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辦、局,法院、檢察院,各街道、鎮,各人民團體:
??《普陀區深化推進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已經區委、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區委辦公室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5日
普陀區深化推進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家、上海市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部署安排,進一步落實《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上海市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持續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持續推進打造普陀“人靠譜、事辦妥”的營商環境,以“不叫不到、隨叫隨到、服務周到、說到做到”的“四到”服務,讓企業辦事更省心、經營更放心、發展更順心、扎根更安心,特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讓企業辦事更省心
??(一)提升線上服務友好度。加強系統集成、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區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能力,提升“一網通辦”用戶體驗。具體措施:
??1.加強系統集成、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具備可網辦能力的區級政務服務事項比例達到95%以上,爭取在全市試點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變更事項納入全程網辦。(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市場監管局)
??2.推廣遠程身份核驗、電子簽章等應用,實現企業高頻事項(年度企業辦事頻次前20%的事項)全覆蓋。(責任單位:區府辦、區科委、區行政服務中心)
??3.推進區級企業專屬網頁建設,推出6項基于企業專屬網頁的辦理事項和應用場景。提供用戶智能化搜索服務,開展用戶精準畫像和行為分析,主動向企業用戶智能推送相關政策信息和辦事事項。(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4.推出10項高頻事項,實行“無人干預自動辦理”和“快辦”“好辦”。(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5.加快完善政務服務地圖,提升辦事預約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6.推動具有普陀特色政務服務入駐“靠普辦”移動端,探索建立街鎮級示范性移動端政務服務旗艦店。(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7.完善網上辦事入口配置管理,擴大至少130項公共服務事項結果頁面的開發應用。(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二)提升線下服務便利度。推進綜合窗口改革全覆蓋,全面實施“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繼續擴大“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覆蓋面,推進政務服務幫辦代辦和自助式服務。具體措施:
??8.按照無差別綜合窗口和分領域綜合窗口兩種模式,推行綜合窗口改革全覆蓋,推進線下“只進一扇門”,政務服務事項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基本實現“應進必進”。(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9.加強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建立幫辦機制,完善內部管理和人員培訓制度,落實首問負責、告知承諾、崗位AB角、限時辦結等便民服務。(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各相關單位)
??10.開設“名稱幫辦”“園區幫辦”等幫辦窗口,推出“一網通辦”線上填報幫辦服務。完善行政服務中心幫辦體系,將政策咨詢和幫辦服務有機融合,為企業辦事提供“肩并肩”貼心服務。(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投促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11.推進政務服務智能自助終端建設,結合電子證照、共享數據和AI技術,實現智能領表、智能填表、智能問答和自助辦理。打造24小時不打烊的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12.優化“一網通辦”自助服務區功能,深化人工引導、智能引導和自助導辦,聚焦高頻事項開發“智能辦事指南”。(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三)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進一步完善“好差評”工作機制,推進系統升級,強化以評促改,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具體措施:
??13.完善“好差評”三對應(申請人、窗口工作人員、具體辦件)工作,理順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14.實現“好差評”線上線下全面融合,形成現場服務“一次一評”、網上服務“一事一評”、社會各界“綜合點評”、政府部門“監督查評”的管理機制。(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15.做好對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的技術升級改造。將政務服務“好差評”納入窗口工作人員績效評價,確保“差評不屬實”比例不超過25%。(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各街鎮)
??16.優化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設置,完善場地、人員、設備等保障,加強新入駐部門人員規范化管理和窗口服務人員業務培訓,全面提升窗口服務能級。(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
??(四)推廣電子印章應用。以政務服務領域電子印章應用為突破口,擴大電子印章在本區政務系統、社會團體、商事領域的應用。具體措施:
