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屬各單位、科室:
??根據《上海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辦法》(滬府辦〔2018〕42號)、《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建設項目設計文件海綿專篇(章)編制深度(試行)〉的通知》(滬建綜規〔2019〕426號)、《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海綿城市施工圖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管理的有關通知》(滬建綜規〔2023〕374號)、《靜安區海綿城市建設規劃(2018-2035)》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本區新、改、擴建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流程管控,明確委內職責分工,現分工如下:
??一、土地出讓階段
??對于招拍掛地塊,區規劃資源局征求意見時,水務科應參照《靜安區海綿城市建設規劃(2018-2035)》,提供地塊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
??二、設計方案階段
??在設計方案編制階段,委屬各相關部門、科室在各類新、改、擴建項目(房建、市政、交通、水務等)推進過程中,應主動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統籌整體方案。
??在設計方案審查階段,建管科牽頭征詢各科室相關意見,水務科負責提供海綿城市相關意見、并審核設計方案中的海綿城市專篇。
??三、施工圖審查階段
??建管科應根據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事務中心的指導,對本區海綿城市施工圖組織技術抽查。
??四、施工管理階段
??區建管中心應根據市安質監總站的指導,結合日常檢查,加強本區建筑工程海綿城市建設質量安全監督。
??五、項目驗收階段
??建設單位通過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申請綜合驗收時,區建管中心應征求海綿城市驗收相關意見,水務科負責核查海綿城市相關內容的竣工圖紙、包含海綿城市相關內容的竣工驗收報告和海綿城市建設達標承諾函,區建管中心在審閱工程檔案資料和實地查驗工程質量時如發現未按海綿城市竣工圖紙施工的現象,應責令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出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靜安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