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范,主動與本級大數據中心聯系,做好本單位業務信息系統與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印章的對接改造及掃碼設備等硬件支撐工作,同時確保電子證照應用的數據安全。
??6.強化異議數據反饋。各類主體在使用電子證照過程中,對電子證照數據有異議的,可通過一網通辦企業端內“電子證照問題反饋”功能進行反饋,也向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處或市大數據中心反映,促進有誤證照數據更正,保障電子證照數據質量不斷提升。
??請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本通知轉發給區域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各單位各部門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業應用場景清單需要補充的,請于12月9日前將附件2表格內容反饋至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聯系人郵箱。
??附件:
??1.本市電子證照制發證清單(市級、區級藥品監督部門制發)
??2.電子證照社會化應用場景清單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聯系人:周鳳舞,聯系電話:54909029,聯系郵箱:zhoufengwu@smda.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