??17.加強電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啟動區電子印章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實現全區90%以上政府機關電子印章的制作發放。在“一網通辦”中開展電子印章重點應用。(責任單位:區科委、區府辦、區大數據中心、區行政服務中心、區市場監管局)
??18.企業開辦時同步免費發放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持續深入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在市場監管、稅務、人社、公積金、商業銀行等領域的應用。(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人社局、區行政服務中心)
??(五)簡化企業開辦和注銷流程。對標浦東“一業一證”改革舉措,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在企業開辦和注銷領域的應用。具體措施:
??19.擴大企業開辦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覆蓋面,新增12項涉企“高效辦成一件事”事項。(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20.積極實施企業名稱告知承諾制,減少“近似名稱”人工干預。(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21.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在企業注銷領域的應用,進一步簡化企業注銷登記程序和材料,加強部門間業務協同,提供企業“套餐式”注銷服務。(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區人社局)
??22.推動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管理。推動各部門依法依規建立告知承諾信息歸集和推送工作機制,及時歸集至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區府辦、區司法局、區發改委)
??(六)改善企業納稅環境。落實稅費綜合申報改革,拓寬“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渠道,推進辦理稅費便利化,鞏固減稅降費政策效果。具體措施:
??23.推進稅費綜合申報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等工作,擴大全程網上辦事項范圍,不斷拓寬“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渠道。(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24.深化“5S”標準化辦稅服務廳建設,依托辦稅服務智慧分析平臺,實現服務資源的智能配置和服務質效的持續提升。(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25.嚴格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納稅人,確保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等優惠政策“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七)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實體化運作,進一步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具體措施:
??26.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實體化運作,實現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政府委托)事項、市政公用服務事項納入審批審查中心一口收、發件和協調服務。(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發改委)
??27.逐步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辦理事項范圍由社會投資項目延伸拓展至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發改委)
??28.開展設計方案容缺審批,在確保安全底線的條件下,對前置條件可實施告知承諾、容缺后補(涉及風貌保護及文物的項目除外)。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建設項目(可能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建設項目除外),按照“產業基地-產業社區-零星工業地塊”三級體系深化產業空間布局并實行“帶方案出讓”制度的項目,完全按照方案實行時,設計方案可免于審核。(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29.推動在產業園區實施區域綜合評估,市場主體在已完成綜合性區域評估的區域建設項目無需再進行相應的評估評審。(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八)落實財產登記“全網通”改革。拓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辦理覆蓋面,進一步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和信息共享。具體措施:
??30.優化房地產登記、交易、稅務業務聯辦,落實市相關部門統一部署,不斷提升房地產交易稅收環境。(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區稅務局、區房管局)
??31.針對辦理不動產登記涉稅業務,進一步優化企業網上繳稅服務,優化個人在線繳納房地產交易稅費服務,提升納稅人體驗度。(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區稅務局)
??32.“最多跑一次”由企業間擴展到所有不動產轉移登記。繼續鞏固企業間轉移登記“一個環節、90分鐘”辦結改革成效,登記部門提供現場繳契稅即發證服務。網上繳稅業務開通后,因企業自身原因不能立即繳款的,以及非企業間轉移登記事項,可選擇EMS產證快遞服務,網上繳稅后產證快遞送達,無需再次到登記大廳。(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33.優化“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根據市相關部門統一部署,在不動產登記受理中積極應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材料,強化身份核驗,簡化提交材料,實現在線領取完稅證明和登記費電子票據。(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區稅務局)
