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養老服務相關補貼經費結算辦法(試行)
嘉民發〔2018〕57號
各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各長護險定點服務機構:
??為配合本市全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保證本區養老服務補貼政策與長期護理保險政策的有效銜接,根據《關于進一步調整本市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的通知》(滬民規〔2018〕1號)和《關于本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有關個人負擔費用補貼的通知》(滬民規〔2018〕2號)文件要求,現就相關補貼經費的結算辦法通知如下:
??一、各類補貼結算辦法
??(一)需求評估費用個人負擔部分補貼
??1、補貼對象。自2018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戶籍,并參加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的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
??2、補貼標準。初次評估、期末評估和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服務機構針對老人身體狀況變化提出的狀態評估中發生的個人負擔評估費用予以全額補貼。
??3、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提供定點評估機構向老年人收取評估費用的結算憑證原件(如老人收據存根遺失則需由評估機構出具相關證明)以及由街道(鎮)社會救助事務所出具的經濟狀況認定表(見附件1),至戶籍所在地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下簡稱“各街鎮為老中心”)辦理。各街鎮為老中心負責老人補貼資格的初審、記賬工作,填寫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費報銷憑證(見附件2)并做好補貼簽收。
??4、結算辦法。所需資金由各街鎮為老中心墊付,每月25日前形成當月的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費用補貼匯總表(見附件3)提交區助老中心報銷,區助老中心于規定時間內向區民政局申報季度資金。
??(二)長期護理保險服務費用個人自負部分補貼
??1、補貼對象。自2018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戶籍,享受本市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
??2、補貼標準。對在社區居家照護服務和養老機構照護服務中發生的長期護理保險費用的個人自負部分予以補貼,低保家庭老年人全額補貼,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補貼50%,原享受居家養老20%疊加待遇的、年滿90周歲且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等級為5級的低收入老年人補貼75%。
??3、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在與各長護險定點服務機構進行長護險照護服務費用結算時,提供由街道(鎮)社會救助事務所出具的經濟狀況認定表復印件(見附件1)。各長護險定點服務機構應在向上述老年人收取服務費用個人自負部分時,給予相應減免并予以記賬。
??4、結算辦法。記賬的個人自負部分費用,由長護險定點服務機構按月匯總長護險服務費用個人自負部分補貼表(見附件4),并附有效票據復印件(加蓋各長護險定點機構公章),于規定時間內向區民政局申請當月補貼結算。
??(三)養老服務補貼
??1、補貼對象。具有本市戶籍,經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后取得一至六級照護等級且符合相應經濟狀況的老年人。
??2、補貼標準。按照《關于進一步調整本市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的通知》(滬民規﹝2018﹞1號)執行,具體標準如下表:
??3、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提供由定點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論告知書、由街道(鎮)社會救助事務所出具的經濟狀況認定表(見附件1)或養老金收入證明、身份證復印件、養老服務協議復印件等相關材料,交至戶籍所在地的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并填寫《上海市養老服務補貼申請審批表》(見附件5)。
??4、結算辦法。各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具體負責老人補貼資格的初審以及記賬工作,按月匯總養老服務補貼申請表(見附件6)并上報區助老中心。各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應與各服務機構做好每月補貼名單的核對。區助老服務指導中心匯總后于每季度規定時間內向區民政局申報資金。養老服務補貼資金交給服務機構,由各機構結合護理員的工作量和薪酬體系進行統籌安排。補貼帶入養老機構的,享受50%補貼,用于支付養老機構服務費用(伙食除外)。
??二、相關說明
??1、各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應就服務對象相關補貼,與各服務機構做好名單、金額的核對與簽收工作,確保補貼資金落實到位。
??2、各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在提供養老補貼服務項目時,應參照《嘉定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包項目收費表》,由老人按需勾選服務項目,為老人定制個性化服務。
??3、各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在提供長護險服務項目時,應參照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內容,依據不同人員資質范圍內的服務項目,為老人提供相應的照料、護理服務。
??三、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期間實施。
??附件:
??1.經濟狀況認定表
??2.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費報銷憑證
??3.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費用補貼匯總表
??4.長護險服務費用個人自負部分補貼匯總表
??5.上海市養老服務補貼申請審批表
??6.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匯總表
??上海市嘉定區民政局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
嘉定區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對象經濟狀況認定表
申請人姓名 |
性 別 |
年 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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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籍 |
□ 城鎮 □ 農村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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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 |
居(村) 委 會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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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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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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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信息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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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及配偶 收入情況 |
申請人 養老金 |
元/月 |
申請人其他收入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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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養老金 |
元/月 |
配偶其他收入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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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收入合計 |
元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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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承諾 |
本人承諾表格中所填寫的全部內容及所提供的全部證明材料均真實有效,無虛假和隱瞞;如違反上述承諾,則本認定自動失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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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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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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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曉事項 |
本認定表僅限于申請養老服務補貼及長護險試點有關個人負擔費用補貼時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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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結果 |
經審核,申請家庭符合以下情況的,請在“ □ ”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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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上海市民政局救助信息管理系統查詢,該家庭為城鄉低保家庭。 |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收入證明材料,其收入低于當年度本市發布的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的收入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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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鎮)社會救助事務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個人自付費用報銷憑證
??年 月 日 附件 張
老 人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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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等 級 |
照護 級 |
經 濟 狀 況 |
□低保 □低收入 |
參加評估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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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費自付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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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金額(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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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負責人: 審核人: 領款人:
??附件3
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費用個人自負部分補貼匯總表
______年____月
??填報單位(蓋章):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經濟狀況 |
評估費自負部分金額 |
參加評估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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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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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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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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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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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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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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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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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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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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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金額: |
??負責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說明:1、當月費用統計截止到25日,25日后發生金額計入下月;
??2、每月需上交經審核后的報銷憑證、評估費收據、經濟認定表、評估結論報告等附件;
??3、報銷憑證中領款人由老人或家屬簽字,審核人由管理員簽字,負責人由中心法人簽字。
??附件4
長護險服務費用個人自負部分補貼匯總表(養老機構/長者照護之家、護理站)
______年_____月
??填報單位(蓋章):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居住地址 |
經濟狀況 |
長護險結算等級 |
長護險結算金額 |
補貼金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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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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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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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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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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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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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金額: |
??負責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說明:1、當月費用統計截止到25日,25日后發生金額計入下月,匯總表交至區助老中心;
??2、需附各補貼對象的長護險費用結算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5
上海市養老服務補貼申請審批表
~申請人填寫~
??一、補貼申請
□首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
是否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是 □否 |
養老服務需求:□社區居家 □養老機構 □長者照護之家 □護理站 |
??二、個人資料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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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社保卡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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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婚姻狀況 |
□未婚 □已婚 □離異 □喪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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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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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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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
區 街(鎮) 路 居(村)委 號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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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區 街(鎮) 路 居(村)委 號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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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電話 |
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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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與申請人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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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地址 |
區 街(鎮) 路 居(村)委 號 室 |
||||
住宅電話 |
移動電話 |
??三、生活狀況
收入來源 |
□養老金 □子女補貼 □親友資助 □其它: |
居住狀況 |
□與配偶同住 □子女同住 □獨居 □入住養老機構 |
住房性質 |
□產權房 □租賃方 □廉租房 □私房 |
就醫方式 |
□社區醫院 □家庭病床 □外出就醫(習慣就診醫院: ) |
~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填寫~
??四、經濟狀況認定
街鎮社會救助事務所是否認定為本市低保或低收入家庭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低收入困難家庭 |
□否 |
個人經濟狀況 (月均養老金收入) |
元/月 |
|
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養老金水平認定結論 |
申請人個人養老金是否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 □是 □否 |
|
負責人: (蓋章) 日期: |
??五、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結論
1、初次評估
2、狀態評估
3、期末評估
|
照護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六級 照護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六級 照護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六級 |
??六、養老服務補貼審批
街 鎮
意 見 |
街鎮綜合為老服務中心意見: 1、建議核準養老服務申請 □社區居家 □養老機構 □長者照護之家 □護理站 2、建議批準養老服務補貼申請 養老服務補貼 補貼額度: 元/月 補貼開始日期: 年 月 日 |
負責人: (蓋章) 日期: |
|
區 縣
審 批 |
區縣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審批決定: 1、建議核準養老服務申請 □社區居家 □養老機構 □長者照護之家 □護理站 2、建議批準養老服務幫困補貼申請 養老服務補貼 補貼額度: 元/月 補貼開始日期: 年 月 日 |
負責人: (蓋章) 日期: |
黏貼區 |
??七、對象經濟狀況認定表
??附件6
養老服務補貼享受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居住地址 |
聯系電話 |
照護等級 |
經濟狀況 |
享受補貼額 |
當月補貼總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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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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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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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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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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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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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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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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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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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負責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說明:1、老人在當月10日(包括10日)之前終止或暫停服務,當月補貼停發。報表每月25日前上報區助老中心,各機構按季度申報資金;
??2、對于入住養老機構的低保、低收入老人,按相應等級的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的50%享受;
??3、每季度上報補貼簽收單。