??34.擴大電子權證應用場景,引導市民申領電子權證替代紙質權證,提供自助打印機打印服務。(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35.在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廣應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和電子簽章,持續做好抵押登記“不見面辦理”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36.鞏固和優化地籍測繪獨立投訴機制,落實投訴受理,公示處理結果。(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二、讓企業經營更放心
??(九)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服務體系,放大中以(上海)創新園知識產權集聚效應,激發創新活力和競爭力。具體措施:
??37.制定支持區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培育工程實施方案,鼓勵支持產業園區、孵化器等開展知識產權全流程托管服務和重點托管服務。(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38.制定區域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指引,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等在線新經濟發展。(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39.依托區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工作室,加強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服務,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區法院)
??40.依托中以(上海)創新園,提供駐點式知識產權服務,發揮知識產權巡回審判站司法保障作用。(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法院)
??41.聯合中以(上海)創新園內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律師事務所青年律師、園區企業法務工作者,成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志愿者服務隊,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和維權援助工作。(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
??(十)完善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管理。嚴格落實政府采購和招投標領域相關要求,公平公正對待各類市場主體,杜絕各種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具體措施:
??42.依托市級甄別技術系統,加強對招投標領域的技術監管,維護市場公平正義。(責任單位:區建管委)
??43.實現政府采購云平臺與國庫支付平臺對接,推進統一的全過程電子支付和電子發票應用。(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44.嚴格落實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從源頭上排除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45.強化政府合同管理流程規范,完善政府合同簽訂程序,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工作,切實提高政府合同管理的質量和水平。政府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對政府部門參與或主導簽署的合同履約情況建立跟蹤記錄。(責任單位:區府辦、區司法局、各相關單位)
??(十一)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以鼓勵創新為原則,探索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著力推行柔性監管、智慧監管。具體措施:
??46.落實市、區兩級免罰清單,對企業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47.出臺《企業防止商業賄賂合規指引》,指導企業建立防止商業賄賂制度,對于員工個人行為導致的商業賄賂,企業主動報告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48.健全市場監管領域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機制,完善聯合抽查事項清單,擴大聯合抽查領域范圍,明確聯合抽查操作流程,加強聯合抽查結果公示,實現對同一檢查對象“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全面體檢”。(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十二)構建全流程信用監管。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體系,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在行政審批、企業辦事等方面對守信主體提供更便利的服務。具體措施:
??49.探索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單位)
??50.推動各部門在公共信用信息評價基礎上,結合行業管理數據,建立更加精準的行業信用評價模型。(責任單位:區發改委)
??51.加強分級分類管理,探索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精準性。(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單位)
??(十三)加強法治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司法審判效率和破產案件辦理質效,推出優質法律服務,營造優良的法治營商環境。具體措施:
??52.深化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建設,積極推動各類調解組織及公證、行政復議等其他非訴爭議解決機構規模化入駐。(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53.鼓勵當事人和律師積極選用網上立案方式,提升網上立案數量和成功率,壓縮網上立案審查時間,嚴格落實“無需重復提交紙質材料”的工作要求。(責任單位:區法院)
??54.加大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適用力度,依法擴大簡式文書適用范圍,在小額訴訟中逐步推廣適用表格式裁判文書,在簡易程序案件鼓勵適用令狀式文書,縮短文書撰寫時長。(責任單位:區法院)
??55.嚴格限制延期開庭審理的事由和次數,加強與鑒定機構的溝通,進一步壓縮鑒定周期。(責任單位:區法院)
??56.提高破產審判質效,幫助具有拯救價值的危困企業實現重整再生。推進電子送達、在線申報債權、在線召開債權人會議、網絡公告、網絡詢價、網絡拍賣處置破產財產等電子化辦案模式。(責任單位:區法院)
??57.打造標準化、品牌化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整合司法行政系統各項服務職能,實現“咨詢辦事一體化”“服務供給一體化”“資源支持一體化”。(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58.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法律政策宣傳。組織律師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推進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開展公司律師試點,送法律到商會、到企業,促進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工商聯)
??59.探索在1-2個街鎮設立勞動仲裁派出庭,進一步提高街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水平。(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三、讓企業發展更順心
??(十四)深化惠企政策服務。加強惠企政策制定、實施、評估、修訂過程管理,持續調整、動態優化惠企政策,不斷提升惠企政策制定精準性和實施便利性。具體措施:
??60.完成對已出臺涉企政策的集中梳理,形成區級《惠企政策清單》和《涉企公共服務清單》并集中發布。(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區發改委、區商務委、各相關單位)
??61.試點開展對現有惠企政策進行分類梳理和標簽化管理,依托區級企業專屬網頁,面向企業開展政策主動精準推送。(責任單位:區府辦、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發改委、區投促辦、各相關單位)
??62.加快區級惠企政策“一窗通辦”系統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區大數據中心、區投促辦、區商務委、各相關單位)
??63.強化涉企政策統一發布,新出臺涉企政策一個月內100%在企業服務云歸集發布。(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區商務委、各相關單位)
??64.加大“3+5+X”產業政策(2020版)宣傳培訓。依托區地區投促中心、機關服務企業志愿團等投資促進工作專業平臺,推動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區發改委、區財政局)
??65.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惠企政策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各相關單位)
??66.研究制訂產業政策資金信用管理辦法,推進政策實施全過程信用管理。(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各相關單位)
??67.持續開展產業政策績效評估,及時修訂政策內容、完善政策體系、優化實施流程。(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投促辦)
??(十五)加強創新創業服務。推進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集聚科技、金融、政策、人才等各類要素資源,打造創新創業服務鏈。具體措施:
??68.依托中以(上海)創新園,實施中以互聯網+智能硬件創新應用合作平臺項目,辦好“中以創新創業大賽”“上海數字創新大會”等系列活動,為以色列創新項目進入國內做好首站服務。(責任單位:區科委)
??69.推進上海清華國際創新中心建設,用好長三角云上科創服務平臺數據庫,完善線上科創項目優選系統,促進優質科創項目落地轉化,推動建設市場化運作、科技與金融有機結合、線上與線下深度融合的協同創新示范基地。舉辦亞洲大學聯盟創新創業營活動。(責任單位:區科委)
??70.承辦2021年“創業在上海”國際創新創業大賽普陀分賽,為中小科技企業提供科技政策、創業輔導、融資對接等服務。爭取舉辦中國創新挑戰賽上海普陀分賽,通過賽事吸引全球創新人才,幫助企業解決創新難題。(責任單位:區科委)
??71.完善創業載體建設,深化項目路演、園區孵化、創業培訓、政策扶持、投融資對接等線上線下創業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72.聚焦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優化落實區域人才政策。加大對留學回國人員、青年人才等直接落戶政策的宣傳和服務力度。進一步加強人才選拔、人才優享卡、HR沙龍等平臺建設,營造人才創新創業的一流生態。(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73.把靈活就業、共享用工崗位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在各類招聘會開設靈活就業專區給予支持、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十六)推進企業融資服務。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和大數據在普惠金融領域的應用,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深化企業上市服務。具體措施:
??74.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增信和財政資金杠桿撬動放大效應,搭建“政府+擔保+銀行”政策性融資服務聯動平臺,在全區推廣“批次貸”,聚焦支持本區重點培育企業。(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75.完善“普會貸·信易貸”平臺功能,融合公共信用數據和普陀特色數據,為中小微企業增信,依托商(協)會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提高融資成功率。(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發改委、區工商聯)
??76.發揮普陀科技金融服務站作用,積極組織科技金融普惠性政策宣介活動。依托普陀區智能制造與機器人產業投資聯盟,積極組織聯盟項目路演等活動,吸納優秀的投融資機構加入聯盟。(責任單位:區科委、區金融辦)
??77.深化企業上市服務,跟蹤擬上市企業上市進展,協調解決上市函證等事項。開展新三板、OTC掛牌企業調研,動態跟蹤、及時更新擬上市企業梯隊庫。(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十七)提升園區服務實效。不斷完善園區服務“軟”環境,強化園區與業務部門聯動,支持園區加強招商安商穩商。具體措施:
??78.發揮樓宇園區服務管理辦公室綜合協調作用,鞏固租稅聯動政策效果,提高樓宇園區效能。(責任單位:區投促辦)
??79.定期組織開展服務進樓宇園區活動,根據企業反映的集中訴求,組織開展專題講座、宣講。(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各街鎮、各相關單位)
??80.在科技園區內全面推行企業注冊等代辦服務,全年組織10次以上政策宣介、企業沙龍活動。(責任單位:區科委)
??81.開展文創園區集中登記地注冊工作,加快推進文化金融服務工作站建設,為文創企業提供文創政策解讀咨詢、文化金融法律咨詢等全方位綜合配套服務。(責任單位:區文旅局)
??四、讓企業扎根更安心
??(十八)持續打造“大招商”格局。構建“全域、全力、全員”的“大招商”格局,著力培育引進一批具有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龍頭型、壓艙石企業。具體措施:
??82.定期召開區招商引資項目調度會,跟蹤重點項目推進情況,協調解決企業和項目落地問題。(責任單位:區投促辦)
??83.完善全區招商信息共享、載體資源共用、利益共得機制,不斷優化全區樓宇園區資源信息平臺,促進招商資源、信息實時更新、共享,提高招商載體產出率。(責任單位:區投促辦)
??84.建立樓宇(園區)和企業信息大數據動態管理系統,強化項目信息分類研判,做好重大投資項目信息匯總、研判、管理、跟蹤,促進在談項目盡早落地、落地項目盡早投產。(責任單位:區投促辦)
??(十九)優化涉外營商環境。打造更具優勢的國際化營商環境,為外資企業和外籍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精準的服務。具體措施:
??85.完善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區重點外資企業境外來滬人員便利化服務。(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86.面向中以(上海)創新園、上海清華國際創新中心等重點園區內企業引進的外籍人才,提供辦理來華工作許可證件便利。針對重點園區引進的外籍人才提供“預審5天+審查5天”優先審批服務,縮短辦證時限。(責任單位:區科委)
??87.對接外資總部企業、重點外資企業的專項服務需求,組織跨部門協調解決,切實保護外商投資者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88.完善外資總部企業項目培育庫,強化潛在總部項目申報指導服務。(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二十)賦能街道服務經濟。依托街道營商環境辦公室和經濟發展服務中心,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服務經濟工作,發揮安商穩商和企業服務職能。具體措施:
??89.做實樓長制,推廣樓委會和街鎮重點企業服務專員制,針對重點企業,精準對接企業訴求,提供招商安商穩商服務。(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各街鎮)
??90.提高企業服務專員覆蓋企業數。(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區商務委)
??91.加強企業跨區遷移情況分析,開展企業經常性走訪,加強企業黏性,做好安商穩商。(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各街鎮)
??(二十一)暢通政企溝通渠道。依托各類政企溝通平臺,暢通企業建言獻策渠道,支持企業家扎根普陀、成就事業。具體措施:
??92.充分利用區大調研、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機制,通過民營企業家座談會、商(協)會、代表委員議政建言等政企溝通協商平臺,健全暢通便捷的政企互動平臺。(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區商務委、區工商聯)
??93.加大對優秀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表彰力度,積極邀請企業家代表參與涉企工作,探索建立全區營商環境特邀體驗官機制。(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區商務委、區工商聯、各街鎮)
??94.積極塑造、宣傳和報送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先進典型,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對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和創業者的培養。(責任單位:區工商聯)
??五、強化營商環境建設保障
??(二十二)加強政策宣傳。加強營商環境宣傳推介,加強營商環境宣傳和普陀形象推廣。具體措施:
??95.依托區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優化營商環境”專欄,持續開展常態化的營商環境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區府辦、區新聞辦、區投促辦)
??96.創新運用政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及時發布政策指南、圖解版等,提高政策覆蓋面、可及性和效果。(責任單位:區新聞辦、區投促辦)
??97.鼓勵各部門、各街鎮結合實際,打造各具特色的亮點工作,探索優化營商環境經驗做法,及時提煉典型案例,加大對外宣傳。(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投促辦、區新聞辦)
??98.評選一批企業服務優秀個人或團隊。(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投促辦、區新聞辦)
??(二十三)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考核評價結果的應用,以評促改、以評促優。具體措施:
??99.做好各類營商環境考核迎評工作,加強評價結果的應用,進一步對標先進,提升營商環境建設水平。(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投促辦、各相關單位)
??100.參照市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指標,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各部門推進落實“人靠譜、事辦妥”營商環境建設開展評估,評估結果納入績效評價考核。(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投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